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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正面临着新一轮的结构调整和社会变迁,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农村基层组织也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改变,出现了分解、变更和弱化等现象。农村无疑要对现代化和全球市场化的挑战作出回应,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正是出于满足这种回应的需要而生长出来的新型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指在某一农业生产领域内,以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以自愿互利、民主管理为原则,由从事专项农业生产的农民自发建立起来的,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合作组织。从内外部制度环境来看,这种组织正处于盲目摸索和多种利益群体的干预阶段,总体的实力、规模都较小。而建构新的合作组织模型对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实施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尤其是它在国家政权逐渐从基层中淡出,政府积极主张村民自治、撤乡并镇的情况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将在农民如何解除外部干扰和保护自身利益方面,发挥着其他组织所不能替代的作用。本文精心选择了河南省商水县的三个典型案例(专业合作型、股份合作性和龙头企业带动型),在定点调查的过程中,采用权威访谈法。通过与不同类型的权威人士作访谈,从而揭示出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所面临的制度弱化、合作金融体制的不健全以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足等问题。在分析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影响因素的过程中,我一方面依据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农村社区理论以及社会关系网络理论等进行探索式的剖析,揭示各制约因素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还根据实地调查的典型案例进行比照验证。此外,我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可行性对策,包括:政府方面应加大立法力度、完善部门设置;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开展广泛的教育培训,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并做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支持工作等。本文的结论是:而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政府由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和农民自下而上的诱致型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整体实力较弱,急需政府进行规范和扶持。同时也应努力增强自身的实力,加强组织支持的能力,以从点到线再到面的形式向广袤的农村腹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