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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是近几年来税收理论界与实际工作部门研究的热点问题,是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发展的新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巩固和完善,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以及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所具有的新特点、新趋势,都要求税务部门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以优化服务为切入点,建立现代税收征管的新格局。不论是顺应国际税收征管之潮流,还是出于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自身需要,我们都应该努力完善纳税服务。在我国传统的治税思想中,一直注重强调监控管理和执法打击,而对纳税服务重视不够。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税收征管体制发生深刻变化,征纳双方的主、客体关系和权利、义务在法律上得以确立。随着税收征管模式的转换,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税收征管工作思路的拓宽,为纳税人服务开始成为税务机关积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国际税收发展趋势看,越来越多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或正在将服务机制引入税收工作。纳税服务作为现代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税务部门适应公共管理的需求,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优化纳税环境,引导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实践现代税收理念的最重要的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对于构建现代税收征管的新格局,无疑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各级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意识日益增强,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的来说我国纳税服务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和层次,如何优化纳税服务还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本文分五个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及其体现的税收理念。通过建国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演变,深刻剖析了其体现的税收理念,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密切联系。第二部分,纳税服务界定。分别阐述了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纳税服务的涵义、开展纳税服务的必要性以及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对纳税服务在理论上加以界定,为以下部分的论述提供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我国纳税服务状况研究。简要回顾了我国长期以监督打击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