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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运用儿童权利理论与公共管理理论的有关研究方法,对无锡市流动儿童权利保护面临的问题进行多视角考察,着眼于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把研究目光聚焦于流动儿童权利保护的管理体制,以影响流动儿童权利保护的公共管理体制、流动儿童权利保护中的责任关系、运行机制、社会整合、互动模式等为主要研究内容,通过理论研究、调查访问、数据分析等方式,以期对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流动儿童保护机构应该做什么(What)和怎样做(How)有所厘清,试图对现代公共管理背景下,政府改革公共管理体制,更好地保护流动儿童权利有所启迪。 论文如实举证当前无锡流动儿童生存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认为现行的儿童权利保护体制已经不能适应人口大量流动的现实。主要表现为: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体制仍未打破;以基层政府为儿童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资主体的公共支出体制不合理;政府管理中存在着“条块分割”的现象;现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忽视了流动儿童的权利保护,流动儿童个体作为拥有权利的主体地位被忽略,儿童权利的最大利益原则没有作为“首要考虑”等等。 论文对国务院妇儿工委、联合国儿基会在无锡开展的流动儿童权利保护项目进行了深入地考察分析,认为近年来,无锡在流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引入了项目化的运作模式,实施了跨部门的行动计划,探索了社会化的参与机制,较好地改善流动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保障了流动儿童拥有的权利。 文章认为,虽然无锡在构建流动儿童权利保护体制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营造一方环境,切实保护流动儿童权利上取得了实效。但影响流动儿童权利保护的大环境没有根本的变化,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而流动儿童权利保护的关键仍在于公共管理体制的变革。另外,公共管理的决策层应强化儿童权利保护的意识,要在公共管理者和市民社会中倡扬公共精神,形成开放的参与机制和广泛的社会合作,举全社会之力,共同为流动儿童创造一个适宜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