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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土地政策的放宽,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农民纷纷洗脚进城,农村集体经济也因此得到迅速发展,每个村民可分得的收益十分可观。随着农村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加快,农村集体经济这块蛋糕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纠纷已经成为村民自治的主要内部矛盾之一,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活力,同时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本文着重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纠纷,即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纠纷,将有助于进一步在理论上深化对政府管理与公民自治的关系认识,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本研究可以直接为惠城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有助于推动当地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纠纷问题,对保障农民权益和疏解农村矛盾都具有现实意义。本人用在惠城区工作实际结合国内外理论研究来撰写此文,按照研究现状、比较分析、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通过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纠纷现状与解决机制进行分析,与南海、大亚湾两地的解决机制进行对比,以求全方位的理清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纠纷的现状,找出有效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纠纷的途径和具体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纠纷表现多样、原因复杂。惠城区现有的解决机制是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现状的,不仅要出台具体可行的指导文件,也要推行农村股份制改革,还要依靠社会力量,多管齐下、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