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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世界各国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历程,电力工业正在从垄断经营走向市场竞争,目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步伐大大加快,华东、东北等区域性电力市场已经建立。在整个电力体制改革中,电价是平衡各方利益的一个杠杆,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环节。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电力市场的逐渐形成,现行的电价形成机制暴露出很多问题。输配电网作为电力生产、传输和使用的中间环节,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过去,在严重缺电的情况下,各项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在内,主要是以刺激发电装机容量为主,对输配电环节重视不够,造成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我国电力工业始终没有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格体系。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已成为厂网分开后的必然要求。本研究依据产业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借鉴目前已有的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国外成熟电力市场所采用的输配电定价方法,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发展和市场竞争所需要的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 本研究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首先在市场价格理论和自然垄断企业定价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输配电价格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电力工业长期执行“重发轻输”的战略,造成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缺乏独立的输配电价格体系的局面。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立输配电价新机制已成为优化电力市场功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一大战略趋势。 研究继续以自然垄断企业价格理论为基础,指出输配电网由于经济和技术上的原因,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自然垄断性,使得输配电市场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特性,政府必须进行管制,而价格管制是政府管制的核心。然后,研究针对目前基于投资回报率和基于绩效(包括价格上限制和收入上限制两种具体形式)的两种输配电价格管制模型进行了分析与比较,并提出了其借鉴意义,指出在我国电力市场还不是十分成熟的情况下,这两种管制模型的应用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研究认为基于绩效的价格上限制模式适合较成熟的电力市场,在我国电力市场建立初期,宜采用基于投资回报率管制方式,在实行远期区域电力市场时采用价格上限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