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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中心城市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强大的要素集聚与扩散能力,在带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中具有主导作用。本文以浙江中部地区为例,将行政体制引入中心城市的发展机制之中,探究了“弱市强县”的格局中,即区域经济中心并非行政中心时,如何实现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阐述了区域内部的经济运行规律,中心城市与周边腹地之间通过要素的集聚与扩散相互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其次,文章引入浙中地区作为案例,详细介绍了浙中地区中心城市发展的现状及问题,认为浙中各县市在发展中各自为政,中心与腹地之间未能形成良性互动。再次,通过引入行政体制因素,文章深刻剖析了“省管县”体制下“弱市强县”格局的形成以及不同行政区之间的相互竞争,限制了中心城市对要素的集聚与扩散,而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发展,在利益驱动下采取市场保护、资源本地化配置等手段,是限制中心城市发展的体制根源。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应从根本上深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而近期则可通过改变地方政府的利益激励,优化地方政府行为,促进跨行政区经济合作,在浙中地区构建起中心与腹地紧密合作的发展格局。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研究了“弱市强县”这一特殊格局之下,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