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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为理念的中国志愿公益事业以来,志愿服务活动便以燎原之势迅速在我国拓展、延伸,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精神文明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志愿精神的培育不仅要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还应促进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政治文明包括政治理论、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三方面。其中,志愿活动作为政治行为文明的具体体现,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精神又孕育于志愿服务活动之中。政治文明视野下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不仅要让大学生具有这种精神,还应引导大学生以主人翁的身份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社会事业,不仅有利于配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利于引导社会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弥补政府部门的失灵,还能够感染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有助于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和志愿精神的传播,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总结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探讨了志愿精神的基本特征,即进步性、导向性、参与性以及自觉性,进而梳理了志愿精神的时代要求,即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适应、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和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通过调查发现,我国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志愿精神获得大学生的普遍认同,志愿服务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志愿活动也逐渐得到了高校的重视等。但调查也发现,我国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不够规范,活动的开展往往更注重形式,志愿精神的培育机制也不够完善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对志愿精神的理解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其二,对志愿活动的开展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其三,对志愿精神的培育没有形成社会合力。我国的政治文明有别于西方的政治文明,我国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目标、原则、内容、路径等也不同于西方。政治文明视野下志愿精神的培育不仅在于让大学生具有志愿精神,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将这种精神转化为实际的且具有持续性的志愿服务行为,在助人的同时帮助自己,掌握参与社会管理的必备技能,学会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我国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首先必须从我国的具体实情出发,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出发,探讨志愿精神培育的目标、原则、内容以及相应的培育路径。培育的目标包括,强化大学生自觉的法治精神、提高大学生平等的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增强大学生的主体性能力;培育的基本原则是注重自觉性与自愿性的统一、注重利他性与利己性的统一和注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培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作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友爱之心。在确定培育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后,再选择相应的培育路径,并通过长期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精神体现出来。政治文明视野下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首先应该从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入手,着力形成理性认知,为大学生践行志愿精神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牢固树立志愿服务的基本信念;进一步加强高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安排,完善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保障体系,可以从提供资金支持、提供岗位培训、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加强学校与家庭和社会的合作,为大学生践行志愿精神提供平台,形成社会合力;借鉴美国社区服务学习的经验,建立志愿服务的科学评估体系,以“互惠”和“反思”为核心要素,使学生明白志愿服务是一种互惠、助人和自助的行为,并在不停地反思中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