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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是一项广泛而重要的财产权利,但由于人防立法滞后,学界及实务界对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物权性质关注不够,鲜有专项研究,造成理念认识分歧、立法定位不明、实务管理混乱,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行后,出现了大量的地下车位、地下商场权益纠纷,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问题凸显。本文围绕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用益物权制度的规定着眼,重点阐析了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其平时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界定及相应修法、完善管理的建议。论文共分三个部分,包括物权法定及用益物权的厘析、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第用益物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现状及修法建议。其中关于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系用益物权的论证和判断,不但厘清了理论分歧,而且为实务管理提供了模式流程。另,本文首倡取消人防易地建设费等修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