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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仅控制海洋开发项目的用海类型,对项目用海方式没有管理控制指标,致使对围填海等用海方式缺乏管理控制依椐。本文通过对主要用海类型中用海方式的分析,分析讨论了控制用海方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在区域海洋功能区划中增加用海方式的主要控制指标,为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