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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职业病等工伤事故日渐趋多,已发展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而职业病工伤事故的赔偿事关劳动者的康复、生存,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解决其赔偿救济,成为了现代法律之重要课题,学者对此也讨论甚多。目前,对于我国工伤事故的赔偿制度,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以工伤保险替代为主,—定条件下改良选择为辅的赔偿模式。但是,现行作为替代模式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否具备有应有的社会保障功能?本文结合工伤保险有关理论和有关法律原则,对现行工伤保险补偿责任归责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