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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教育的目的。问题是我国教育理论一直认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教育目的,这就出现两种教育目的之争。教育目的应从过程与结果两方面对教育要达到的理想境界进行规定。因此,教育目的由儿童幸福与全面发展构成,前者描述过程,后者规定结果,两者都具有独立的价值,不分主次,却又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这种新教育目的有别于只指向结果的传统教育目的,也不同于指向过程的杜威教育理论,它是对两者的综合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