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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闻工作者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新闻摄影画面形象不能因为电脑处理手段的便捷而随意改变,新闻摄影可贵的真实性不能因为技术现代化而受到伤害,不能因为新技术的运用而使新闻摄影产生信任危机。公安新闻图片对真实性的要求更高,因为公安新闻媒介是人们获取公安信息的窗口与渠道,所以公安新闻摄影更要严格遵守真实性这一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引导社会舆论、影响公众思想、推动公安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公安 新闻摄影 真实 原则
新闻摄影在众多的艺术形式中独具魅力,它捕捉着真实,反映着真实。它告示人们,真实是一切美学的基础。世上凡是美好的有生命力的事物,无不以真实作为自身永存的条件。新闻摄影的“真实”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闻摄影必须是对真人、真事、真场景的现场实拍,它应是社会现实生活的直接投影。二是新闻人物必须是社会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采摄对象。三是摄影图片的文字说明必须准确无误。使读者看后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睹其事。这就要求摄影记者在利用摄影器材进行图像摄取时,必须与被摄事实处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当中,即新闻记者的图像采摄与被摄事实的发展是在现场同步进行的。摄影记者是事实的现场目击者,是事实的现场见证人。摄影记者的在场拍摄,意味着每一幅新闻照片或每一组镜头都是记者对所摄事件的亲身经历。新闻摄影只能拍摄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人和事。在新闻报道时,摄影记者必须恪守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地观察、了解、分析、认识和选择新闻形象,并且要做到公正、客观地反映现实。这是新闻的生命线。因此,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是中国的新闻摄影记者乃至全世界的摄影记者包括公安新闻摄影记者所必须遵守的一条基本原则。公安新闻摄影是以公安题材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摄影。在我国经济建设的和平时期,人民警察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神圣职责,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留下了人民警察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以公安题材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摄影成了各种媒体关注的焦点。真实性是所有新闻摄影的生命,公安摄影也不例外。
一、当前我国新闻照片打假事件回顾
近来,假新闻照片事件时常发生。这是由于在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数码影像技术已经为更多的人所掌握,历史上的假新闻照片,多是被业内专业人士或者是当事人所揭露。然而,在今天这个全民影像化的时代,人人都是摄影家,人人都是评论家,由此,更多的假新闻照片则通过互联网被揭露出来。先是被网友质疑造假的周正龙的华南虎事件,从事发到2008年6月底陕西省政府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历时九个多月,这个事件不仅仅引发了全国对于“假虎照”的穷追猛打,甚至引发了公众对某些政府部门公信力的质疑:紧接着是刘为强被网友发现在获得CCTV《影响2006》年度新闻图片铜奖的照片——《音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中使用了PS合成手段,而被撤销铜奖资格:然后是首届华赛金奖作品《广场鸽接种禽流感疫苗》被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学术部副主任许林和一些网友对“广场鸽”照片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最后被认定为假照片,华赛组委会取消其照片获奖资格。
我们可以说:摄影,既是历史的见证,又是现实的记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主观意识必须从属于客观事件是做到客观报道的首要条件,是一切新闻报导的精髓,是新闻报道的主帅。帅为主,兵从之。无帅之兵为乌合之众。任何违背这一点的记者不仅不能做成优秀的报导,而且将会因失去新闻真实性而被受众遗弃。
二、新闻摄影应当以新闻事实为依据
新闻摄影的对象是新闻事实,新闻摄影必须充分尊重被摄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新闻事实是按照自身的逻辑在那儿发生、发展、变化着,而摄影记者的图像采摄活动,则是围绕着事实的发展与变化而展开。事实的发展与变化,可以影响甚至打断记者的图像采摄活动,而记者的图像采摄活动,却不能去干扰、打断甚至改变事实的发展进程,摄影记者不能出于自己的主观愿望去打断或改变被摄事物的发展进程,而只能作为一个目击者,在客观事物的进行和发展过程中进行客观、公正的目击式记录。在摄影的拍摄手段中,有着各种各样的拍摄手法。新闻摄影只能采取不干涉对象的拍摄手法,任何的组织加工在新闻摄影中留下的痕迹,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新闻的真实性。一旦为受众发觉,会从根本上动摇受众对报刊等新闻机构的信任感。对于维护新闻摄影真实性原则是有害的。
事实第一性,传播第二性。从新闻传播的这一规律出发,对新闻图像采摄活动与新闻事实发展进行这两者关系做出上述把握,才能使所摄影像达到最大程度的真实。反之,摆布与导演,即拍摄者出于某种需要(主题思想表达、人物情态表现、主体与陪体关系处理、图像画面造型以及光线影调等因素的考虑),采用设计、调度、整理以及改造等手法,对被摄对象进行局部或全部干预的拍摄手段。这种手段的采用,变成了图像采摄者直接地进入了新闻事实内部,直接地参与到了被摄事实的进行过程中去了。由于记者对事件的发展变化施加了影响,故其所拍摄的图像已非事实的本来面目。记者对被摄事实所作的任何干涉与加工行为,都违背了新闻传播的客观性、真实性原则,是被严格杜绝的。新闻摄影所要求的真实,是表里一致的真实。是具有广泛典型意义的真实。一切虚假、摆布、矫揉造作的“真实”和一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歪曲生活本质的典型。都不是新闻摄影的真实,都将无情地扼杀新闻摄影的生命。
三、新闻摄影的文字说明也必须符合真实性原则
新闻摄影是摄影画面与文字说明的有机结合,作为新闻摄影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字说明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解说员的角色,不仅将画面上的新闻事实提供给你,而且还会向你交代隐藏在新闻事实背后的原因或更深刻的含义。新闻摄影的文字说明也关系到照片的信息值和新闻的真实性。因此,新闻照片文字说明的真实,不仅要求文字说明准确无误,而且文字说明必须恰到好处。
四、新闻摄影记者必须要理智、清醒、慎重地对待新技术
技术的进步是科学和社会发展的必然。可是,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之剑,如果用得失当。就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如今,数码技术正在迅速走近新闻摄影。不少人惊呼“狼来了”。是出于对数码技术提供了能够轻易改变已拍摄事物真相的惧怕。然而,把假照片的产生归罪于技术手段肯定有些偏颇,造假者不是技术,而是操纵摄影技术的人,利益的驱动才是造假的根本原因。在一切都可虚拟化的网络信息时代,如果我们不坚定地保持新闻摄影这本该纯洁、真实、形象、生动的一方净土,令受众远离新闻摄影 的“狼”恐怕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为了捍卫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多少新闻工作者曾经付出了大量的体力、脑力甚至是生命。在报道美伊战争过程中,有十几位记者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其中不少是摄影记者。撇开他们各自的立场不论。他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一深入一线。获得真实,将真情实景传给受众,让更多的人通过他们镜头背后诚实的眼睛看到真实的战场。所以,众多摄影记者用生命捍卫的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是不容践踏的。有人用一部影片的名字《细细的红线》来形容数字时代摄影记者的境遇,对摄影记者的约束与从前相比,这条底线变得非常脆弱。然而这条红线又是任何人不能扯断的,打破了这条底线。新闻摄影将岌岌可危。因为,滥用的数字化图像处理技术将使得许多图像是真是假难以辨别,这样干会毁掉多年来建立起来的人们对于新闻摄影手段的信任,人们很难再像以前那样对新闻摄影那么信赖和抱有信心,而且。一旦失去这种信任,再想找回来,会很难很难,或者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几乎所有通讯社、新闻摄影图片社和媒体都一致强调:不得对数字化的新闻摄影影像做任何修改,哪怕是调整明暗也不应该,只能在不影响新闻真实性的前提下,为了主题更鲜明、构图更完美而做适当的剪裁!而且,如果这种剪裁能在拍摄时完成,就不要留在后期去做!
因此,作为一名摄影记者,必须以完全真实的图像去反映新闻事实,不能主观地对图像进行修改、加工,甚至制造新闻图像,虽然这只是举手之劳。其实,造假的新闻图像由来已久。只是造假的手段不同而已。决定因素是摄影记者本身。置身于数字时代。数码技术所带来的快捷高效,改变了过去以见报快为好照片的评价标准,现在的受众不仅需要快,而且还要看到现场拍摄的信息含量大、人物形象活、思想内涵深、报道内容新、有真情实感的新闻照片。作为新技术受益者的摄影记者,掌握新技术,仅可视为做一个现代摄影记者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武器”是重要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新闻摄影画面形象不能因为电脑处理手段的便捷而随意改变,新闻摄影可贵的真实性不能因为技术现代化而受到伤害,不能因为新技术的运用而使新闻摄影产生信任危机。
公安新闻图片对真实性的要求更高,因为公安新闻媒介是人们获取公安信息的窗口与渠道,是警民联系桥梁和纽带。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将会大大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所以公安新闻摄影更要严格遵守真实性这一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引导社会舆论、影响公众思想、推动公安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公安 新闻摄影 真实 原则
新闻摄影在众多的艺术形式中独具魅力,它捕捉着真实,反映着真实。它告示人们,真实是一切美学的基础。世上凡是美好的有生命力的事物,无不以真实作为自身永存的条件。新闻摄影的“真实”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闻摄影必须是对真人、真事、真场景的现场实拍,它应是社会现实生活的直接投影。二是新闻人物必须是社会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采摄对象。三是摄影图片的文字说明必须准确无误。使读者看后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睹其事。这就要求摄影记者在利用摄影器材进行图像摄取时,必须与被摄事实处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当中,即新闻记者的图像采摄与被摄事实的发展是在现场同步进行的。摄影记者是事实的现场目击者,是事实的现场见证人。摄影记者的在场拍摄,意味着每一幅新闻照片或每一组镜头都是记者对所摄事件的亲身经历。新闻摄影只能拍摄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人和事。在新闻报道时,摄影记者必须恪守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地观察、了解、分析、认识和选择新闻形象,并且要做到公正、客观地反映现实。这是新闻的生命线。因此,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是中国的新闻摄影记者乃至全世界的摄影记者包括公安新闻摄影记者所必须遵守的一条基本原则。公安新闻摄影是以公安题材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摄影。在我国经济建设的和平时期,人民警察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神圣职责,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留下了人民警察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以公安题材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摄影成了各种媒体关注的焦点。真实性是所有新闻摄影的生命,公安摄影也不例外。
一、当前我国新闻照片打假事件回顾
近来,假新闻照片事件时常发生。这是由于在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数码影像技术已经为更多的人所掌握,历史上的假新闻照片,多是被业内专业人士或者是当事人所揭露。然而,在今天这个全民影像化的时代,人人都是摄影家,人人都是评论家,由此,更多的假新闻照片则通过互联网被揭露出来。先是被网友质疑造假的周正龙的华南虎事件,从事发到2008年6月底陕西省政府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历时九个多月,这个事件不仅仅引发了全国对于“假虎照”的穷追猛打,甚至引发了公众对某些政府部门公信力的质疑:紧接着是刘为强被网友发现在获得CCTV《影响2006》年度新闻图片铜奖的照片——《音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中使用了PS合成手段,而被撤销铜奖资格:然后是首届华赛金奖作品《广场鸽接种禽流感疫苗》被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学术部副主任许林和一些网友对“广场鸽”照片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最后被认定为假照片,华赛组委会取消其照片获奖资格。
我们可以说:摄影,既是历史的见证,又是现实的记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主观意识必须从属于客观事件是做到客观报道的首要条件,是一切新闻报导的精髓,是新闻报道的主帅。帅为主,兵从之。无帅之兵为乌合之众。任何违背这一点的记者不仅不能做成优秀的报导,而且将会因失去新闻真实性而被受众遗弃。
二、新闻摄影应当以新闻事实为依据
新闻摄影的对象是新闻事实,新闻摄影必须充分尊重被摄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新闻事实是按照自身的逻辑在那儿发生、发展、变化着,而摄影记者的图像采摄活动,则是围绕着事实的发展与变化而展开。事实的发展与变化,可以影响甚至打断记者的图像采摄活动,而记者的图像采摄活动,却不能去干扰、打断甚至改变事实的发展进程,摄影记者不能出于自己的主观愿望去打断或改变被摄事物的发展进程,而只能作为一个目击者,在客观事物的进行和发展过程中进行客观、公正的目击式记录。在摄影的拍摄手段中,有着各种各样的拍摄手法。新闻摄影只能采取不干涉对象的拍摄手法,任何的组织加工在新闻摄影中留下的痕迹,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新闻的真实性。一旦为受众发觉,会从根本上动摇受众对报刊等新闻机构的信任感。对于维护新闻摄影真实性原则是有害的。
事实第一性,传播第二性。从新闻传播的这一规律出发,对新闻图像采摄活动与新闻事实发展进行这两者关系做出上述把握,才能使所摄影像达到最大程度的真实。反之,摆布与导演,即拍摄者出于某种需要(主题思想表达、人物情态表现、主体与陪体关系处理、图像画面造型以及光线影调等因素的考虑),采用设计、调度、整理以及改造等手法,对被摄对象进行局部或全部干预的拍摄手段。这种手段的采用,变成了图像采摄者直接地进入了新闻事实内部,直接地参与到了被摄事实的进行过程中去了。由于记者对事件的发展变化施加了影响,故其所拍摄的图像已非事实的本来面目。记者对被摄事实所作的任何干涉与加工行为,都违背了新闻传播的客观性、真实性原则,是被严格杜绝的。新闻摄影所要求的真实,是表里一致的真实。是具有广泛典型意义的真实。一切虚假、摆布、矫揉造作的“真实”和一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歪曲生活本质的典型。都不是新闻摄影的真实,都将无情地扼杀新闻摄影的生命。
三、新闻摄影的文字说明也必须符合真实性原则
新闻摄影是摄影画面与文字说明的有机结合,作为新闻摄影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字说明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解说员的角色,不仅将画面上的新闻事实提供给你,而且还会向你交代隐藏在新闻事实背后的原因或更深刻的含义。新闻摄影的文字说明也关系到照片的信息值和新闻的真实性。因此,新闻照片文字说明的真实,不仅要求文字说明准确无误,而且文字说明必须恰到好处。
四、新闻摄影记者必须要理智、清醒、慎重地对待新技术
技术的进步是科学和社会发展的必然。可是,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之剑,如果用得失当。就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如今,数码技术正在迅速走近新闻摄影。不少人惊呼“狼来了”。是出于对数码技术提供了能够轻易改变已拍摄事物真相的惧怕。然而,把假照片的产生归罪于技术手段肯定有些偏颇,造假者不是技术,而是操纵摄影技术的人,利益的驱动才是造假的根本原因。在一切都可虚拟化的网络信息时代,如果我们不坚定地保持新闻摄影这本该纯洁、真实、形象、生动的一方净土,令受众远离新闻摄影 的“狼”恐怕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为了捍卫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多少新闻工作者曾经付出了大量的体力、脑力甚至是生命。在报道美伊战争过程中,有十几位记者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其中不少是摄影记者。撇开他们各自的立场不论。他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一深入一线。获得真实,将真情实景传给受众,让更多的人通过他们镜头背后诚实的眼睛看到真实的战场。所以,众多摄影记者用生命捍卫的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是不容践踏的。有人用一部影片的名字《细细的红线》来形容数字时代摄影记者的境遇,对摄影记者的约束与从前相比,这条底线变得非常脆弱。然而这条红线又是任何人不能扯断的,打破了这条底线。新闻摄影将岌岌可危。因为,滥用的数字化图像处理技术将使得许多图像是真是假难以辨别,这样干会毁掉多年来建立起来的人们对于新闻摄影手段的信任,人们很难再像以前那样对新闻摄影那么信赖和抱有信心,而且。一旦失去这种信任,再想找回来,会很难很难,或者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几乎所有通讯社、新闻摄影图片社和媒体都一致强调:不得对数字化的新闻摄影影像做任何修改,哪怕是调整明暗也不应该,只能在不影响新闻真实性的前提下,为了主题更鲜明、构图更完美而做适当的剪裁!而且,如果这种剪裁能在拍摄时完成,就不要留在后期去做!
因此,作为一名摄影记者,必须以完全真实的图像去反映新闻事实,不能主观地对图像进行修改、加工,甚至制造新闻图像,虽然这只是举手之劳。其实,造假的新闻图像由来已久。只是造假的手段不同而已。决定因素是摄影记者本身。置身于数字时代。数码技术所带来的快捷高效,改变了过去以见报快为好照片的评价标准,现在的受众不仅需要快,而且还要看到现场拍摄的信息含量大、人物形象活、思想内涵深、报道内容新、有真情实感的新闻照片。作为新技术受益者的摄影记者,掌握新技术,仅可视为做一个现代摄影记者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武器”是重要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新闻摄影画面形象不能因为电脑处理手段的便捷而随意改变,新闻摄影可贵的真实性不能因为技术现代化而受到伤害,不能因为新技术的运用而使新闻摄影产生信任危机。
公安新闻图片对真实性的要求更高,因为公安新闻媒介是人们获取公安信息的窗口与渠道,是警民联系桥梁和纽带。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将会大大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所以公安新闻摄影更要严格遵守真实性这一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引导社会舆论、影响公众思想、推动公安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