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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很多方面改变着人类的现实生活。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所创造的经济财富主要是通过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来获得,所以其创造财富的基础是人类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功利需求之后对精神生活需求的进一步追求。文化创意产业的这种创造财富的特点不仅对城市美的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还赋予城市美以新的内涵。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 新经济 城市美 内涵 外部形态 生活方式 功能 职能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城市美学是一门涵盖面十分广泛的学科。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则为城市美学的研究赋予了新的内容:城市美的创造不仅关系到人类生活环境的改善,而且与经济财富的创造发生了直接的联系。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城市美进行研究,就需要既关注到人类生存环境的美化和可持续性,又要兼顾创意城市的影响力和经济财富的创造,从而更好地协调实用功能、艺术审美、文化传播和财富创造之间的关系。
一 作为新经济增长模式的文化创意产业
人作为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既有物质方面的要求,又有精神方面的需求。随着人的生命活动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展开,人的需要不断从物质生理机能向精神文化层面提升,这一特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日益凸显。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全球文化的融通,使人类在精神方面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和多样性的特点。由于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是通过个人的创造力等来自于人类精神层面的劳动,或者以满足人类精神需求为直接目的而创造财富的,所以其财富创造的基础是人类的物质功利需求已经得到了基本的满足。也就是说,人类首先要满足其与生存直接相关的物质功利需求,在此基础之上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也才能更深入地挖掘来自于精神方面的巨大潜力;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主要是建立在人类满足了与生存直接相关的物质功利基础之后对更高层次精神需求的追求,其所创造的财富主要来自于人类在精神方面的创造或满足了人类来自于精神方面的需求。
由于能够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精神需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已日益展示出其在创造财富方面所具有的巨大潜力。从目前的发展来看,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家都已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特色,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1985-2005年的20年间,中国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由60.36元增加到526.38元;文化教育消费需求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由8.17%上升到13.82%。这些变化都体现出人类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前提下,开始关注更高层次精神需求的满足这一时代发展特点。在这个物质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精神需求被高度重视的体验经济时代,人们不仅从宜居和可持续的角度来关注城市环境,而且从城市的艺术性角度对城市的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文化创意产业在创造经济财富方面所具有的这种特性,使其在城市的建设方面发挥了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也使“城市美”这个原本仅与人的生存环境美化等问题相关联的词汇被赋予了更多的、也更为重要的内涵和意义。在通过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来创造经济财富的过程中,文化创意产业也通过文化和艺术产品的影响力改变着人们的观念和审美修养,并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美的城市的理解和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人生活在城市,城市也就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最为主要的物质框架;同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成为城市经济增长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汽车—城市蔓延—高速公路—石油”这一城市建设方式的弊端日益凸显,以及人类对自然环境破坏性地开拓和改造,“城市美”显然被赋予了更多、也更加发人深思的内涵。
二 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城市美的内涵
从总体来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丰富了城市美的内涵。不仅城市的外部形态是人类审美的对象,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的各种功能和职能也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成为一种审美对象。具体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外部形态来评价。由于受到“认知理性”精神的影响,西方主流美学主要是在“主客二分”的模式中来理解和把握美的本质,往往将美看作是外在客观事物的一种特定属性,而人则是能够认识和欣赏外在客观事物的认知主体。托马斯·阿奎那曾经强调:“美涉及一种认知的功能,因为凡是一眼见到就使人愉快的东西才叫做美。”可见,在他看来,美是“一眼见到”就能使人愉快的东西,这就暗示了他将美及其产生的愉快归结为主客二分的认知功能。鲍姆加登正是基于这样的文化传统,将美学定义为感性认识的学科。在中国,汉语中“羊大为美”的语义也流露出“主客二分”的倾向:美被认为是人之外存在的大肥羊,可以使人享受到美味的愉快,因此也就成为了人们审美的对象。可见,在理解美的本质这一问题上,中西方都存在将美视作主体之外客观事物一种特定属性的倾向。如按照“主客二分”的模式来理解城市美,城市美则主要指城市外在客观事物所呈现出来的美,既包括茂密的树林、盛开的鲜花、流淌的小溪等等构成城市自然环境的自然存在物,也包括独具特色的建筑、历史悠久的桥梁、设计新颖的街道家居等构成城市人工环境的人工建造物;而人则是作为认知主体来感受和欣赏其自身之外的对象世界的美,并产生审美的精神愉快。以“主客二分”的模式来探讨城市美是以往城市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所以城市的艺术形象、城市的形态之美,以及包括那些构成城市物质要素的建筑小品、雕塑、壁画、花坛和喷泉等等与城市艺术相关的内容,都是作为对象而成为城市美学研究的重点,也构成了城市美的核心内涵。
其次,从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来评价。若按照“主客二分”的模式来解释美的本质,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则很难成为城市美的内涵。因为在西方主流哲学中,人与美的关系首先是被看成是如前所述的主体与对象的认知关系,城市居住者作为审美的主体,主要是通过欣赏外在事物的美而产生美感,其自身似乎与美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虽然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已经开始关注人的生存与美之间的内在联系,开始强调美所包含的人性内容,并先后通过提出“道德感的象征”、“理念的感性显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观点来说明作为审美对象的主体的人与对象的辩证互动关系。但是,由于受到“主客二分”模式的制约,他们对美本质的分析仍然是将其视为人的某种“主体性”因素在客观事物的“对象化”表现,马克思虽将这种互动关系落实在实践层面而不是认知层面上,但其受“主客二分”模式的影响仍是十分明显的。直到尼采和海德格尔,才真正开始流露出把美看作人存在的一种特定方式的倾向。
而在中国,汉语中不仅有“羊大为美”,也有“羊人为美”;“美”不仅是存在于人之外的让人产生愉快的某个对象,而且也被视为人自身从事的某种生存活动和生存方式。早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就已经开始倾向于把美看作是人自身的某种特定的生存样式。例如,孔子认为“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在中国哲人眼中,“美”不仅是一种人生的存在状态,而且是人们在生活中应努力实现的最高理想境界。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人自身生存状态所展现出的美的境界已经日益成为一种追求的目标。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来自于创意,而艺术是创意最有力的表现形式,创意凭借艺术为载体借助人类审美所具有的共通性一方面创造经济财富,另一方面通过扩大创意的影响力传播思想、建设国家文化软实力。此时,无论是“创意”、“艺术”还是“审美”都是以人为本体,都是“以人为本”的文化现象,因此美就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城市的居住者往往是城市的主要建设者,他们总体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通过其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对真善美的认知和理解、艺术修养和审美品位、道德标准和精神境界,其实已经化作一种流动的“美”而构成了“城市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的城市美不仅包含了那些能够使人通过感官感知到的城市外部形态的美,而且也包含了城市居住者和城市建设者其内在修养和自身行为、生活方式所展现出来的美。
最后,从城市建设的各种功能和职能来评价。城市首先是作为一种功能性而存在的,城市呈现给我们的外在的物质形态,如建筑、色彩、人造景观等的艺术性固然是评价这个城市美的重要因素,但更为关键的在于它的内在健康,也就是说这个城市的各种功能和职能之美。如在中国,“城”指“四面围以城墙、具有防卫作用的军事要塞。”;“市”指贸易、商品交换,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传·系辞下》)。中国古代帝王把建城池看成是一项立国的根本大计,建筑城郭的目的就是不受外敌的侵犯。随着统治阶级机构的增大,城从单纯的对外防御逐渐发展为兼具防御性和政治经济中心的职能,开始与市结合,出现集合性与综合性功能特征。在西方,“古代城市开始于一些神圣地点,散在的人群定期地回到这些地点进行祭祀仪典,因而古代城市首先是一些永久性的聚会地点”。因此,“先古城市最初只是在坚强、统一、自为的领导之下的一种人力集中,它是一种工具,主要用以统治人和控制自然,使城市社区本身服务于神明。”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功能出现多元化、综合化的特点;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城市的功能从主要偏重军事、政治、宗教等方面转向以经济为主导,城市成为工业生产和商业贸易活动的中心,人们也开始在城市的建设中关注文化艺术性的表现和提升。
概括来讲,城市的功能主要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等,而城市功能结构是城市功能系统的重要性质,合理的城市功能结构是关系到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核心要素。在以往的学科划分中,与城市结构、功能、体制和职能相关的内容往往被认为是城市规划学研究的重点,而非城市美学研究的核心,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这种传统学科的划分。特别是从审美经济和经济审美化的角度来看,审美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的发展战略,不仅与人的精神文化相关而且与经济财富的创造更是关系紧密。因此,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背景下来对城市美进行评价,就不可能离开城市建设中各种功能和职能所涉及的美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是人类文化和精神文明发展的集中体现和物化展示。这种城市美既不同于“主客二分”模式下审美主体通过感官来认知审美对象中的美的特性,也不同于人自身生存方式所直接展现出来的美,它可能不具有一眼看到就会给人带来审美愉悦的美的特性,但是它却更深层次地综合了前两方面所具有的美的内涵。
总之,城市作为人类建造的最大艺术品,是建设者和居住者文化的集中体现,这种体现不仅表现在城市的外部形态,而且也在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以及城市建设的功能和职能方面得到了集中的展示。当文化形成产业运行时,这些因素又与经济发生了新的联系。因此,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城市美的内涵也是最为丰富和复杂的。城市是人类创造的最大的艺术品,其外在感性的物质方面最大程度地将实用功能和艺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不仅具有与其他艺术品一样的审美功能,而且还包含了更深层次的审美意蕴。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更是将这种审美意蕴的内在价值以新的视角切入到经济学的领域,不仅丰富了城市美的内涵,使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的各种功能和职能也成为城市美评价的重要内容,还通过新经济的杠杆切实推动了城市美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祁述裕:《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2] 刘清平:《时尚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 陈萍:《城市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年版。
[4] [美]刘易斯·芒福德,宋俊岭、倪文彦译:《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简介:李艳,工作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 新经济 城市美 内涵 外部形态 生活方式 功能 职能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城市美学是一门涵盖面十分广泛的学科。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则为城市美学的研究赋予了新的内容:城市美的创造不仅关系到人类生活环境的改善,而且与经济财富的创造发生了直接的联系。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城市美进行研究,就需要既关注到人类生存环境的美化和可持续性,又要兼顾创意城市的影响力和经济财富的创造,从而更好地协调实用功能、艺术审美、文化传播和财富创造之间的关系。
一 作为新经济增长模式的文化创意产业
人作为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既有物质方面的要求,又有精神方面的需求。随着人的生命活动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展开,人的需要不断从物质生理机能向精神文化层面提升,这一特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日益凸显。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全球文化的融通,使人类在精神方面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和多样性的特点。由于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是通过个人的创造力等来自于人类精神层面的劳动,或者以满足人类精神需求为直接目的而创造财富的,所以其财富创造的基础是人类的物质功利需求已经得到了基本的满足。也就是说,人类首先要满足其与生存直接相关的物质功利需求,在此基础之上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也才能更深入地挖掘来自于精神方面的巨大潜力;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主要是建立在人类满足了与生存直接相关的物质功利基础之后对更高层次精神需求的追求,其所创造的财富主要来自于人类在精神方面的创造或满足了人类来自于精神方面的需求。
由于能够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精神需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已日益展示出其在创造财富方面所具有的巨大潜力。从目前的发展来看,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家都已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特色,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1985-2005年的20年间,中国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由60.36元增加到526.38元;文化教育消费需求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由8.17%上升到13.82%。这些变化都体现出人类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前提下,开始关注更高层次精神需求的满足这一时代发展特点。在这个物质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精神需求被高度重视的体验经济时代,人们不仅从宜居和可持续的角度来关注城市环境,而且从城市的艺术性角度对城市的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文化创意产业在创造经济财富方面所具有的这种特性,使其在城市的建设方面发挥了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也使“城市美”这个原本仅与人的生存环境美化等问题相关联的词汇被赋予了更多的、也更为重要的内涵和意义。在通过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来创造经济财富的过程中,文化创意产业也通过文化和艺术产品的影响力改变着人们的观念和审美修养,并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美的城市的理解和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人生活在城市,城市也就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最为主要的物质框架;同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成为城市经济增长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汽车—城市蔓延—高速公路—石油”这一城市建设方式的弊端日益凸显,以及人类对自然环境破坏性地开拓和改造,“城市美”显然被赋予了更多、也更加发人深思的内涵。
二 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城市美的内涵
从总体来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丰富了城市美的内涵。不仅城市的外部形态是人类审美的对象,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的各种功能和职能也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成为一种审美对象。具体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外部形态来评价。由于受到“认知理性”精神的影响,西方主流美学主要是在“主客二分”的模式中来理解和把握美的本质,往往将美看作是外在客观事物的一种特定属性,而人则是能够认识和欣赏外在客观事物的认知主体。托马斯·阿奎那曾经强调:“美涉及一种认知的功能,因为凡是一眼见到就使人愉快的东西才叫做美。”可见,在他看来,美是“一眼见到”就能使人愉快的东西,这就暗示了他将美及其产生的愉快归结为主客二分的认知功能。鲍姆加登正是基于这样的文化传统,将美学定义为感性认识的学科。在中国,汉语中“羊大为美”的语义也流露出“主客二分”的倾向:美被认为是人之外存在的大肥羊,可以使人享受到美味的愉快,因此也就成为了人们审美的对象。可见,在理解美的本质这一问题上,中西方都存在将美视作主体之外客观事物一种特定属性的倾向。如按照“主客二分”的模式来理解城市美,城市美则主要指城市外在客观事物所呈现出来的美,既包括茂密的树林、盛开的鲜花、流淌的小溪等等构成城市自然环境的自然存在物,也包括独具特色的建筑、历史悠久的桥梁、设计新颖的街道家居等构成城市人工环境的人工建造物;而人则是作为认知主体来感受和欣赏其自身之外的对象世界的美,并产生审美的精神愉快。以“主客二分”的模式来探讨城市美是以往城市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所以城市的艺术形象、城市的形态之美,以及包括那些构成城市物质要素的建筑小品、雕塑、壁画、花坛和喷泉等等与城市艺术相关的内容,都是作为对象而成为城市美学研究的重点,也构成了城市美的核心内涵。
其次,从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来评价。若按照“主客二分”的模式来解释美的本质,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则很难成为城市美的内涵。因为在西方主流哲学中,人与美的关系首先是被看成是如前所述的主体与对象的认知关系,城市居住者作为审美的主体,主要是通过欣赏外在事物的美而产生美感,其自身似乎与美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虽然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已经开始关注人的生存与美之间的内在联系,开始强调美所包含的人性内容,并先后通过提出“道德感的象征”、“理念的感性显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观点来说明作为审美对象的主体的人与对象的辩证互动关系。但是,由于受到“主客二分”模式的制约,他们对美本质的分析仍然是将其视为人的某种“主体性”因素在客观事物的“对象化”表现,马克思虽将这种互动关系落实在实践层面而不是认知层面上,但其受“主客二分”模式的影响仍是十分明显的。直到尼采和海德格尔,才真正开始流露出把美看作人存在的一种特定方式的倾向。
而在中国,汉语中不仅有“羊大为美”,也有“羊人为美”;“美”不仅是存在于人之外的让人产生愉快的某个对象,而且也被视为人自身从事的某种生存活动和生存方式。早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就已经开始倾向于把美看作是人自身的某种特定的生存样式。例如,孔子认为“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在中国哲人眼中,“美”不仅是一种人生的存在状态,而且是人们在生活中应努力实现的最高理想境界。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人自身生存状态所展现出的美的境界已经日益成为一种追求的目标。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来自于创意,而艺术是创意最有力的表现形式,创意凭借艺术为载体借助人类审美所具有的共通性一方面创造经济财富,另一方面通过扩大创意的影响力传播思想、建设国家文化软实力。此时,无论是“创意”、“艺术”还是“审美”都是以人为本体,都是“以人为本”的文化现象,因此美就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城市的居住者往往是城市的主要建设者,他们总体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通过其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对真善美的认知和理解、艺术修养和审美品位、道德标准和精神境界,其实已经化作一种流动的“美”而构成了“城市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的城市美不仅包含了那些能够使人通过感官感知到的城市外部形态的美,而且也包含了城市居住者和城市建设者其内在修养和自身行为、生活方式所展现出来的美。
最后,从城市建设的各种功能和职能来评价。城市首先是作为一种功能性而存在的,城市呈现给我们的外在的物质形态,如建筑、色彩、人造景观等的艺术性固然是评价这个城市美的重要因素,但更为关键的在于它的内在健康,也就是说这个城市的各种功能和职能之美。如在中国,“城”指“四面围以城墙、具有防卫作用的军事要塞。”;“市”指贸易、商品交换,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传·系辞下》)。中国古代帝王把建城池看成是一项立国的根本大计,建筑城郭的目的就是不受外敌的侵犯。随着统治阶级机构的增大,城从单纯的对外防御逐渐发展为兼具防御性和政治经济中心的职能,开始与市结合,出现集合性与综合性功能特征。在西方,“古代城市开始于一些神圣地点,散在的人群定期地回到这些地点进行祭祀仪典,因而古代城市首先是一些永久性的聚会地点”。因此,“先古城市最初只是在坚强、统一、自为的领导之下的一种人力集中,它是一种工具,主要用以统治人和控制自然,使城市社区本身服务于神明。”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功能出现多元化、综合化的特点;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城市的功能从主要偏重军事、政治、宗教等方面转向以经济为主导,城市成为工业生产和商业贸易活动的中心,人们也开始在城市的建设中关注文化艺术性的表现和提升。
概括来讲,城市的功能主要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等,而城市功能结构是城市功能系统的重要性质,合理的城市功能结构是关系到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核心要素。在以往的学科划分中,与城市结构、功能、体制和职能相关的内容往往被认为是城市规划学研究的重点,而非城市美学研究的核心,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这种传统学科的划分。特别是从审美经济和经济审美化的角度来看,审美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的发展战略,不仅与人的精神文化相关而且与经济财富的创造更是关系紧密。因此,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背景下来对城市美进行评价,就不可能离开城市建设中各种功能和职能所涉及的美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是人类文化和精神文明发展的集中体现和物化展示。这种城市美既不同于“主客二分”模式下审美主体通过感官来认知审美对象中的美的特性,也不同于人自身生存方式所直接展现出来的美,它可能不具有一眼看到就会给人带来审美愉悦的美的特性,但是它却更深层次地综合了前两方面所具有的美的内涵。
总之,城市作为人类建造的最大艺术品,是建设者和居住者文化的集中体现,这种体现不仅表现在城市的外部形态,而且也在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以及城市建设的功能和职能方面得到了集中的展示。当文化形成产业运行时,这些因素又与经济发生了新的联系。因此,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城市美的内涵也是最为丰富和复杂的。城市是人类创造的最大的艺术品,其外在感性的物质方面最大程度地将实用功能和艺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不仅具有与其他艺术品一样的审美功能,而且还包含了更深层次的审美意蕴。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更是将这种审美意蕴的内在价值以新的视角切入到经济学的领域,不仅丰富了城市美的内涵,使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的各种功能和职能也成为城市美评价的重要内容,还通过新经济的杠杆切实推动了城市美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祁述裕:《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2] 刘清平:《时尚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 陈萍:《城市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年版。
[4] [美]刘易斯·芒福德,宋俊岭、倪文彦译:《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简介:李艳,工作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