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大数据走向智能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时代的芬兰实践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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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l:10.3969/j.issn.1008-0821.2021.10.011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21)10-0093-08
  一个国家在社会各领域的信息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该领域创新思想的生成、创新过程的进展与创新成果的产出。全球化、数字化背景下社会功能的发挥、国家的创新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对数据与信息的有效应用,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让世界诸国越来越重视智能信息服务的功用。芬兰因其先进的教育系统与卓越的教育质量在世界范围广受赞誉,也因其强大的变革管理能力、强化基于证据的创新决策成为国际上众多国家学习的榜样。近几年芬兰在欧盟国家率先制定详细的人工智能战略规划,强调芬兰在竞争激烈的世界格局中能够占据优势地位主要取决于公民、公共机构和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生产、维护、理解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因此非常重视利用人工智能提升信息服务质量与水平。
  芬兰将人工智能视作可以渗透到人类生产与生活中的“电”一样重要的促进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新型动力资源,同时又冷静地认识到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式与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有别于从前的技术发展,人类需要主动理解、研究并促进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合乎伦理道德的应用。为此,2017年5月,芬兰在国家经济事务与就业部主导下成立了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为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专门指导、研究如何确保芬兰成为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的世界领跑者。从2017—2019年,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连续发布了3个关于人工智能的战略规划与进展报告。在信息服务领域,芬兰既客观分析了本国具有数据资源丰富、国民开拓创新意识强、国家教育成就高等优势,又反思到国家层面对人工智能促进信息服务变革与提升的认识不到位、对数据与信息的智能化处理不够、对利用人工智能创建以信任为基础的信息经济的规划与实践还有待大力加强等问题,在本国人工智能规划大背景下对推进智能信息服务进行了具体规划与实践。
  “信息服务”本身内涵丰富,研究切入点多元,可以是企业信息服务,也可以是公共信息服务,或者再进一步具体到图书馆信息服务或某个学习系统中的个性化信息推荐服务。本文探析芬兰的智能信息服务实践,将其从广义上定位为“基于人工智能支持的信息服务”,在讨论过程中并不聚焦于某个具体领域,而是在宏观层面进行探讨。强调“超越大数据”是因为当前几乎所有关于人工智能的技术开发与应用都主要聚焦于基于大数据的机器学习,而芬兰非常冷静地认识到“小数据”的价值:一方面,大数据来源于小数据;另一方面,对社会个体而言,要提升信息服务的精准性,最需要利用个体产生的“小数据”。在此情境下,芬兰推进信息服务时既关注保护芬兰公民的个人数据权益,又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芬兰公民在有人工智能基本素养的基础上选择自我数据的适当披露。可见,人工智能时代芬兰的信息服务并不是忽略对大数据的应用,而是在理念层面更加强调“人人受益”与“人人尽力”,让信息服务既不离智能技术的支持,又凸显人类自身智能的能动性。本文主要基于对芬兰人工智能战略规划、数据与信息应用相关政策和研究报告的综合分析,解析芬兰在人工智能时代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路径选择,归纳总结了其目标定位、动力机制、关键举措与保障支持,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芬兰实践对我国深入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启示意义。
  1芬兰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目标定位: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
  在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2017年度报告中即明确了芬兰努力成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的领跑者、全面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这一根本性的长远目标,在2019年度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晰了2025年人工智能时代的芬兰发展愿景,这也是芬兰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终极目标,具体包括3个方面。
  其一,利用人工智能促进信息化经济发展,全面提升芬兰国力水平,将芬兰建设成为一个极具竞争力、能够吸引人才的国家。芬兰政府明确提出,因为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较之其他国家相对有限,芬兰的发展高度依赖于对信息的充分利用;数字时代所生成的大规模信息及对其安全的、道德的、负责任的和创新的应用将为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为每一位芬兰国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提供空前的机遇,因此要通过提升信息服务质量与效率来改善社会各领域的服务、促进管理变革、发展信息经济、实现国家可持续创新发展。在人工智能的助力下,芬兰将因其稳定的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充满活力的生活、优越的研究条件等成为吸引世界顶级人才的发达国家。
  其二,利用人工智能提升教育信息服务水平,让芬兰成为可以从容迎接技术发展挑战并能够主动创新的具有高等教育程度的国家。一方面,借助人工智能可以更好地实现教育数据的共享与深度应用,可以提供更为精准智能的教育服务。只要应用适当,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在综合已有技术优势基础上为在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教育规模的扩大等方面发挥其功用,从而可以促进芬兰教育体系发展并提升全民受教育水平;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到2025年,将有更多的芬兰国民接受人工智能相关教育,以助芬兰能够有效适应并主动推进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深度应用,由此可以不断提升智能信息服务水平。
  其三,让每一位芬兰国民都能享受全方位的、高质量的智能信息服务,成为信息灵通的独立公民。这一愿景意味着芬兰充分认识到基于人工智能的信息服务并不是取代人类或代表人类做决定,而是帮助人们做出更明智的决策,意味着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与信息应用更加透明又安全,数据与信息服务更为人性化、个性化与智能化,不但可以提升芬兰各个行业的服务质量与水平,也可以让芬兰公民在人工智能的支持下获得更适合自己的服务。
  2芬兰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强劲动力:人人受益与人人尽力
  2.1人人受益:芬蘭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原生动力
  芬兰充分认识到本国的发展高度依赖于对信息的有效利用以及对公民信息权益的尊重与发展,而未来人工智能技术将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中的通用技术,因此也必将为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和创新使用带来新的机遇。人人受益——让每一位芬兰公民能够在人工智能时代享受更精准的、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是芬兰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原生动力。   其一,按照芬兰政府的规划与实践,整体上,在人工智能时代每一位芬兰公民都应该有自己的数字身份和个人数据,智能信息服务能够在保护公民隐私与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智能化地获取并分析社会个体在特定情境下的个性化信息需求,通过广泛而安全的数据互联,为人们提供功能多元、方式多样、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很多时候人们并不需要自己提出信息需求,智能化系统可以自动推送能够真正匹配人们个性化需求的服务;智能化的信息服务本身是不断进化的,服务过程将自动关联生成为动态发展的服務链。
  其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人工智能的介入将会促进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就业机会及相应的智能化教育信息服务。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2018年度报告中重点讨论了人工智能对社会结构尤其是芬兰国民就业方面带来的挑战与不确定性。一方面,早期一些传统的、机械的、重复类工种会被取代直到消亡,需要创造性地重建;另一方面,基于人工智能支持的组织革新与社会发展又会带来新的就业机会。据预测,如果不主动开发并利用人工智能,到2030年,芬兰的GDP仅能每年增长0.8%,净就业率下降0.5%;反之,如果能够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应用,到2030年芬兰的GDP将每年增长3%,净就业率将增长5%。应用人工智能可以更精准地支持人们的学习,无论是职前学习还是在职学习都会更为个性化、有效化,国家也会由此减少由于能力差异引起的结构性失业。智能的教育信息服务不但让芬兰公民有更多的新职业选择机会,也有学习新职业所需要知识与技能的机会,在此情境下,人们会更加专注于培养自身的问题解决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等,而不必拘泥于原有的更关注知识记忆与技能重复训练的学习方式。
  2.2人人尽力:芬兰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持续动力
  智能信息服务基于对人工智能的应用,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应用直接影响着智能信息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为推进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应用,不同层面的人需要做不同的努力。例如,政府层面需要出台相关政策立法支持、提供资金资助;企业层面需要推进基于人工智能的服务产品开发;公共机构要主动应用人工智能,推进机构内部改革,创新公共信息服务模式,有效预测国民服务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机构与研究者则需要加强研究,为人工智能在信息服务中的有效应用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
  对个体而言,按照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的建议,所有芬兰公民都应该学会利用人工智能,让人工智能教育不仅仅是计算机科学和数学领域的一部分,而是应该融合于所有应用和创新领域,即或是劳动年龄人口之外的老年人,也需要这些技能来应付日常生活,并从新的机会中受益。由此,每个人都需要督促自己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变化,在人工智能时代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实现终身学习.同时又有意识地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学习。
  3芬兰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关键举措:数据驱动与企业引领
  3.1强化数据驱动
  其一,强化对数据应用的整体规划。智能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的支持,而人工智能离不开数据应用。芬兰将“数据”视作“人工智能的燃料”,明确数据只有通过挖掘其背后隐含的意义并付诸使用才能体现其价值。与此同时,芬兰也充分认识到:虽然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了大数据分析等更为丰富的信息服务,但是使用数据和人工智能所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也更加突出;“信任”是人工智能市场的关键竞争资源之一,智能信息服务的可靠性依赖于数据的质量、安全性及对其的合乎伦理的正确使用,而可靠的信息服务可以促进公民个体之间、公民与各行业之间建立信任关系并最终转化为国家的国际竞争优势。为此,芬兰提出了推进数据应用的具体举措:由财政部牵头编制《人工智能时代的信息伦理政策》规范数据应用、强化对数据的二次利用、在不同领域推进数据应用实验、加强社会福利和医疗数据的实验应用;通过加强、更新国家安全战略、确保企业数据应用安全、启动数字信托计划、参与建设欧洲网络安全中心等方式应对人工智能时代可能带来的数据应用安全问题以及其他安全风险。
  其二,实践层面重视对个人数据(MyData)与小数据(Small Data)的应用。芬兰启动了MyData项目,指向建立社会个体驱动的个人数据管理和使用机制,赋予人们对自身个人数据的管理权利(社会个体可以使用、管理、决定是否同意他人访问收集到的关于他们自身的数据)。虽然该项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社会个体的数据权利,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说明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个体需要学会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数据,既要保障自己的权利,又要为智能信息服务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芬兰政府还强调虽然目前流行的人工智能范式主要基于对大量数据的处理,而对于许多行业来说,大量数据的产生不但需要全方位的数据采集,也需要充分的时间积累,因而并非易事。换言之,提升数据量本身不应该是人工智能开发与应用的终点,因为在众多领域可能一开始并没有大量数据可用。因此,芬兰非常关注发展基于少量数据的人工智能方法开发与应用,期望芬兰可以成为人工智能领域小数据应用的先驱,这样也可以为智能信息服务的拓展与深化提供有力支持。
  其三,重视以人为中心的基于情境感知的智能信息服务模式创新。芬兰政府于2019年启动了智能信息服务AuroraAI计划,并制定了2019—2023年发展规划。AuroraAI的服务客户可以是社会个体,也可以是各行各业的组织。AuroraAI指向为客户提供无缝的、以人为本的和合乎道德的智能化信息服务,以促进建设满足芬兰公民和各行业发展需求的生态系统。AuroraAI提供的信息服务在战略层面关注信息用户群的细分并定义服务选择影响因素的优先层次;在战术层面,关注对客户所处特定情境的感知并重视情境感知的可视化以提升信息服务方的工作效率;在用户层面,AuroraAI的情境感知支持用户可以更好地选择、管理、决定自己需要的服务。AuroraAI强调客户参与,因此信息服务是由服务提供方与客户共同生成的;与此同时,Au-roraAI强调不同服务方对数据、情境感知结果进行基于法规的、合乎伦理道德的共享,这不但避免了资源浪费,也让智能信息服务本身能够成为一个整合的、不断进化的生态系统。   3.2重视企业引领
  企业既是国家的商业经济主体,又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服务的开发主体。在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实践层面,芬兰非常重视发挥企业尤其是人工智能类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与技术支撑作用。芬兰政府通过立法支持、资金投入、专家指导、加强企业领导者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的数字化能力、促进企业相互学习等方式促进企业根据自身的领域特征(如医疗保健、能源、加工工业、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环境、服务业务和物流等)与发展基础构建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企業生态系统。通过启动人工智能商业计划项目(BusinessFinland)、人工智能加速器项目(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celerator Project)、成立芬兰人工智能中心(FCAI)促进企业快速有效地利用人工智能开发高水平智能信息服务。
  其中,“人工智能加速器”项目旨在帮助企业快速将人工智能的应用从设想到有效实践实现快速转变。在此项目的支持下,截至2020年8月,芬兰超过5人的企业中已经有3.15%在利用人工智能,而这一数据在2017年只有0.9%;具体而言,芬兰已经有超过1240家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其中有大约750家企业自身就是进行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服务研发的企业,其中400家企业是新成立的人工智能企业,而且每年约有50家新建的人工智能企业。“人工智能商业计划”项目指向为人工智能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提供创新资金、网络和国际化服务,大力促进企业自身应用或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产品与服务。另外,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还开发了面向企业的人工智能应用自我评估工具,包括4个层次:层次一是能够意识到人工智能的功用(AI Awareness);层次二是能够利用人工智能作为辅助手段(Assisting AI);层次三是能够在企业活动中整合人工智能(Integrated AI);层次四是能够将人工智能作为企业的身份标志(AI Part of Identity)。在区分这些层次时,是否利用智能信息服务、是否开发智能信息服务及相应的水平都是分层标准。
  4芬兰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重要保障:研究先行与资金投入
  4.1研究先行:为推进智能信息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芬兰强化基于证据的决策,通过建立专门的人工智能应用与信息服务研究工作组、开放免费在线课程《人工智能要素》、通过建设人工智能中心(FCAI)与依托政府“人才促进——国际人才促进增长行动计划”吸引国际人才、推广人工智能硕士学位课程等方式为不同的目标人群应用人工智能提供专业知识保障与专家支持,为芬兰智能信息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例如,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连续3年发布研究报告,集中了100余名专家集体智慧的结果;3个报告各有其明晰目标与充分证据,相互之间又有关联性、进阶性,尤其是后面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前面报告中所提策略与举措的有效性的检验,且在检验的基础上对已有的策略和举措进行拓展提升,体现了研究的迭代性与持续性。芬兰还鼓励大学、研究机构与企业自行研究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应用。近年来,芬兰阿尔托大学、赫尔辛基大学、奥卢大学、坦佩雷理工大学4所大学已经各自发表了关于人工智能的数百篇学术论文,这在很大程度上为芬兰推进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提供了决策依据。
  4.2资金投入:为推进智能信息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芬兰注重多渠道、有重点地资金投入,不但有政府投入,也鼓励基金会等社会机构的投入,还包括积极引入外资支持人工智能的应用,有力地推动了智能信息服务的发展。例如,通过人工智能商业计划项目为人工智能、数据和平台经济定向提供创新资金,加强投资前沿研究、学习变革、数据管理和计算基础设施,鼓励国家政府机构通过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能力。2019年初,致力于人工智能开发的赫尔辛基软件企业RELEX Solutions获得了美国风险投资企业Teehnol-ogy Crossover Ventures(TCV)1.75亿欧元的投资。从2018年持续到2022年,芬兰人工智能商业计划项目预算投入20亿欧元用于支持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应用,其中芬兰商业银行将承担约10亿欧元的投入。与此同时,芬兰特别强调政府机构通过立法保障推动人工智能相关投入。自2018年以来,芬兰各界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投入了数十亿欧元,其中非常关注应用类项目投入而非仅仅局限于对基础性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关注了人工智能教育项目、国民生活质量提升计划试点项目,为不同领域的智能信息服务研究与试点提供了资金支持。
  5对我国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的启示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工智能作为计算机学科领域的尖端技术之一,一直颇受研究者的关注。近年来,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应用受到了世界诸国越来越多的重视,人工智能已然成为各国实现创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我国在2017年7月就由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2018年8月教育部启动了“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可以看出我国不但有全面的人工智能战略发展规划,而且对一些重要领域的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也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本文在分析芬兰的利用人工智能推进信息服务创新时,也可以看到芬兰在很大程度上参考借鉴了中国的人工智能战略规划。较之于其他国家,就人工智能本身的发展而言,中国在政府层面提出战略规划更早,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本文在此主要建议还可借鉴芬兰实践从以下4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我国智能信息服务的研究、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与内容创新。
  5.1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研究:强化AI智库人才队伍建设
  智库质量决定着科学决策的有效性,而智库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智库的质量。笔者认为,智能信息服务是人工智能时代直接关切民生的重要论题,其基本支撑是人工智能本身,建设一支跨学科、高水平的人工智能智库人才队伍,针对人工智能开展相对集中的、注重迭代的、可持续的研究,可为智能信息服务的推进提供决策支持。   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的研究显然早已不再拘泥于计算机学科,而是与哲学、认知科学、语言学、神经科学、数学、工程学、管理学、法学等多种学科相关联,因此近年来诸多领域的学者也开始热烈讨论人工智能的发展前景。虽然研究中应该提倡百家齐鸣,但是在世界急剧变革、全球竞争空前激烈的当前,如何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的、偏简单介绍与畅想的研究,如何汇聚相关领域的顶级专家聚焦于解决国家发展过程面临的重点问题与难点问题,凸显中国发展的亮点与特色等推进相关研究,为中国人工智能的持续发展与有效应用于包括信息服务在内的各个领域提供决策支持是有必要再予以深度思考的。
  人工智能智库人才队伍可更进一步关注以人为本、聚焦解决实际问题,重视人工智能应用的实效评价,加强开展实证类研究。我国《贞观政要·务农》有道“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笔者认为,芬兰在利用人工智能推进信息服务优化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事实上已经将“人人受益”与“人人努力”作为人工智能深度应用于信息服务的根本动力,聚焦于芬兰国民关心的实际问题,有力地推进了人工智能在信息服务领域中的深度应用。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在推进相关工作时充分地认识到,关于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变革、对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展望与畅想已经有太多讨论。研究不能只是在理想层面设想人工智能“可能”的优势,而应该聚焦于人工智能“实然”可解决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应该是与国家发展、社会福祉紧密相关的,能够体现国家实际需要、一旦实现就能让国民真切感受到变化的问题。因此芬兰不管是在设置人工智能发展愿景还是提出聚焦智能信息服务的实践举措时都非常关注目标的可实现性与举措的可操作性。人工智能智库研究人员需要避免空洞的盲目跟风追热点式表面化研究,聚焦于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有迭代的实证研究,尤其可关注基于人工智能的信息服务实证研究。
  5.2推进信息服务技术创新:支持人工智能类企业的发展
  智能信息服务离不开人工智能技术与平台的支持。人工智能类企业是智能信息服务技术与平台研发的主体,本身也应该成为智能信息服务应用的引领者。笔者认为,在我国推进智能信息服务,也可再进一步凸显那些本来就是基于人工智能的、开发人工智能的企业的引领作用。原因至少有以下4个方面:其一,企业本身往往是应用驱动的,会更关注直接的效果与收益,往往并不会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其二,企业自身往往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数据源,而数据是人工智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其三,人工智能介入后会让数据的获取和处理越来越便捷,反之又会促进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企业内核的发展创新上(比如产品与服务);其四,商业领域也更容易推进国际合作、引入投资,从而有助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发展与应用。建议加大对人工智能类企业的扶持力度,一些企业可以集中开发通用类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更多的企业可聚焦于特定的行业与领域需求开发相应的智能化信息服务技术、平台与产品。
  5.3推进信息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公共信息智能服务水平
  公共机构关注公众利益,对于整个社会的管理与运行有着重要意义。公共机构自身的建设、运行及服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发展与国民幸福感。具有公信力与高服务水平的公共机构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认为,在人工智能的支持下,可以让信息透明度更高、信息使用更为安全、信息服务更具个性化。公民个体不再是技术的被动消费者,他们不但可以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和其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的讨论,对于自己想要披露哪些信息和向谁披露什么信息也有更多自主发言权,由此公民自己可以影响甚至决定所获取服务的类型和质量。智能信息服务是让人工智能服务于人,而不是控制人。我国可借鉴芬兰相关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共信息智能化服务水平:充分地认识到人工智能时代社会公共机构需要构建跨部门管理和运营模式,其中主要涉及如何促进公共机构有效利用公共数据,而这些公共数据又往往来源于个人数据,因此更易涉及公共机构之间数据分享的有效性与安全性问题,而如何推进国家公共机构自身内部管理改革、促进各公共机构之间进行更为有效的沟通合作、全面提升国家公共机构的服务能力,则应成为推进智能信息服务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
  5.4推進信息服务内容创新: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水平
  有必要将提供人工智能教育资源本身纳入智能信息服务范畴。对于处于不同准备状态、有着不同学习需求的社会个体提供智能化的、个性化的、精准化的人工智能教育服务本身也应该是智能信息服务研究的重要内容。正如芬兰人工智能工作组讨论的一样,人工智能虽然在20世纪50年代已得到了开发与应用,但是当前才是人工智能给人类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带来变革性影响与变化的黄金时代。一方面,人工智能本身其实已经无处不在,所以并非神秘事物,没有必要神化人工智能;另一方面又需要充分考虑人工智能给每一位普通民众未来工作与技能等方面带来的挑战,因此在推进智能信息服务发展过程中有必要逐步分层分类地开展人工智能教育信息服务,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水平。
  为此,可以加强针对专业化人工智能教育的质量提升相关研究。比如,我国的人工智能规划中要求在中小学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最近几年编程教育在中小学教育实践层面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大学也开设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如何进一步优化这些专业化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策略、实践教学体系、教学评价等值得系统的、深度的研究。与此同时,还可考虑多途径推进更多的普通民众了解、理解、应用人工智能。例如,可以在高校加强开设人工智能类通识教育课程、可以在职业培训中增设人工智能相关内容,还可以充分利用我国在线教育的优势,推进普及类人工智能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与应用。
  (责任编辑: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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