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背景下的壮族“做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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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以田野调查为基础,通过对“做社”活动的描述,讨论现代化进程中壮族社崇拜习俗的保留和变迁,分析现代社会的发展对壮族社崇拜的具体影响。
  【关键词】壮族;社日节;社崇拜;“做社”
  【作 者】贾雯鹤,重庆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博士后。李素娟,重庆大学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重庆,400044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9)04-0114-006
  
  “万家午后炊烟起,白饭青蒿社饭香”(清《潭阳竹枝词》),这是对潭阳(今属湖南)“社日”的描写。
  社日,顾名思义是以社祀活动为中心内容的节日。社为土神,《说文•示部》:“社,地主也。”《礼记•郊特牲》:“社,祭土。”社祭发端于先民对土地的崇敬与膜拜。“做社”是壮族祭祀社王(土地神)的活动[1],亦称“吃社”,壮民崇拜社王,认为社王主宰全村的祸福,有“社王不开口,老虎不吃猪”的说法。[2]壮族的社神崇拜应当为传统宗教信仰,属自然崇拜,但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的起源、社崇拜的文化内涵以及社神的社会功能等方面,对壮族社崇拜在现代化背景下的变化关注较少,个案实例不多,田野调查成果较为缺乏。
  2009年2月26日,笔者参加了广西宜州市刘三姐乡中枧屯农历二月初二的“做社”活动,对该屯的社崇拜习俗进行了实地调查。刘三姐乡中枧屯位于广西宜州市北部5公里处,村庄沿下枧河而建,背靠连绵大山。中枧屯为一自然村,下辖四个行政社,村民多为壮族,占村总人口的88.3%,调查时共有123户600人左右,主要有张、谢、吴、韦、覃等姓。
  本文以田野调查为基础,通过对“做社”活动的描述,讨论现代化进程中壮族社崇拜习俗的保留和变迁,分析现代社会的发展对壮族社崇拜的具体影响。
  
  一、“做社”活动的历史成因
  
  在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指导下,壮族先民从很早就开始对与自己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影响极大的土地产生了莫大的敬畏进而崇拜的行为,“是因为人们看到土地广大无边,负载万物,生财为人所用,人们要依赖它才能生存,所以才要‘亲地’,即崇敬土地,才要‘美报’,即酬劳其功,进行献祭” [3]。这种行为随着历史的发展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日趋强化和神化,从而导致人们对土地的顶礼膜拜,正如恩格斯所说:“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4 ]
  壮族“做社”一般有春社和秋社之分。春社即每年农历二月初二由各村寨集体举行仪式,祈求社王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八月初二秋社还愿,庆祝丰收[5]。除此之外,壮民还想通过祭祀社王来保佑小孩平安,进而扩展到保佑村寨人畜兴旺、生意发财、子孙繁荣昌盛,即为了获得自己今生的幸福,也为了求得子孙后代的平安。壮民为了实现这样的梦想,把社王作为精神寄托,敬而崇之,进而在依赖心理、崇拜心理以及祈求等心理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了朴素的信仰思想。马林诺夫斯基曾深刻地剖析这一信仰心理:“初民对于自然与命运,不管是或则利用,或则规避,都能承认自然势力与超自然势力,两者并用,以期善果。”[6]
  壮族人民聚居的地区,每个村屯都有自己的社王。由于各个村屯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的不同,因而所供奉的社王不尽相同,往往显示出原始的性质。例如:有的村屯以石头作为社王偶像崇拜,黄现璠等的《壮族通史》对于这一点作了这样的描述:“不少壮族人民对村边高大巨石,野外的名山大川,深潭陡崖大洞,都视为怪物或鬼神的栖息之所,经常有人具香纸、烧鞭炮去祭祀。有的壮族地方,村边没有天然巨石、大山,也在村边立一块约一米多高的四方石头。中间刻上‘泰山石敢当’五字,逢年过节,家家户户备办供物,在这块石头面前烧香化纸拜祭。”[7]有的村子无神庙建筑,也无神像,只在村中遮天蔽日的古老大树下置香炉盆供人们烧香祭拜,它们大多数是榕树,也有樟树、木棉树和龙眼树,“广西田林县的壮族村落,几乎村村屯屯有大榕树或龙眼树,少则一棵,多则满村都是,郁郁葱葱,碧绿掩映。原来这里的壮族群众崇敬大树,认为它们富有灵性,特别是大榕树和龙眼树,它们年代古久,高大如巨盖,四季常青,便视之为生命的神树和村屯的保护神树。当然,对于一些高大古怪的树,他们也加以崇拜。认为有了大树,村屯人畜的生命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保证全村的兴旺和富裕。”[8]
  在历史上,中枧屯的壮族和广西其它各村的壮族一样,全村村民虔诚地供奉社王。村中的社王是一尊高大的石头,旁边有几棵高大的榕树,这与《太平御览》卷五三二引《礼记•外传》“社树各以其土所宜之木,社主用石”的记载相似(这里的“社树”指神社周围的树林,而非社主之树)。[9]由于惧怕神的威力,树木没有人敢砍伐,就连树枝也没人敢拾。据传,村子建立之初就以此石作为社王进行祭拜,因为该石很特别,在一块荒地中间,四周地势平坦,山也离得很远,石头巨大像一间房屋,是无根之石,不知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放置在田地之中的。因此村民认为该石有灵异,就以该石为社王,在社日这天祭祀奉拜。现在,村民在社王的前面盖了一栋琉璃瓦的社庙,建了祭台、香炉盆,两边各建一排画廊,廊内左右各有十张石桌,以供吃饭用。祭祀结束后,大家就在社庙的两边廊里喝酒吃饭,场面非常热闹。
  中枧屯四个行政社的壮民每年各推举一人为当年祭社的理事(俗称社头),主要由收入中等以上人家,家里人手多,有办事能力,又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担任,任期一年,一般不连任。在祭社过程中,又从四个社头中推选出一位威望最高的人主持祭祀活动,包括向社王祈求风调雨顺、保佑村寨老少平安、五谷丰登和对共社(共一社主)的村民“料话”(讲话),“料话”主要内容包括:要虔诚——对社神,须忠心不二,心诚则灵;要殷勤——祭祀社神,不能偷懒,勤字当头,善始善终,必有好处;要讲礼仪——不准砍伐神坛周围的古树名木,不准在神坛附近大小便,不准对神坛吐口水、打喷嚏,不准对社神指手画脚,不准在神坛面前说脏话;要行善——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欺村霸屯,不准偷牛盗马,不准打架斗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报应,神灵主宰。[10]
  根据采访该村上了年纪的老人得知,该村建立之初就设社王,直至新中国建立前“社日”是非常重要、隆重的节日,周围十里八乡共社的人都要赶来“吃社”。新中国建立后,“除四旧”使“社日”开始被故意淡化,1966-1976十年间,“社日”节被禁止,只是有些村民在自己家中偷偷过。中枧村壮民开始自发地恢复“做社”,已经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事了。
  
  二、“做社”的现状
  
  “做社”恢复后,每年社头都按时自发地组织“做社”活动。但由于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和人际交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极大的影响了“做社”活动。笔者参加2009年2月26日(农历二月初二)的春社,对壮族的“做社”的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
  1、“做社”的筹备工作
  恢复“做社”后,中枧屯确定每年农历二月初二、八月初二为“做社”日。笔者参加的是2009年2月26日(农历二月初二)的春社。
  “做社”活动由四个社头分工负责。在“做社”的前一天,四个社头及其挑选的助手召开“预备会”,预算“做社”的费用及参加的人数,具体落实每位社头的任务。各社头还负责“做社”费用的收取和开支,社头是义务劳动性质的职务,没有报酬。今年一社社头的任务是买“社猪”,宰好弄干净待用;二社社头负责打柴火以供烧煮祭祀社王的“社饭”用;三社社头采购鸡、鱼、青菜之类的配菜;四社社头负责烧煮祭祀和聚餐的“社饭”。
  “做社”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一家派出一个大人(当家人),女人也行,小孩不让去。
  “做社”的开支由每家平均承担。“做社”的费用按物价定,往年是每户15元,1斤米,2009年2月26日的这次“做社”每户交25元,1斤米,交至自己所属社头处,也有社头上门收取的,但没有不交的家庭。
  “做社”时协助四社社头烧煮供品和食物、配菜、上菜、收拾碗筷等具体事务,由四社的村民自发承担,承担者没有报酬。烧煮所需的锅、盆、碗等用品由恢复“做社”时当时的社头们购置,现每年根据需要添置。2009年2月26日“做社”的采买活动,除了“社猪”需要提前预定外,其余的基本是在当天进行的,由三社社头带上一名同伴早上六点钟出去采购。采购物品的开支由同伴记帐,到“做社”时统一报帐。“做社”采购的物品总计有“社猪”一头220斤、鸡12只36斤左右、鱼12条25斤、蛋饺24斤、青菜9.5斤、酒55斤、香和钱纸一套、蜡烛一对、鞭炮一卷,共花费2227.5元,所剩款项留到下次“做社”时用。
  2、“做社”过程
  2009年2月26日,农历己丑年二月初二,阴天但较凉快。因为要在下午四点之前供奉社王,早上八点钟,四个社头最先到达“做社”的地方,他们负责拔草、拣叶、清理、布置祭台以及整个社庙、吃“社饭”场地的卫生,其他人没有权利参加。大约九点半搞完卫生后,参加“做社”的人才陆陆续续的来到。十点钟宰好的猪肉、鸡、鱼送到后,四社社头及帮忙的村民开始准备烧煮供品。笔者与该村的张老从家中走到“做社”的地方,大约1公里,用了8分钟。
  “做社”的过程包括准备供品、供奉社王、聚餐、报告收支情况、分发带回家合家享用的“社饭”等。
  1)准备供品。十点半钟,笔者到“做社”处时,各户参加“做社”的大人已到齐,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交流信息。四社的成员已经把灶台清理干净,开始生火。在水池边,几个妇女在洗肉、鸡、鱼、青菜、装供品的大盆以及吃“社饭”用的碗筷,两个中年男子在灌“龙棒”(血肠),大家忙碌而有序地准备“做社”所需的供品。
  “做社”的地方是巨石前面的一个大平台(即祭台),四个社头已把祭台整理干净,没有发现上次“做社”留下的痕迹。在猪头皮、脚、尾巴煮好(喻一头整猪)、整只鸡煮熟、鱼煎好后,分别用大盆装好,摆放在社王前,再摆上三个酒杯、两碗饭、三双筷,摆放供品由四个社头完成,其他人不得参与。
  2)祭祀。供品准备好后,在十二点半左右,二社社头开始主持祭祀活动。二社头把香点燃,朝社王拜了三下,嘴里同时大声说着祈语,拜完后把香分成每柱三支插在香炉盆里,蜡烛也点上插好,然后往空酒杯倒上三分之一杯酒,一边倒一边说到:“社王吃好喝好,保佑我们村今年风调雨顺、老少平安、五谷丰登。”大约十分钟后又倒上三分之一杯酒,总共3次把酒杯装满酒。酒装满后又留十多分钟,二社头就开始烧钱纸、放鞭炮,供奉社王的仪式就宣告结束了。整个祭祀过程大约半个小时,期间,二社头神情专注,一举一动甚是庄重,祭拜的村民态度也很严肃,不敢乱说话,更有甚者从一进社庙到吃“社饭”结束都不敢大声喧哗。
  3)吃“社饭”。祭祀仪式结束后,四社成员马上把猪头皮、猪肉还有整只鸡切成小块配上小菜下锅炒,把猪副产还有其它的菜煮熟。菜做好后,村民开始在石桌旁吃“社饭”。“社饭”非常丰盛,菜有炒猪肉、炒鸡、扣肉、炒排骨、炒猪肝、鱼、蛋饺、“龙棒”、青菜等等。
  4)报告收支情况。在准备供品时,四个社头集中开个小会,各人把自己手头上的收入和开支逐项报出,然后由专人做帐,合计全部的费用,列出详细的收支清单。“社饭”吃了大概半个小时,二社头详细地将这次“做社”的收支情况向在场的人做了报告,并宣布余款留到下次“做社”用。随后,各社头分给每户一块熟猪肉(按习惯生“社猪”肉割成一斤左右一块,烧煮供品时同时煮熟)、一碗米,带回家和自家的米一起煮,合家享用,谓“百家饭”、“赐社饭”,吃了百病不生。最后二社头交待分回的“社饭”拿回家先供奉祖先,一定让老祖宗也吃上社王的施舍后家人才享用。
  3、“做社”传统的保留和变迁
  在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中枧屯壮族在中断十多年后又重新恢复“做社”。重新恢复的“做社”活动在组织形式、“做社”的时间、参与者、具体的步骤和内容、目的等方面基本没有变化,仍属民间自发性的活动。
  不过,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壮民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参与“做社”的心态较以前也有一定的变化,因而“做社”活动也逐渐发生变异。
  1)世俗性逐渐占主导地位。“做社”过程中,所有参加的村民都很严肃认真,在供奉社王时他们虔诚地信奉社王的保佑作用,但在平时不是很相信。在村民眼里,它已经成了传统的民间世俗活动,参加“做社”时,可以碰上平时不常见的熟人;可以互相交流信息,了解朋友发展的新动向;有的人纯粹借机给自己放假,踏踏实实的放松休息。这次“做社”笔者获知,两个老庚(同年)从别人谈话中得知附近有一片适合种桉树的山岭打算租出,他们当即拍板第二天去考察。
  2)参与者更趋于功利化。“做社”是由社头组织、村民共同参加的一项集体活动。在2009年2月26日的这次“做社”活动,二社头代表全村参加“做社”的村民祈求社王对全村的保佑,代表的是共同的愿望。其实,参加“做社”的村民都有自己的心愿,希望虔诚的祭拜能使社王对他们格外荫护,以便实现自己的愿望。笔者采访了几个参与者了解到:覃叔的儿子在广东开了间小厂,在今年的金融危机中差点破产,他希望社王能保佑儿子度过难关,厂子起死回生;周婶的孙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祈求社王保佑孙子考上理想的大学;不愿透露姓名的一健谈老人愿社王保佑儿子工作顺心,帮助排除周围的闲言碎语,助儿子一臂之力更飞黄腾达;一中年妇女的丈夫开摩托车摔下深沟不死,只是摔断腿,捡回一条性命,她认为是社王保佑,一来是感激社王保佑救命之恩,二来是尽快地把魂赎回来,恢复“真人”,还有其他人的想法,笔者不一一列举。所以说,村民虔诚地信奉社王,是带有“为我所用”的目的的。
  3)“做社”功能的生活性多于生产性
  分田到户之前,中枧屯的社头在“做社”日要安排开春的生产劳动,规划一年的生产活动。而现在,社头不再统一管理生产事宜,“做社”的内容基本上与生产无关,有时社头利用“做社”的机会做村屯公益事业的宣传发动工作,效果较好。笔者参加这次“做社”活动,除了在祭祀过程中听到二社头的祈语与生产有关外,其余都没涉及,倒是在分发“社饭”时“顺便”讲了一件事——准备在村里建一个戏台,每年“做社”结束后,晚上请戏班子来唱戏,村委出部分钱,剩下部分由大家筹集,结果大家都响应,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
  4)老年人积极参加“做社”,年轻人不热衷
  “做社”活动恢复后,一些以前曾参加过“做社”的老年人积极出面和组织活动,他们很相信“做社”的益处,而且认为这是传统的文化习俗,应该继承和发扬下去;年轻人文化程度普遍较老年人高一些,更见多识广,他们要求能体现多样化、个性化文化内涵的节日,对“五谷丰登”、“风调雨顺”之类的吉祥心愿兴趣索然。他们既不想了解“做社”的具体内涵,更不相信社神的力量和“做社”的功用,加上不到成年人的范畴不让参加“做社”,所以年轻人普遍不热衷参加。
  
  三、关于“做社”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思考
  
  改革开放以后,家庭联产承包制引发了整个农村经济结构变迁,农民的独立意识也得到很大的发展。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同时,人们对土地的利用和控制更加自如,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不像过去那么强烈了,也给壮民带来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上的明显变化,从而直接影响到“做社”活动。
  (一) 生产方式的影响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劳动生产的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枧屯壮民在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组织方式、劳动技能等方面出现了变化,从而对“做社”活动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在商品经济的有力冲击下,中枧屯壮民的从业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村中的青年男女纷纷外出到广州、深圳、珠海打工,不少中年妇女也到广州、南宁、柳州等地从事家政服务。劳务收入占了全部家庭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甚至最主要的部分。还有些村民不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且还涉足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以及工业、建筑、商业、服务业等一系列非农业生产部门,即使是留在农村的,也越来越多地在农闲时搞起了养蚕、打米、修理等非农职业。村民收入的增加,使他们在“做社”中的投入有了更多的资金保障,而经济状况上的改善,他们又往往归因于得到了社王的保佑,因此在社王“神佑”与村民“酬神”之间不断得到强化的互动关系,就成为“做社”的恢复和得以延续的主要原因。
  家庭联产承包制全面推行以后,农民对于生产经营活动有了完全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一家一户的几个劳动力,就能承担起一切,而无需大规模的社会分工和协作,彼此之间的依赖性减少,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人们从邻里中得到的帮助越来越少,情感需求的满足出现一些问题,人际关系逐渐疏远和冷漠,不利于人的发展的社会问题开始凸现,非正式控制手段的影响力开始削弱,社会控制的难度逐渐增加。[11]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枧村壮族就需要新的集体生活来满足自己的归属感,于是“做社”活动就又恢复了。
  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形式单一,因此对劳动者的生产技能要求较低,主要靠日常生产劳动中经验的积累,年龄越大就越受到村民的信任和尊重,德高望重的老人往往被拥戴为社头,他们积极出面、按时组织和热心维护“做社”的行为,推动“做社”等活动的开展。在这方面,新一辈的农村年轻人由于良好的教育,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观念,能较快地掌握新的生产技能,他们普遍相信科普知识,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都是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耕作,普遍不相信社王的保佑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怀疑“做社”的意义,加上没有机会参加“做社”,因此,参加“做社”活动的积极性自然大大受到影响。
  (二) 生活方式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中枧屯壮族在行为习惯、休息娱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诸多变化,对“做社”活动也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在过去,由于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生活比较贫苦,中枧屯壮民的生活空间也相对封闭,文化生活十分贫乏,除了逢年过节唱山歌、舞龙、舞狮外,几乎没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所以,一年一度的社节隆重而热闹,人们对“做社”的期望值很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设施的改善,中枧屯壮民与外界的联系越来越方便,早在1981年就用上了电,如今许多耐用消费品如摩托车、彩电、冰箱等已不再是可望不可及。闭路电视线牵进每家每户,村民可自由调换27个频道的电视节目,看电视成为主要的文化娱乐方式,过去在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唱山歌活动,无形之中被可视性、娱乐性极强的电视节目所取代。虽然没有开通固定电话,但由于通讯信号的覆盖,几乎家家都有一部手机与外界联系。于是,交通、通讯、广播电视等现代化的联系手段促进农民社会生活朝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各种传统生活习俗慢慢淡出壮民的生活,人们对“做社”活动的期望主要是“做社”时放松休息、交流各种信息、通过聚餐来增进感情,从而能够调剂生活、愉悦精神。因此,“做社”活动逐渐朝世俗化方面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国家力量有效地延伸至中枧屯壮族,村民自治政策出台后,管理上更为先进和民主,对壮人的生活方式有明显影响,弱化了壮族社头在日常生活中的权威,在村委的墙壁上可以看到《党委在农村基层生活中的作用》的宣传栏。乡政府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普及并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政府充当主要的设计者和推动者,如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和科技应用能力;进一步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社会控制,如大力培育农民法治意识,全面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等。政府力量和国家法律的深入削弱了维护乡村秩序的传统有效力量的影响力,对传统的社头的权威提出了挑战。现在,社头不再统一安排管理生产事宜,主要负责上级精神的传达、农民心声的反映及维护村屯的和谐稳定。
  (三) 思维方式的影响
  由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中枧屯壮民的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变化,这对“做社”活动无疑产生了影响。
  在壮族的农业生产中,普遍流行无偿互助的习惯,壮话叫做“多揉”,意思是“相邀互助”,俗叫“打背工”,又叫“滚揉制”,“滚”意为人,“揉”是邀约。打背工范围很广,举凡耕田、种地、收割、打谷、起房子,甚至婚嫁丧葬,人们都主动相帮,但主要是耕作。打背工没有固定的形式,纯属自觉自愿,但它已带有社会道德的性质,人们以此为荣。由于是民族风俗,所以一般不分贫富,不分家族,甚至平常有龃龉的,这时都要尽释前嫌。[12]农村改革以后,中枧屯壮民的生产活动由一家一户独立经营,集体对壮人的日常生产、生活关系不大,互帮互助、邻里协作的意识正在逐渐弱化,自助意识增强。比如田地较多而劳力不足的家庭,农忙时已经不完全依靠“打背工”来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而主要是通过有偿劳动,支付一定的薪水请人帮忙“插秧”或“打谷子”。互帮互助在农忙时已不起主要作用,仅仅是日常关系较好的村民或亲戚碍于情面而义务帮忙。原来那种全村人的集体互助转变为零散、个别的互助。这一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枧屯壮民原有的单纯的人际关系,以致于在“做社”活动中,个人主义逐渐超越了集体主义的思想观念,很多村民更趋于功利化,更加关注自身利益。可以说,“做社”活动在满足中枧屯壮民民众心理需求的同时,也表现出中枧屯民众的功利性,正如费孝通先生在《美国与美国人》一书中解析到:“我们对鬼神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消祸。我们的祭祀很有点像请客、疏通、贿赂。我们的祈祷是许愿、哀祈。是财源,不是公道。”[13]
  如今,各种传统节日、民间习俗的功能在壮族地区渐渐发生转换,失去对年轻一代的吸引,尤其是年轻人差不多都出去打工,几乎没有人来学习传统的民间习俗文化,他们又把外面的文化带回家乡,对家乡传统的民间习俗文化形成有力冲击,加上现代文明的发展,年轻的壮民对传统文化的了解越来越少。较老一辈的村民,他们则更关心自己个人及家庭的现实利益,对村屯集体利益不是很热心,也不太相信社神的力量和“做社”的功用,如笔者在本次“做社”过程中采访参加“做社”的青年人是否了解“做社”的具体内涵,他们几乎都回答:不知道,家里大人不在家,他们只是来凑热闹,好玩。这样发展下去,“做社”就会失去相应的传承空间,可能后继无人。
  笔者通过对广西宜州市刘三姐乡中枧屯农历二月初二的“做社”活动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到,现代化进程中壮族社崇拜习俗的保留和变迁有内在的基础和外在力量的影响,在尊重风俗习惯的基础上科学地分析现代社会的发展对壮族社崇拜的具体影响,有利于弘扬“做社”活动中的积极因素,促进壮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民间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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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润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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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布洛陀是珠江流域原住民族的人文始祖,是壮族及其同源民族的创世神、始祖神、宗教神、道德神。布洛陀文化集中地表现在稻作文化、经诗文化等方面,其文化核心是创造万物、排忧解难、和谐有序。在城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受到的冲击是多方面的,保护像壮族布洛陀文化这样的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最根本的措施是,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让乡村文化成为农民真正的审美需求,并以科学发展观的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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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历代壮族先民运用方块壮字记录生活的诸多方面,经长期创作积累,形成了大量的手抄文本。这些手抄文本实质上就是保存于民间的壮族文献,是壮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根据在龙州、象州、忻城三县田野调查得知,目前方块壮字文献仍在宗教经书、山歌唱本、民间故事传说等特定领域流行。现存的方块壮字文本在民间的流传呈现出衰落趋势,但还将以艰难姿态传承下去。  [关键词]文献;方块壮字;生存;传承  [作者]黄南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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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八百媳妇”其实是中国对泰国古代北方泰族所建立国家的前期称呼,这种名称在古代北方泰族的国家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有所变更,每次变更都有其时代特征。本文在所掌握的大量中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这些名称的变更,以及这个泰境古国的变迁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八百媳妇;兰那王国;变更  [作者]饶睿颖,云南民族大学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学院讲师,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生。昆明,6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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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中探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就要坚持我国在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中的话语权和自主权。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概念的新阐释,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概念的理论在中国化过程中的具体实践,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促进中国民族理论话语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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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宪法关于民 族区域自治的原则规定与精神实质的具体化,集中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有力保证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的实施。作者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必须体现时 代特征,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明确立法重点,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 自治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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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问题与民族关系研究    边民主义与跨界民族主义:以中国西南边疆为研究对象/何跃//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1).-24~29  当代台湾的“民族想象”与“民族意识”/沈惠平//贵州民族研究.-2010,(1).-27~34  关于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理论的几点思考/乌力更//贵州民族研究.-2009,(6).-1~5  關于民族自治的历史考察与理论思考:为促进现代国家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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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之作,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和解读,其中不乏精到的见解,但也存在以偏概全、曲解原意等种种偏颇。本文创新解读视角,以乡土社会中公私群己关系的构建及其整合为主线,在纵向上有机贯通该书的一系列观点,在横向上深入剖析公私群己关系形成的乡土环境,由此积淀的整合方式以及交织于传统与现代之中的历史变迁。在推敲该书主要论点和论证思路的基础上,本文力求还《乡土中国》以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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