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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少数民族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体,在发展和稳定、族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少数民族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同时又与我国的民族问题密不可分。本文拟通过对笔者所在新疆巴州地区库尔勒市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提炼总结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解决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少数民族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
新疆,属于少数聚集区,大多信仰伊斯蘭教,宗教意识强烈,生活饮食习惯区别明显。少数民族农民工相关情况,既与汉族农民工具有相似性,也具有其特殊性。其中,巴州地区库尔勒市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具有典型性。
一、基本情况
巴州是以蒙古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下辖八县一市,全州共有36个民族,总人口140.4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60.72万人,占总人口的43.2%。①库尔勒市,是巴州的首府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南北疆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全市总人口近100万人(含流动人口),有汉、维、蒙、回等23个民族。②
总体上看,少数民族农民工大多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就业集中在餐饮业、建筑业、保安等产业,属于技术水平要求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少数民族农民工在选择职业时一般采取集体务工的形式。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诸多因素,调查主要采取走访的方式进行,主要走访库尔勒市少数民族用工较多的团结街道。从走访的情况看,虽然国家和社会在少数民族用工问题上下了大工夫,但还是在合法权益保障上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农民工问题,包括少数民族农民工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国家三令五申,但各级政府在落实时存在“打折扣”的问题,特别是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上。新疆当前的形势特殊,少数民族农民工,特别是维吾尔族农民工,在就业上存在一定的歧视情况。
(2)劳动技能不高。团结街道少数民族农民工以维吾尔和回族为主,约占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99%,小学文化程度比例达74%。文化程度偏低严重影响了劳动技能的提高。由于语言障碍,使得就业范围极大缩小,大多从事与本民族语言、风俗相关的职业。
(3)权益保障状况不理想。少数民族农民工大多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医疗、养老保险。由于收入低,大多选择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但生活环境极差。像笔者走访的育才巷,有出租房1000余间,租户近3000人,近半数为少数民族农民工。该地环境恶劣,治安复杂,对少数民族日常生活的正常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4)维权意识淡薄。农民工进城务工,往往只知道打工挣钱,且不了解自己在劳动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另外,在一些特殊行业,如建筑、宾馆等行业员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有的农民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
三、对策建议
社会层面:
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目前的现状是,少数民族仅有极小比例的人愿意自行出资培训。因此,国家财政出资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政府帮助少数民族农民工增加就业技能的主导措施。同时,建议政府联系用人单位对他们进行岗前技术培训。另外,应重视普通话培训,加大“双语”教育力度。加大力度宣传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重点监督劳动合同签订状况、医疗、养老保险等落实情况。建议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农民工的登记制度,做到对其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做到处理相关情况时准确有效。同时,加大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力度,充分重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另外,应加大对执法机关的监督,“如果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的决定不受限制时,他们有可能施加法外影响”③。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违法法律、规定的企业,特别是对懈怠少数民族农民工医疗等保障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能姑息。“在缺乏有效制约和职能未能根本转变的大背景下,成为利益主体的基层政府就可能滑向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偏好。基层政府的这种逐利偏好,必然带来两个严重后果:一是侵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损害中央政权的为民形象”。④要逐步将流动人口,尤其是少数民族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加强基层管理。鉴于新疆“三重叠加”的严重形势,各级政府在基层管理上已经下了相当大的力气。当然,还有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比如,恰尔巴格乡博斯坦村是少数民族农民工主要居住场所,人员流动性大,成分复杂,且该地属于库尔勒市地区城乡结合部,生活环境差,公共服务措施不齐备。同时,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的过度生育问题。
少数民族农民工自身角度:
一是加强维权意识。在面临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少数民族农民工应提高维权意识,善于利用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或者可以寻求工会、宗教管理部门、人民调解等帮助。
二是提高就业技能。少数民族农民工大多来自经济贫困地区,可以充分发挥民族特色,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优势,经营有民族特色的行业。不“等、靠、要”,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的就业服务政策,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同时,要高度重视子女的文化教育问题。另外,要“走出去”,走出新疆,走向內地、沿海,在多元竞争中发挥自身优势。
四、结语
农民工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少数民族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关系到新疆,乃至全国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但,既不能将该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简单地作为社会问题来处理。在解决这一问题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完善职能,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同时,也需要少数民族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加强技能学习。
关键词:少数民族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
新疆,属于少数聚集区,大多信仰伊斯蘭教,宗教意识强烈,生活饮食习惯区别明显。少数民族农民工相关情况,既与汉族农民工具有相似性,也具有其特殊性。其中,巴州地区库尔勒市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具有典型性。
一、基本情况
巴州是以蒙古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下辖八县一市,全州共有36个民族,总人口140.4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60.72万人,占总人口的43.2%。①库尔勒市,是巴州的首府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南北疆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全市总人口近100万人(含流动人口),有汉、维、蒙、回等23个民族。②
总体上看,少数民族农民工大多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就业集中在餐饮业、建筑业、保安等产业,属于技术水平要求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少数民族农民工在选择职业时一般采取集体务工的形式。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诸多因素,调查主要采取走访的方式进行,主要走访库尔勒市少数民族用工较多的团结街道。从走访的情况看,虽然国家和社会在少数民族用工问题上下了大工夫,但还是在合法权益保障上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农民工问题,包括少数民族农民工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国家三令五申,但各级政府在落实时存在“打折扣”的问题,特别是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上。新疆当前的形势特殊,少数民族农民工,特别是维吾尔族农民工,在就业上存在一定的歧视情况。
(2)劳动技能不高。团结街道少数民族农民工以维吾尔和回族为主,约占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99%,小学文化程度比例达74%。文化程度偏低严重影响了劳动技能的提高。由于语言障碍,使得就业范围极大缩小,大多从事与本民族语言、风俗相关的职业。
(3)权益保障状况不理想。少数民族农民工大多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医疗、养老保险。由于收入低,大多选择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但生活环境极差。像笔者走访的育才巷,有出租房1000余间,租户近3000人,近半数为少数民族农民工。该地环境恶劣,治安复杂,对少数民族日常生活的正常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4)维权意识淡薄。农民工进城务工,往往只知道打工挣钱,且不了解自己在劳动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另外,在一些特殊行业,如建筑、宾馆等行业员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有的农民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
三、对策建议
社会层面:
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目前的现状是,少数民族仅有极小比例的人愿意自行出资培训。因此,国家财政出资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政府帮助少数民族农民工增加就业技能的主导措施。同时,建议政府联系用人单位对他们进行岗前技术培训。另外,应重视普通话培训,加大“双语”教育力度。加大力度宣传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重点监督劳动合同签订状况、医疗、养老保险等落实情况。建议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农民工的登记制度,做到对其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做到处理相关情况时准确有效。同时,加大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力度,充分重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另外,应加大对执法机关的监督,“如果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的决定不受限制时,他们有可能施加法外影响”③。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违法法律、规定的企业,特别是对懈怠少数民族农民工医疗等保障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能姑息。“在缺乏有效制约和职能未能根本转变的大背景下,成为利益主体的基层政府就可能滑向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偏好。基层政府的这种逐利偏好,必然带来两个严重后果:一是侵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损害中央政权的为民形象”。④要逐步将流动人口,尤其是少数民族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加强基层管理。鉴于新疆“三重叠加”的严重形势,各级政府在基层管理上已经下了相当大的力气。当然,还有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比如,恰尔巴格乡博斯坦村是少数民族农民工主要居住场所,人员流动性大,成分复杂,且该地属于库尔勒市地区城乡结合部,生活环境差,公共服务措施不齐备。同时,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的过度生育问题。
少数民族农民工自身角度:
一是加强维权意识。在面临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少数民族农民工应提高维权意识,善于利用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或者可以寻求工会、宗教管理部门、人民调解等帮助。
二是提高就业技能。少数民族农民工大多来自经济贫困地区,可以充分发挥民族特色,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优势,经营有民族特色的行业。不“等、靠、要”,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的就业服务政策,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同时,要高度重视子女的文化教育问题。另外,要“走出去”,走出新疆,走向內地、沿海,在多元竞争中发挥自身优势。
四、结语
农民工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少数民族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关系到新疆,乃至全国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但,既不能将该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简单地作为社会问题来处理。在解决这一问题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完善职能,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同时,也需要少数民族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加强技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