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遗失物善意取得制度的探析

来源 :世界家苑·学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llen520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我国目前采取有限制性条件的适用遗失物之善意取得遗失物限制善意取得制度。该模式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高效、便捷、安全的需要,应该在反思借鉴基础上,构建构建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关键词:物权;遗失物;善意取得
  一、问题的提出
  善意取得制度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我国《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追偿。依据上述规定,可以归纳出,遗失物不同于其他動产,遗失物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是违背权利人意志的,遗失物,既包括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占有,例如借用他人的动产,将该动产遗失;同时还包括通过犯罪途径所取得的占有,譬如盗窃他人的动产又遗失的,但这时权利人不是盗窃者,而是被害人,若是遗失物发生转让,有权请求返还的是被害人,盗窃者没有权利请求返还。遗失物一般指动产,因为动产具有可移动性,而不动产具有固定性,所以遗失物不包括不动产。遗失物是否能够善意取得,是立法政策选择,是立法者更倾向于保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还是更倾向于保护权利人利益的权衡。
  二、域外关于遗失物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
  从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史来看,遗失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立法规定:
  (一)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
  英国和美国采用此种规定,如《英国货物买卖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就规定准予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管卖方的货物从何而来,只要买方在购买时是善意的,认为卖方在转让时对转让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善意的买方就能即时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因为交换的商品和商品交换的复杂性,不可能对购买者做过多的苛责,如果法律对善意的购买者买到的遗失物不予保护,显然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与英美法系国家注重交易的效率与便捷的思想密切相关。
  (二)遗失物限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通常情况下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例外准予适用,特定的情形具体有三种情形1.在一定期间内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如果超过法定的期间,遗失物就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受让人享有遗失物的所有权代表国家是法国日本等,但它们对法定期间长短的规定不尽相同,日本为2年,法国为3年,瑞士为5年,在此期间,遗失人可以向占有该物的人请求返还该物;但超过此期间的,受让的占有人便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该遗失物的所有权;2.特定的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以瑞士、德国等为代表。瑞士民法典规定如果遗失物是不记名证券及货币特殊的遗失物,即便是所有人丧失特定遗失物的占有不是经其同意,受让人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该特定遗失物的所有权。3.遗失物是通过拍卖、公共市场等法定方式进行转让的,遗失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三)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日耳曼法在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方面对占有委托物与占有脱离物进行区分,规定占有脱离物如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德国在规定占有脱离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继承了该模式,规定遗失物属于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不用善意取得制度。
  三、我国应持价值选择之建议
  反观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模式是有限制性条件的适用遗失物之善意取得。对于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我国应是将其依旧赋予给原所有人,即如果遗失物未在市场上发生流转,则遗失物的所有权属于原所有人,如果发生了流转,则会分出两种情况。其一,原所有人在两年期限内,可以向受让人返还遗失物且不需要给予相等对价,受让人受到的损失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追回。但如果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者是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买的,出于市场的公信力,原所有人须得向受讓人支付相等价款才可收回遗失物,原所有人所支付的价款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追回。原所有人也可以不向受让人追回遗物,而直接向无权处分人追回损失。其二便是超过两年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及市场的公信力,遗失物的所有权此时应当归于善意第三人,原所有人受到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回。
  遗失物属于物权法中的物,也适用物权法的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受让人可以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交易,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交易客体的所有权,即受到法律的保护,进而维护了交易安全若不肯定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结果就违背了动产物权的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再者,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追求的是市场交易迅速、高效、安全及利益平衡。每次交易受让人都要对交易标的物进行彻底地调查了解,必将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势必增加交易成本,影响买方的积极性,限制交易进行,从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笔者建议,我国应该建立遗失物适用完全善意取得制度,平衡不同的价值选择,最终将立法的天平向交易安全这边倾斜。
其他文献
摘要: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其立法目的是督促合同双方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本文就该制度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了思考和阐述。  关键词: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效力  一、引言  同时履行抗辩权,通常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以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是在特定条件下,阻碍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从而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可以预见的损害的机制。该机制明显具有预防的功能
期刊
近年来,随着新疆严打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全区反恐形势出现了新变化,受暴恐案件的影响,新疆南疆地区出现常住汉族人口内迁及流动汉族人口流失现象,这对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有巨大的负面影响,亟需在政策、经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彻底解决南疆地区汉族人口内迁的问题。  一、南疆汉族人口内迁的原因  (一)暴恐犯罪活动的影响。当前新疆反恐形势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团伙性、独狼式
期刊
1选题依据  十三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年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要达到4.35亿,人均场地面积要达到1.8平方米等。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目标为2025年健身休闲产业要达到3亿元。可见国家对体育事业的重视,通过查閱文献发现有一些地方值得担忧,上海交通大学科研所所长孙麒麟从校园体育和全民健身角度谈到:“《体育发展
期刊
摘要:我国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规制存在大量问题,例如利率、借贷主体、合法非法的界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關键词: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存在问题  一、监管主体缺位,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监管体系不健全  民间融资在社会上引发了诸多热议,这与监管主体的缺失不无关联。缺乏制度规范和有限的监督是当前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根源之一。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对民间借贷进行一个明确的规定,有关民间借贷的监
期刊
摘要:确立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权益,而且有利于确保正常交易,维护市场秩序但我国物权法虽然对赃物善意取得问题采取回避态度,有必要为其设定合理条件,在静态的物权保护与动态的交易安全之间予以平衡。  关键词:赃物;善意取得;制度  赃物,是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被犯罪行为“污染”的涉案财物。赃物不可能静止不变处在犯罪人手中,往往会通过市场流通途径流转至他人之手,如果不知情的案外第三人
期刊
摘要:证据交换制度有利于明确争点,固定证据,提高诉讼效率,防止突袭性裁判。但我国证据交换程序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应在立法阶位、证据交换程序规则体系、证据失权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民事诉讼;证据交换;举证  一、引言  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指对于证据较多或者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应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主动而为,在承办法官或者合议庭主持下,当事人各方在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相互交换证据的一
期刊
摘要:责令停业整顿是公安机关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存在现实危害的单位或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方式,是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互联网经营场所、收购废旧金属企业等进行行政管理的常用手段,能够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但因实践中责令停业整顿存在性质之争、适用范围不清、执行程序不明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对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的性质、适用范围及执行程序等问题进行研究,增强责令停业整顿的
期刊
摘要:我国现有刑法对网络谣言犯罪进行了一定的规制,但仍然存在罪名配置不合理、罪名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有必要适当增设罪名,完善罪名体系。  关键词:网络谣言;犯罪;立法  一、引言  网络谣言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成本低、影响大的特点,对人们的线下实际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但现行的刑事立法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的关注与规制还不尽完善。如何完善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的规制体系,成
期刊
摘要:《合同法》对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效力有明确的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备案、税收,当事人为方便交易或躲避可能的税款,在以房抵债时,签订非备案买卖合同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极易产生纠纷,在与备案合同规范冲突时如何处理存在不同理解。本文从一案例出发分析其效力。  关键词:以房抵债;商品房;合同转让;效力  一、问题提出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出让人将购买的
期刊
摘要: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对原所有人及善意第三人之间利益平衡所作的规定,我国物权法承认有条件的适用遗失物的善意取得制度,在目前市场静一下存在一定缺陷,应全面适用遗失物的善意取得制度。  关键词:遗失物;善意取得;所有权  一、遗失物与善意取得的概念  (一)遗失物的概念  遗失物是指非经原占有人之意愿却对其物丧失了占有,但仍然保留其所有权的动产。遗失物有以下特征。其一,遗失物必须为有主之物,像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