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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试图建构正义原则,并以此原则为前提建构公平正义社会。其正义两原则既体现其主张的个人享有自由权的绝对性,同时又希望最大化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享有。在诺齐克看来,这致使罗尔斯的两个原则陷人悖论:一方面以优先实现个体自由为条件,另一方面又希望以社会公平为借口关注社会弱势者的利益,致使个体自由难以真正获得。诺齐克认为实现自由的唯一方法就是贯彻正义分配三原则。由此两者分歧明显,并因为这一基本立场的分歧引起了长期的学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