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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从前所未有的高度定位和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布局和践行法治,不断开拓法治建设新境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强调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极端重要性。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地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法治宁夏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出台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成立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规规章,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权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升。大力推动全民守法和普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当前,宁夏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把法治宁夏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区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自治区党委成立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就是要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有力地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领导立法。要完善党对立法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凡涉及立法的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必须报中央决策,加快建立党委揽总、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地方立法体制新格局,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通过法规规章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要保证执法。切实领导和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明党规党纪,强化刚性约束,用铁的纪律打造政治坚定、法纪严明、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要支持司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落实宪法中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原则,通过司法机关的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监督制约司法活动的制度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对司法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
要带头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党员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带头坚守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敢于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作斗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全面依法治区是一项系统部署和长期任务,要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依法治区整体推进。
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要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加强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不断健全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自治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实施“三大战略”“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立法和法治保障工作。要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民营经济发展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审查机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推进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做到重大决策监督到位。推进严格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推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解决好“诉讼难”“执行难”等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法院检察院要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推进机构整合、职能优化,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行司法活动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等改革举措,推动监督管理的重点从结果干预向程序约束转变。规范司法行为,推进阳光司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通过具体问题的解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逐步把法治的权威树立起来。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健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群防群治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探索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制度机制。
找准工作抓手,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要善于改革创新,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依法治区向实际行动转化、实际行动向实际效果转化。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党员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个基石。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区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只有使人民发自内心地对法律信仰与崇敬,全面依法治区才有深厚根基。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适应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过上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抓住改革创新这个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必须拿出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勇气,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各环节、各领域,着力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把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领域的重點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革措施。加强统筹谋划,将改革与法治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既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又通过法治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使改革井然有序、行稳致远。
(作者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石 雷
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法治宁夏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出台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成立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规规章,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权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升。大力推动全民守法和普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当前,宁夏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把法治宁夏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区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自治区党委成立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就是要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有力地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领导立法。要完善党对立法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凡涉及立法的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必须报中央决策,加快建立党委揽总、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地方立法体制新格局,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通过法规规章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要保证执法。切实领导和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明党规党纪,强化刚性约束,用铁的纪律打造政治坚定、法纪严明、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要支持司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落实宪法中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原则,通过司法机关的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监督制约司法活动的制度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对司法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
要带头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党员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带头坚守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敢于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作斗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全面依法治区是一项系统部署和长期任务,要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依法治区整体推进。
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要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加强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不断健全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自治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实施“三大战略”“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立法和法治保障工作。要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民营经济发展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审查机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推进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做到重大决策监督到位。推进严格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推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解决好“诉讼难”“执行难”等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法院检察院要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推进机构整合、职能优化,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行司法活动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等改革举措,推动监督管理的重点从结果干预向程序约束转变。规范司法行为,推进阳光司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通过具体问题的解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逐步把法治的权威树立起来。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健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群防群治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探索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制度机制。
找准工作抓手,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要善于改革创新,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依法治区向实际行动转化、实际行动向实际效果转化。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党员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个基石。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区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只有使人民发自内心地对法律信仰与崇敬,全面依法治区才有深厚根基。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适应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过上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抓住改革创新这个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必须拿出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勇气,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各环节、各领域,着力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把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领域的重點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革措施。加强统筹谋划,将改革与法治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既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又通过法治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使改革井然有序、行稳致远。
(作者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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