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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办理的都市更新,2008年更新奖励容积占法定容积比平均约为30.11%,若加上增设停车空间容积奖励容积占法定容积比之13.37%,合计增加容积43.48%,接近最高上限的50%.其创造的诱因,由2008年3月31日至2009年3月31日,台北市申请划定更新单元增加120处可见一斑.但由目前申请与核定的比例观察,推动进度仍多所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