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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的传统模式是政府机构对企业实行强制的、不灵活的监管方式,从实践检验来看越来越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一种以公共和私营部门相结合的新型治理模式——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应运而生。本文在研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概念、主要特征、监管模式和运行机制基础上,分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施机制,采取事前监管模式,提出通过安全检查、信息和制裁方式来实施社会共治。最后从机构设置、企业监管能力、透明度、公共和私营的利益协调等方面指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