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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突如其来地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提升,“信息疫情”带来的影响不可小觑。本文旨在分析“信息疫情”的特点及危害的基础上,探究其形成原因,并提出应对“信息疫情”的治理策略。
2020年4月,新冠肺炎疫情是人类历史上进入全球卫生紧急状态中最严重的一次,世卫组织表示“新冠肺炎是人类面临的第一个冠状病毒大流行”。中国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集中力量办大事,带领全国人民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在疫情期间,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大众媒体的广泛应用,信息传播呈现新特点,大量信息的涌出、发酵极具迷惑性,部分人民无法甄别,最终导致“信息疫情”产生。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所说“我们不仅仅是在抗击流行病,我们还在与一场‘信息疫情’作斗争。”
2020年新冠肺炎发生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信息疫情即“过多信息反而导致人们难于发现值得信任的信息来源、可依靠的指导,甚至可能对人们的健康产生危害。”
传播速度快
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助力了信息传播速度的飞跃,原有口耳相传的人际传播方式在信息化时代作用甚微。社交媒体时代下,信息发布、传播、分享速度呈指数级增长,信息传播速度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越事情发展速度,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有时比真实信息传播速度。
传播主体广
融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受种者和发布者,“人人皆媒体”的时代打破了传统的信息发布垄断壁垒。随着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的火热运用,公众的表达欲也日益增加,疫情信息传播的渠道多元,传播成本低,传播主体范围覆盖面广,是“信息疫情”的一个重要特点。
影响力度大
“信息疫情”中“疫情”也暗示了其发散过程中的危害性,融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覆盖面广,公众获取信息渠道多元,假消息往往比真消息传播更远、更快、更广、更深,因此极易引发公众的恐慌心理、营造紧张的社会氛围、甚至影响社会价值倾向以及政府公信力,社会危害性强。
迷惑性强
大量有关疫情的信息充斥在公众眼前,例如“蝙蝠论”、“双黄连口服液”、“板蓝根”等案列,公众面对疫情的不确定性和高度威胁性极易产生非理性判断和行为,随着舆论的催化,蒙蔽性强。
难以有效控制
疫情信息碎片化及信息的迷惑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息治理的难度。面对公众在危机情况下存在的不理性,加之信息网络传播、发酵速度快、渗透面广,且有时是潜移默化、悄无声息的,对于政府有效信息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民众情绪不稳定,怨怼情绪增强
疫情爆发初始阶段,由于对新冠肺炎的认知不足,加之社会中海量无法有效甄别真假的信息的纷飞,大量碎片化的信息充斥在公众眼前,“信息疫情”逐渐扩散导致公众出现情绪化、激动化、感性化、怨怼化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的价值判断。例如在网络上谣传双黄连对新冠病毒有预防作用,药店里面出现一抢而空的现象,连京东淘宝的双黄莲蓉月饼都难逃厄运;在疫情带来的不安、焦虑情绪下,甚至有部分人化身“网络喷子”,开始污名化湖北武汉、对部分新冠患者进行网络人肉搜索等,社会舆论环境混杂。
催生信任赤字风险,社会治理难度提高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政府公信力和信息治理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真实、積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网络信息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必要支撑,是打造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前提。反之,“信息疫情”的爆发,民众无法有效获得真实信息甚至获取到许多不良的虚假信息,将影响社会信任体系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民众质疑政府的概率增加,负面不满情绪上升易埋下社会不稳定爆发因素的隐患。例如,部分地区政府回应含糊、信息披露有误、移花接木、官话连篇等,“信息疫情”下,社会中负面问题更加凸显,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部分“信息疫情”带来负面情绪下的极端行为被冠以“合理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干扰政府做出科学决策,提高社会治理难度。
不法分子为谋私利,影响社会稳定
疫情爆发初始阶段,“武汉病毒”、“中国病毒”等荒谬的谣言在世界内传播,一些不法分子企图污名化中国、诋毁英雄的武汉人民。中国在党的集中领导下,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但在多元化的世界中,“信息疫情”传播、扩散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试图引导世界人民的价值判断,试图给伟大的中华民族泼脏水,从而破坏民族团结和世界和谐、影响中国的大国形象及国际地位。
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日增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新时代网络社交媒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自媒体运行门槛低,传播主体覆盖面广,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疫情期间,公众积极响应国家“不出门”的号召,公众获取信息、反馈信息最重要的一个途径即自媒体平台。公众通过微信、微博、新闻app等平台搜索、获取、分享、讨论疫情有关的信息,来缓解自己的“认知不足”,同时通过相关平台共享自己的态度、观点及情绪等,寻求关注和共鸣,然后迅速形成网络热潮或热点,舆论环境复杂多变,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信息疫情”的爆发。
民众高度关注导致的信息泛滥
疫情爆发初期,确诊数字不断上升,由于对于新冠病毒缺乏准确、科学的认知和有效的应对,众对疫情信息高度关注;社会上的疫情信息泛滥,质量参差不齐是“信息疫情”产生的重要原因。在面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公众希望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随着信息技术的成熟,我们既是信息的受种者也是信息的发布者。目前我国缺乏媒介素质教育,面对快速变化、发展、复杂的信息环境,公众缺乏甄别能力和有效地判断。在数据化时代,传播速度快、内容覆盖广,信息喷涌式增加,不理性的思考和冲动的行为表达使得“信息疫情”成为可能。 网络信息治理的水平相对不足
疫情的发生对于政府也是一场大考,政府公关危机管理的能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疫情”的发生。疫情期间,碎片化信息、不能甄别真假的信息漫天传播,反映出我国的公共危机信息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网络信息治理的水平相对不足。疫情出现后,对此生危机缺乏敏感、快速的预警反应,在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较为凸显的谣言才逐渐介入其;同时,政府主动疏导、引领社会舆论的作用在疫情爆发初期发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错失了信息治理的先机;在“信息疫情”爆发后缺乏多元主体治理意识,忽略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在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积极性上存在不足,处理相对被动;最后对于信息治理的监管惩戒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犯错成本相对较低,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迫在眉睫。
部分利益相关者混淆视听
部分投机分子试图在疫情期间追求私立或不正当利益,其利用信息化时代传播速度快、内容主体覆盖广、影响力大等特征,大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编造谣言混淆视听,利用疫情间信息供求矛盾和公众对于信息的迫切获取心理,去获取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关注,制造热点、爆点等,以达到提高关注度、攫取利润、发泄不满、煽动仇恨、抹黑污化、报复社会等不良目的。
主动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政府主动信息公开是现代行政的特点,也是信息社会下的基本要求;主流媒体作为体现并传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与主流价值观的重要平台,在社会舆论引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府是最大信息的掌控者,面对疫情或是其它突发事件,政府更是公众最为信赖和迫切希望获取信息的源头。因此政府应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友好互动,主动通过媒体向公众告知事情的最新动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政府应主动密切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借助主流媒体的官方地位,为民众发声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让民情民意有地可诉、掷地有声,真正将“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贯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行动中塑造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影响力、公信力。
感知民众情绪,快速反应引导
在突发疫情的紧急情况下,民众具有惊恐不安、变化起伏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且合理的,但政府应准备了解、感知、把握民众的情绪变化规律,并对此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快速安抚及价值引导,带动社会舆论向积极向好的态势发展。因此需要政府利用自身优势,充分整合、调动主流媒体及其他媒体平台的力量,在社会中塑造先进典型人物或案例、传播社会正能量,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民众安心、放心的心理暗示和心理疏导,以缓解民众因惶恐带来的不良反应。例如在新冠肺炎期间,一张张医护人员忙碌身影的照片、被口罩挤压后的面部特写等,无不在社会中激荡着全民抗疫的决心。
完善法治建设,加强网络治理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我国信息科学技术发展速度快,大众媒体使用覆盖人群广,但我国网络信息技术、舆情监管等相关的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预警机制体制等建设还相对滞后。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核心竞争力要求我们要不断完善社会信息的预警机制、科学决策机制、舆情监管机制、应急反馈机制等。通过法治化的有序运转,在制度层面提高信息时代下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要加强引导自媒体行业的标准制定,禁止为了吸引流量而出现捏造事实、擾乱视听、无端造谣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犯错成本,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为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常态化监管
在信息传播方式多、传播途径广、传播内容泛、传播速度快、覆盖人群广的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大力发展和广泛应用并不代表网络社交环境没有门槛限制。政府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相关行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培养高级技术人才、推动技术创新来弥补新时代社交媒体平台下的乱象。通过成熟的技术,推动完成对舆情的常态化监管,从以往“被动发现”转变到“主动监测、积极发现、快速解决”,严厉打击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违反乱纪行为,以推动社会中健康信息的高效传播。
加强媒介素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
媒介素养是指正确地、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能力,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进步。疫情发生过程中,海量的信息出现在民众的眼前,面对纷飞的难以辨别的谣言、小道消息,个人媒介素质的提高迫在眉睫。无论是基础的义务教务、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还是广泛的社会宣传教育,政府都应加强对公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在坚持“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的原则上,提高民众甄别信息、辨别是非的能力,主动承担公民责任,共同维护社会信息传播的良好氛围。
信息化背景下,“信息疫情”的治理刻不容缓,需要政府、新媒体行业、广大人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形成治理合力,提升信息化思维,打出组合拳,以应对复杂、多元、多变的信息传播环境,在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上,推动我国信息社会平稳、健康、持续的发展。
[本文系项目来源:南昌大学创新学分科研训练项目“社交媒体环下‘信息疫情’的生成机制与特征分析”(项目编号:4940)的阶段性成果。]
(江西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郭子辉,谢安琪.信息“疫情”的扩散特点与网络治理研究[J].传媒观察,2020(08):30-34.
[2]张超,黄文森.新冠肺炎“信息疫情”的概念、特点及应对策略[J].中国记者,2020(05):59-61.
[3]梅鹏超,张蓂,何勇伶.“信息疫情”现象分析:生成逻辑、伴生危害和防治策略[J].电视研究,2020(05):6-10.
[4]江必新,黄明慧.“信息疫情”防控需要法治应对与理性自觉[J].社会治理,2020(05):5-12.
[5]徐剑,钱烨夫.“信息疫情”的定义、传播及治理[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8(05):121-134.
2020年4月,新冠肺炎疫情是人类历史上进入全球卫生紧急状态中最严重的一次,世卫组织表示“新冠肺炎是人类面临的第一个冠状病毒大流行”。中国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集中力量办大事,带领全国人民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在疫情期间,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大众媒体的广泛应用,信息传播呈现新特点,大量信息的涌出、发酵极具迷惑性,部分人民无法甄别,最终导致“信息疫情”产生。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所说“我们不仅仅是在抗击流行病,我们还在与一场‘信息疫情’作斗争。”
“信息疫情”的传播特点
2020年新冠肺炎发生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信息疫情即“过多信息反而导致人们难于发现值得信任的信息来源、可依靠的指导,甚至可能对人们的健康产生危害。”
传播速度快
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助力了信息传播速度的飞跃,原有口耳相传的人际传播方式在信息化时代作用甚微。社交媒体时代下,信息发布、传播、分享速度呈指数级增长,信息传播速度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越事情发展速度,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有时比真实信息传播速度。
传播主体广
融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受种者和发布者,“人人皆媒体”的时代打破了传统的信息发布垄断壁垒。随着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的火热运用,公众的表达欲也日益增加,疫情信息传播的渠道多元,传播成本低,传播主体范围覆盖面广,是“信息疫情”的一个重要特点。
影响力度大
“信息疫情”中“疫情”也暗示了其发散过程中的危害性,融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覆盖面广,公众获取信息渠道多元,假消息往往比真消息传播更远、更快、更广、更深,因此极易引发公众的恐慌心理、营造紧张的社会氛围、甚至影响社会价值倾向以及政府公信力,社会危害性强。
迷惑性强
大量有关疫情的信息充斥在公众眼前,例如“蝙蝠论”、“双黄连口服液”、“板蓝根”等案列,公众面对疫情的不确定性和高度威胁性极易产生非理性判断和行为,随着舆论的催化,蒙蔽性强。
难以有效控制
疫情信息碎片化及信息的迷惑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息治理的难度。面对公众在危机情况下存在的不理性,加之信息网络传播、发酵速度快、渗透面广,且有时是潜移默化、悄无声息的,对于政府有效信息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信息疫情”产生的负面影响
民众情绪不稳定,怨怼情绪增强
疫情爆发初始阶段,由于对新冠肺炎的认知不足,加之社会中海量无法有效甄别真假的信息的纷飞,大量碎片化的信息充斥在公众眼前,“信息疫情”逐渐扩散导致公众出现情绪化、激动化、感性化、怨怼化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的价值判断。例如在网络上谣传双黄连对新冠病毒有预防作用,药店里面出现一抢而空的现象,连京东淘宝的双黄莲蓉月饼都难逃厄运;在疫情带来的不安、焦虑情绪下,甚至有部分人化身“网络喷子”,开始污名化湖北武汉、对部分新冠患者进行网络人肉搜索等,社会舆论环境混杂。
催生信任赤字风险,社会治理难度提高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政府公信力和信息治理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真实、積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网络信息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必要支撑,是打造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前提。反之,“信息疫情”的爆发,民众无法有效获得真实信息甚至获取到许多不良的虚假信息,将影响社会信任体系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民众质疑政府的概率增加,负面不满情绪上升易埋下社会不稳定爆发因素的隐患。例如,部分地区政府回应含糊、信息披露有误、移花接木、官话连篇等,“信息疫情”下,社会中负面问题更加凸显,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部分“信息疫情”带来负面情绪下的极端行为被冠以“合理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干扰政府做出科学决策,提高社会治理难度。
不法分子为谋私利,影响社会稳定
疫情爆发初始阶段,“武汉病毒”、“中国病毒”等荒谬的谣言在世界内传播,一些不法分子企图污名化中国、诋毁英雄的武汉人民。中国在党的集中领导下,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但在多元化的世界中,“信息疫情”传播、扩散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试图引导世界人民的价值判断,试图给伟大的中华民族泼脏水,从而破坏民族团结和世界和谐、影响中国的大国形象及国际地位。
“信息疫情”形成原因
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日增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新时代网络社交媒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自媒体运行门槛低,传播主体覆盖面广,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疫情期间,公众积极响应国家“不出门”的号召,公众获取信息、反馈信息最重要的一个途径即自媒体平台。公众通过微信、微博、新闻app等平台搜索、获取、分享、讨论疫情有关的信息,来缓解自己的“认知不足”,同时通过相关平台共享自己的态度、观点及情绪等,寻求关注和共鸣,然后迅速形成网络热潮或热点,舆论环境复杂多变,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信息疫情”的爆发。
民众高度关注导致的信息泛滥
疫情爆发初期,确诊数字不断上升,由于对于新冠病毒缺乏准确、科学的认知和有效的应对,众对疫情信息高度关注;社会上的疫情信息泛滥,质量参差不齐是“信息疫情”产生的重要原因。在面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公众希望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随着信息技术的成熟,我们既是信息的受种者也是信息的发布者。目前我国缺乏媒介素质教育,面对快速变化、发展、复杂的信息环境,公众缺乏甄别能力和有效地判断。在数据化时代,传播速度快、内容覆盖广,信息喷涌式增加,不理性的思考和冲动的行为表达使得“信息疫情”成为可能。 网络信息治理的水平相对不足
疫情的发生对于政府也是一场大考,政府公关危机管理的能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疫情”的发生。疫情期间,碎片化信息、不能甄别真假的信息漫天传播,反映出我国的公共危机信息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网络信息治理的水平相对不足。疫情出现后,对此生危机缺乏敏感、快速的预警反应,在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较为凸显的谣言才逐渐介入其;同时,政府主动疏导、引领社会舆论的作用在疫情爆发初期发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错失了信息治理的先机;在“信息疫情”爆发后缺乏多元主体治理意识,忽略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在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积极性上存在不足,处理相对被动;最后对于信息治理的监管惩戒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犯错成本相对较低,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迫在眉睫。
部分利益相关者混淆视听
部分投机分子试图在疫情期间追求私立或不正当利益,其利用信息化时代传播速度快、内容主体覆盖广、影响力大等特征,大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编造谣言混淆视听,利用疫情间信息供求矛盾和公众对于信息的迫切获取心理,去获取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关注,制造热点、爆点等,以达到提高关注度、攫取利润、发泄不满、煽动仇恨、抹黑污化、报复社会等不良目的。
“信息疫情”的治理方向
主动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政府主动信息公开是现代行政的特点,也是信息社会下的基本要求;主流媒体作为体现并传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与主流价值观的重要平台,在社会舆论引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府是最大信息的掌控者,面对疫情或是其它突发事件,政府更是公众最为信赖和迫切希望获取信息的源头。因此政府应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友好互动,主动通过媒体向公众告知事情的最新动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政府应主动密切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借助主流媒体的官方地位,为民众发声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让民情民意有地可诉、掷地有声,真正将“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贯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行动中塑造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影响力、公信力。
感知民众情绪,快速反应引导
在突发疫情的紧急情况下,民众具有惊恐不安、变化起伏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且合理的,但政府应准备了解、感知、把握民众的情绪变化规律,并对此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快速安抚及价值引导,带动社会舆论向积极向好的态势发展。因此需要政府利用自身优势,充分整合、调动主流媒体及其他媒体平台的力量,在社会中塑造先进典型人物或案例、传播社会正能量,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民众安心、放心的心理暗示和心理疏导,以缓解民众因惶恐带来的不良反应。例如在新冠肺炎期间,一张张医护人员忙碌身影的照片、被口罩挤压后的面部特写等,无不在社会中激荡着全民抗疫的决心。
完善法治建设,加强网络治理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我国信息科学技术发展速度快,大众媒体使用覆盖人群广,但我国网络信息技术、舆情监管等相关的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预警机制体制等建设还相对滞后。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核心竞争力要求我们要不断完善社会信息的预警机制、科学决策机制、舆情监管机制、应急反馈机制等。通过法治化的有序运转,在制度层面提高信息时代下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要加强引导自媒体行业的标准制定,禁止为了吸引流量而出现捏造事实、擾乱视听、无端造谣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犯错成本,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为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常态化监管
在信息传播方式多、传播途径广、传播内容泛、传播速度快、覆盖人群广的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大力发展和广泛应用并不代表网络社交环境没有门槛限制。政府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相关行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培养高级技术人才、推动技术创新来弥补新时代社交媒体平台下的乱象。通过成熟的技术,推动完成对舆情的常态化监管,从以往“被动发现”转变到“主动监测、积极发现、快速解决”,严厉打击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违反乱纪行为,以推动社会中健康信息的高效传播。
加强媒介素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
媒介素养是指正确地、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能力,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进步。疫情发生过程中,海量的信息出现在民众的眼前,面对纷飞的难以辨别的谣言、小道消息,个人媒介素质的提高迫在眉睫。无论是基础的义务教务、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还是广泛的社会宣传教育,政府都应加强对公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在坚持“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的原则上,提高民众甄别信息、辨别是非的能力,主动承担公民责任,共同维护社会信息传播的良好氛围。
结 语
信息化背景下,“信息疫情”的治理刻不容缓,需要政府、新媒体行业、广大人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形成治理合力,提升信息化思维,打出组合拳,以应对复杂、多元、多变的信息传播环境,在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上,推动我国信息社会平稳、健康、持续的发展。
[本文系项目来源:南昌大学创新学分科研训练项目“社交媒体环下‘信息疫情’的生成机制与特征分析”(项目编号:4940)的阶段性成果。]
(江西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郭子辉,谢安琪.信息“疫情”的扩散特点与网络治理研究[J].传媒观察,2020(08):30-34.
[2]张超,黄文森.新冠肺炎“信息疫情”的概念、特点及应对策略[J].中国记者,2020(05):59-61.
[3]梅鹏超,张蓂,何勇伶.“信息疫情”现象分析:生成逻辑、伴生危害和防治策略[J].电视研究,2020(05):6-10.
[4]江必新,黄明慧.“信息疫情”防控需要法治应对与理性自觉[J].社会治理,2020(05):5-12.
[5]徐剑,钱烨夫.“信息疫情”的定义、传播及治理[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8(05):12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