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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方金融理论对银行并购行为产生的内在机理和外部环境做出了一般性说明。文章运用涉及银行并购的主要金融理论,即马克思生息资本理论、金融自由化理论、金融风险预期理论以及金融博弈理论从不同角度对银行并购实践进行解释。
【关键词】银行并购 马克思生息资本理论 金融自由化理论 金融风险预期理论 金融博弈理论
从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过渡时期的银行并购浪潮开始,迄今已经发生了五次全球性的银行并购浪潮。其中绝大部分具有历史特征和规模性的银行并购活动主要出现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应该说,西方金融理论的诞生先于银行并购实践,但西方金融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又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银行并购实践的阶段性推进。这里重点阐述几种对当时银行并购产生重要影响的西方金融理论。
一、马克思生息资本理论与银行并购
马克思第一次阐述了生息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生息资本的形成,它和产业资本的分离,是产业资本本身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关于股份公司的论述中,马克思进而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同时,马克思也明确指出了资本主义新的历史阶段的某些经济想象,其中便包括垄断和金融贵族的控制。垄断的产生不仅使经济结构发生变化,而且促使企业组织形式也同步演变。大企业的出现导致大量的闲置资本,为银行的扩张提供了物质基础。
同时企业信用需求的膨胀又反作用于银行,客观上促进了银行对资本垄断集中,进而银行的组织形式发生变革,出现了大银行和银行集团。在产业集团与银行集团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过程中,银行与企业之间不仅建立了稳定的信贷关系,彼此间的债权交易模式也逐步向股权交易模式渗透和转化。一方面,银行通过兼并和收购的形式购买企业股票,把实现了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渗透甚至控制,成为产业资本的所有者;另一方面,企业方面为了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并保持稳固的银企关系,产业资本也乐此不疲地追逐银行股票,成为了金融资本的股东。
所以,“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与企业日益融合或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这种基于双方内在扩张需求的银企间的产权交易及股权融合,成为了现实经济中银行家们实施纵向并购战略屡试不爽的理论佐证。
二、金融自由化理论与银行并购
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对金融体系实施严格的管制,其出发点是限制竞争、保障安全。金融管制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形成了商业银行、保险和证券分业经营的格局。
70年代的“滞胀”和国际货币体系的崩溃,促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金融管理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改革,以迎合金融业放松管制、实行自由化经营的内在要求,其内容便包括放宽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和机构设置等的限制;放松对国内证券市场的管制,允许本国商业银行和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证券市场交易。同时,在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等一批经济学家的“金融压制理论”、“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下,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尝试金融业的市场化、自由化改革。
1980年和1982年,美国先后通过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和《加恩—圣·杰曼法》,废除了《Q条例》,允许商业银行等存款机构经营更大范围的业务并可以跨州兼并即将倒闭的金融机构。而更具代表性的金融自由化重大事件则是1986年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允许所有机构参与证券交易,这无疑为商业银行实施大规模的并购大开了方便之门。
日本在1987年公布了金融及资本市场自由化纲要,90年代进一步实施了金融自由化改革,并在1998年进行了所谓日本版的金融大爆炸。此外,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以及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检讨了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放松了金融管制。在1995年之后,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已经完全取消了利率管理、汇率管制和直接信贷管制了。1999年11月4日,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取消了30年代大萧条时期实行的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界经营的法律,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sgall Act),从而美国真正进入金融自由化时代。
在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开放之前,银行并购主要受银行发展阶段、竞争格局、金融经济形势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受金融自由化因素调节不明显,而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当金融自由化进程发生质的变化或者说银行管制进入了实质性解梏阶段导致银行并购数量的骤增,这一特征在全球银行并购中心美国表现地愈发明显。
1980-1989年间,美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突破限制,金融机构跨州兼并被准许,银行并购总数猛增至391.8次,进入90年代后美国商业银行并购更是风起云涌,并购的年平均数创448.6次/年的新高(见表1),美国银行进入了并购的高峰期。
三、金融风险预期理论与银行并购
关于金融风险较早的理论论述可以追溯到1755年Richard Cantillon发表的《论一般商业的性质》一文。此后200多年里,经济学家们对金融风险的理论研究日益深入,如埃文·费雪、马歇尔、凯恩斯、金德尔伯格、弗里德曼、加尔布雷斯以及最近的保罗·克鲁格曼和萨克斯等等,都曾经深入地研究过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
弗里德曼认为金融风险的产生在于短期内货币需求急剧上升而不能使所有需求者得到满足而导致银行恐慌;萨克斯则从金融不确定性、脆弱性角度强调,是对风险的预期导致了银行恐慌甚至金融危机;卡罗米利斯和郭顿则认为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银行和风险恐慌。概而言之,由于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投机、信息不对称、自由化等综合因素,导致了银行机构对既存或未来金融风险的预期和恐惧。
理性预期理论研究表明,经济主体的决策是建立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之上,他们会根据已有的信息迅速预测未来形势的发展,然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抵消预期效果,以较少未来可能出现的损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风险的敏感度往往超乎其他行业。
尤其对生存能力受自身实力和经济环境制约较强的中小城市银行机构,对金融风险的预期有很大的依赖性,由此而来也产生了此类银行欲通过银行并购或重组方式转嫁或分散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实践也表明,银行资产的扩大,不仅可以减少银行内部的支付风险,而且也能增强银行对外来风险的抵御能力。
另外,规模较大的银行集团由于其牵涉面很广,在金融危机来临时也容易得到政府的保护,政府在大银行破产程序上一直保持谨慎态度。曾有一度,“大即是美”(Big is Beautiful)、“太大不能倒闭”(Too Big to Fail,TBTF)成为银行界占据压倒地位的声音。
四、金融博弈理论与银行并购
金融博弈论是利用博弈论方法来分析金融论题,是用以研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银行决策参与者的理性决策行为及决策均衡的理论。在博弈论中,个体的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自身的选择,而且也受制于其他主体的选择。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和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为非合作博弈。银行之间的联盟与合作可以说是在谋求双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达成联合协议而形成的一个合作博弈,其优势在于程序简单迅速,成本较低,“它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分享合作带来的剩余”。
遗憾的是,由于合作博弈中信息非对称的存在容易导致合作方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打破均衡。
银行之间的并购属于不完全信息状态下的非合作博弈动态均衡。在由美、日、欧少数银行垄断的世界金融格局中,寡头银行之间总是长期处在“竞争—协调—再竞争”的均衡博弈中,而短期的协调(或称合作博弈)均衡总是被长期的竞争所打破,因为首先打破合作均衡者总能从中获取更大的福利,即便这种行为较之合作博弈均衡来说仅仅是次优选择(即未实现“帕累拖最优”)。
由此,可以发现,在当时的金融结构大调整中,银行间的竞争与并购总是要多于银行间的合作。也可以解释,美国银行业之所以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和结构调整,目的就在于在激烈的世界金融竞争博弈抢占先机,主导市场。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1972.
[2]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M].商务印书馆,1997.
[3] J.萨克斯等:全球视角的宏观经济学(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1997.
[4] 温斯顿:兼并、重组与公司控制(中译本)[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5]李石凯:国际银行业购并的沿革与现状分析[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6]孔永新:迎接全球银行并购浪潮[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7]列宁全集[M].人民出版社,1990.
[8] 罗纳德·麦金农(R.I.Mckinnon):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1988.
[9] 爱德华·肖(E.S.Shaw):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1988.
[10]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关键词】银行并购 马克思生息资本理论 金融自由化理论 金融风险预期理论 金融博弈理论
从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过渡时期的银行并购浪潮开始,迄今已经发生了五次全球性的银行并购浪潮。其中绝大部分具有历史特征和规模性的银行并购活动主要出现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应该说,西方金融理论的诞生先于银行并购实践,但西方金融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又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银行并购实践的阶段性推进。这里重点阐述几种对当时银行并购产生重要影响的西方金融理论。
一、马克思生息资本理论与银行并购
马克思第一次阐述了生息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生息资本的形成,它和产业资本的分离,是产业资本本身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关于股份公司的论述中,马克思进而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同时,马克思也明确指出了资本主义新的历史阶段的某些经济想象,其中便包括垄断和金融贵族的控制。垄断的产生不仅使经济结构发生变化,而且促使企业组织形式也同步演变。大企业的出现导致大量的闲置资本,为银行的扩张提供了物质基础。
同时企业信用需求的膨胀又反作用于银行,客观上促进了银行对资本垄断集中,进而银行的组织形式发生变革,出现了大银行和银行集团。在产业集团与银行集团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过程中,银行与企业之间不仅建立了稳定的信贷关系,彼此间的债权交易模式也逐步向股权交易模式渗透和转化。一方面,银行通过兼并和收购的形式购买企业股票,把实现了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渗透甚至控制,成为产业资本的所有者;另一方面,企业方面为了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并保持稳固的银企关系,产业资本也乐此不疲地追逐银行股票,成为了金融资本的股东。
所以,“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与企业日益融合或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这种基于双方内在扩张需求的银企间的产权交易及股权融合,成为了现实经济中银行家们实施纵向并购战略屡试不爽的理论佐证。
二、金融自由化理论与银行并购
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对金融体系实施严格的管制,其出发点是限制竞争、保障安全。金融管制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形成了商业银行、保险和证券分业经营的格局。
70年代的“滞胀”和国际货币体系的崩溃,促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金融管理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改革,以迎合金融业放松管制、实行自由化经营的内在要求,其内容便包括放宽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和机构设置等的限制;放松对国内证券市场的管制,允许本国商业银行和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证券市场交易。同时,在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等一批经济学家的“金融压制理论”、“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下,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尝试金融业的市场化、自由化改革。
1980年和1982年,美国先后通过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和《加恩—圣·杰曼法》,废除了《Q条例》,允许商业银行等存款机构经营更大范围的业务并可以跨州兼并即将倒闭的金融机构。而更具代表性的金融自由化重大事件则是1986年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允许所有机构参与证券交易,这无疑为商业银行实施大规模的并购大开了方便之门。
日本在1987年公布了金融及资本市场自由化纲要,90年代进一步实施了金融自由化改革,并在1998年进行了所谓日本版的金融大爆炸。此外,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以及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检讨了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放松了金融管制。在1995年之后,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已经完全取消了利率管理、汇率管制和直接信贷管制了。1999年11月4日,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取消了30年代大萧条时期实行的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界经营的法律,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sgall Act),从而美国真正进入金融自由化时代。
在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开放之前,银行并购主要受银行发展阶段、竞争格局、金融经济形势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受金融自由化因素调节不明显,而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当金融自由化进程发生质的变化或者说银行管制进入了实质性解梏阶段导致银行并购数量的骤增,这一特征在全球银行并购中心美国表现地愈发明显。
1980-1989年间,美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突破限制,金融机构跨州兼并被准许,银行并购总数猛增至391.8次,进入90年代后美国商业银行并购更是风起云涌,并购的年平均数创448.6次/年的新高(见表1),美国银行进入了并购的高峰期。
三、金融风险预期理论与银行并购
关于金融风险较早的理论论述可以追溯到1755年Richard Cantillon发表的《论一般商业的性质》一文。此后200多年里,经济学家们对金融风险的理论研究日益深入,如埃文·费雪、马歇尔、凯恩斯、金德尔伯格、弗里德曼、加尔布雷斯以及最近的保罗·克鲁格曼和萨克斯等等,都曾经深入地研究过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
弗里德曼认为金融风险的产生在于短期内货币需求急剧上升而不能使所有需求者得到满足而导致银行恐慌;萨克斯则从金融不确定性、脆弱性角度强调,是对风险的预期导致了银行恐慌甚至金融危机;卡罗米利斯和郭顿则认为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银行和风险恐慌。概而言之,由于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投机、信息不对称、自由化等综合因素,导致了银行机构对既存或未来金融风险的预期和恐惧。
理性预期理论研究表明,经济主体的决策是建立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之上,他们会根据已有的信息迅速预测未来形势的发展,然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抵消预期效果,以较少未来可能出现的损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风险的敏感度往往超乎其他行业。
尤其对生存能力受自身实力和经济环境制约较强的中小城市银行机构,对金融风险的预期有很大的依赖性,由此而来也产生了此类银行欲通过银行并购或重组方式转嫁或分散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实践也表明,银行资产的扩大,不仅可以减少银行内部的支付风险,而且也能增强银行对外来风险的抵御能力。
另外,规模较大的银行集团由于其牵涉面很广,在金融危机来临时也容易得到政府的保护,政府在大银行破产程序上一直保持谨慎态度。曾有一度,“大即是美”(Big is Beautiful)、“太大不能倒闭”(Too Big to Fail,TBTF)成为银行界占据压倒地位的声音。
四、金融博弈理论与银行并购
金融博弈论是利用博弈论方法来分析金融论题,是用以研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银行决策参与者的理性决策行为及决策均衡的理论。在博弈论中,个体的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自身的选择,而且也受制于其他主体的选择。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和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为非合作博弈。银行之间的联盟与合作可以说是在谋求双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达成联合协议而形成的一个合作博弈,其优势在于程序简单迅速,成本较低,“它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分享合作带来的剩余”。
遗憾的是,由于合作博弈中信息非对称的存在容易导致合作方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打破均衡。
银行之间的并购属于不完全信息状态下的非合作博弈动态均衡。在由美、日、欧少数银行垄断的世界金融格局中,寡头银行之间总是长期处在“竞争—协调—再竞争”的均衡博弈中,而短期的协调(或称合作博弈)均衡总是被长期的竞争所打破,因为首先打破合作均衡者总能从中获取更大的福利,即便这种行为较之合作博弈均衡来说仅仅是次优选择(即未实现“帕累拖最优”)。
由此,可以发现,在当时的金融结构大调整中,银行间的竞争与并购总是要多于银行间的合作。也可以解释,美国银行业之所以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和结构调整,目的就在于在激烈的世界金融竞争博弈抢占先机,主导市场。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1972.
[2]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M].商务印书馆,1997.
[3] J.萨克斯等:全球视角的宏观经济学(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1997.
[4] 温斯顿:兼并、重组与公司控制(中译本)[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5]李石凯:国际银行业购并的沿革与现状分析[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6]孔永新:迎接全球银行并购浪潮[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7]列宁全集[M].人民出版社,1990.
[8] 罗纳德·麦金农(R.I.Mckinnon):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1988.
[9] 爱德华·肖(E.S.Shaw):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1988.
[10]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