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多重保理优先顺位规则的解释论

来源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sq270283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法典》第768条就多重保理的优先顺位予以规定,其规则内容除增加“通知”优先规则外,基本与《民法典》第414条的多重抵押优先顺位规则保持一致,由此间接承认了保理的担保属性,有助于建立统一的动产与权利担保规则。然而,该规则难以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在进行法教义学解释时应结合立法背景及政策价值导向。由于多重保理优先顺位规则是从商事交易的角度侧重保障应收账款的流通性和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因此不适用于追求个体公平的民事领域中的一般债权转让。
其他文献
以两套250Nm~3/h产富氧能力的真空变压吸附制氧装置实际运行情况为例,对运行中存在的分子筛跑料和粉化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各项原因进行操作调整和对设备结构进行改造,最终解决了分子筛吸附罐跑料及粉化现象。
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但随着工业化发展,高原地区空气密度不断降低,很容易出现高原发应,对人体机能造成损害。因此,相关部门对制氧供氧技术进行深入研究,旨在解决高原环境给人体带来的不良影响。本文深入探究了制氧供氧技术的研究发展,并提出一些方案,望可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心肌缺血是冠心病的重要病理改变,血流灌注量减少使心肌处于缺血、缺氧状态,导致能量代谢异常,心功能不同程度的降低等,严重者可诱发心肌梗死、猝死等不良事件。及时的血运重建治疗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血供,但同时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再灌注损伤,损害心肌的结构和功能,被认为是影响冠心病患者再灌注治疗效果的主要事件。导师曹洪欣教授通过多年临床实践和研究认为冠心病的基本病机特点在于“阳虚痰瘀”,并依此提出温阳益心法,创
车联网作为5G移动通信的典型应用场景之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新的业务需求,产生了一大批对计算能力和存储资源都有要求的汽车应用。但是,在目前的车载通信环境中,常规的任务迁移与资源分配方法难以满足实时路况、智能识别等新型车载应用的低时延、高可靠需求。移动边缘计算(Mobile Edge Computing,MEC)可以在智能交通等新兴车辆应用环境的网络边缘侧部署大量高性能服务器,终端车辆将任务卸载
在众多融资工具中,商业保理业务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融资工具,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推动企业供应链运转。商业保理业务虽然已经进入规范发展的阶段,但运行过程中却仍旧存在信用管理、操作和法律方面的风险因素。而想要实现商业保理业务规范、长效发展,需要将商业保理业务的每一个分支业务都落到实际,扩展监管范围才能确保收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另外,要强化供应链各个主体的合作,以同步交流降低损失。在企业内控管理中,要设
<正>在我国,工科大学的数量和工科大学生规模都位居世界前列。本课题聚焦于高校如何通过各类学科竞赛来培养和提升工科大学生的创新素质。目前我国的工程实践创新还很不够,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非常明显。在当前条件下,将工科大学生创新素质的提升作为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创新首要目标和价值追求既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工程领域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是工科大学生实现个人价值、追求自身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会议
保理合同是以基础合同产生的债权让与为核心而成立的合同。实践中保理合同当事人的纠纷主要集中于因基础合同含有禁止让与债权的条款、基础交易关系改变、基础合同不存在而导致保理商的应收账款难以实现。上述情况中,对于金钱之债,“禁止让与”的条款不得对抗任意第三人。在当事人变更、终止基础合同时,需要考虑变更理由是否正当以及是否对保理商造成不利影响;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需要对不同类型解除权的行使分别讨论。当应收账款
《民法典》中保理合同的创设回应了我国保理实务中日渐增加的法律需求,以我国多数有追索权保理为例,其基本框架是债权让与合同与金融借款合同的结合。通过对具体法律条文的分析,可以发现大部分条文的适用情境同样可以用一般债法原理处理,如虚构应收账款时保理人的救济,实际与通谋虚伪表示中善意第三人的救济一致。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存在与体系上不一致的现象,如保理人作为受让人行使债权转让通知权、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制度等
民法典保理合同章呈现浓郁的议题色彩,存在保理交易特别规范和债权让与一般规范交织、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规范共存等现象。议题式的法典仍需体系化地适用。保理法再体系化的要义在于:在民法典之外,确立保理交易法与保理业法的合理区隔;在民法典之内,对保理合同章的诸规范作层层拆分、还原,发掘其中的总则性规范品性,最大化地发挥其统领债法及贯通债物二法的体系效益。保理交易法具有价值中立性,不含管制目的;保理业法关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