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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有相关立法规范用于规范和约束生态修复行为,目前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立法体系。文章在简要分析生态修复基本内涵及生态修复责任法律表达的基础上,从目标法益、判断标准、责任形式和实际成效等四个方面对比生态修复责任与恢复原状责任的不同之处。而这也是生态修复责任作为新型环境责任形式,其“新”主要体现之处。但在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环境责任形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正面临法律表达不明确、相关立法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障碍。面对这些实践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我们也应理性、客观地思考问题,从而解决问题。文章则从明晰生态修复责任的概念与性质、健全生态修复责任法律规范、完善生态修复责任实现的保障措施、建立第三方参与制度等方面提出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路径,期望对生态修复责任制度的良好施行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