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7月10日由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平南县水利局副局长梁世仲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现年50岁的梁世仲,在任平南县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向平南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经理方某打招呼,把2012年平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标段等项目交给包工头何某(另案处理)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