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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是我的学生,当我三年前接手四年级(2)班时,她进入了我的眼帘。她长得很漂亮,清澈的双眸灵动,黝黑的肌肤处处透出健康,她很喜欢笑。就是这样一个学生,一个学期下来,总会有几次无故的旷课,再上学时,脸上总能发现几处淤青,重返学校的那几日总会上课犯困,学习成绩的起伏也非常大。作为班主任,我只要一询问她原因,只要稍微提起她的家庭,她的笑容就马上凝结在了脸上,善良的眸子也氤出丝丝水氲。
在近三年的师生相处中,这个孩子让我一直很心疼,心疼她这么小的年纪就有一个无业待在家中以酗酒麻痹自己,一醉酒就会发疯的父亲;心疼她这么小的心灵就要承受家庭暴力的折磨。当我坐在电脑前写下这个案例时,无数的记忆碎片开始慢慢在脑海中拼凑,近三年来,我作为一个班主任在家校联动中所作出的努力也一点一滴地开始还原。
第一回合:父亲私自把孩子关在家中,剥夺她上学的权力。
接手班级伊始,我对每个学生和他们背后的家庭还不够了解。在一次很平常的单元检测之后,娜没有来上学,看着空荡荡的座位,我拨通了留在《班主任手册》中她的家庭电话。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娜的父亲在电话接通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家娜从今天开始不来上学了,这个孩子上学也念不出什么名堂来,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教育教育她。”听完这句话当时我就懵了,这是一个家长该说的话吗?到底是在指责自己的孩子还是在指责学校教育?到底是对自己的孩子严格教育还是对教育的错误认识?放下电话我沉思了一会儿,开始在班级学生中了解娜的情况,熟悉的学生向我透露:娜有一个酗酒的父亲,因为在职期间喝酒与同事闹事被开除。每天这位父亲都会喝很多高度白酒,而这些酒又都是小卖部卖的散装白酒,喝酒之后她爸爸就会开始数落自己的不如意,就会把自己的气撒向妻子和孩子,像这样无故把孩子关在家中不许她来上学的事情在过去的三年时常发生。了解完情况之后,我沉默了,我意识到碰到了一个难缠的家长,如果我处理不当则不仅帮不了孩子,反而会让这位父亲在下次碰到娜没有考好时变本加厉。略作思考之后,我有了初步的主意,我开始上网查阅《义务教育法》后再次拨通了她父亲的电话,在电话接通之后,我没有让他有开口的机会,而是明確地告知他,该法的第二章 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通话中我也明确地告知他,无故把孩子关在家中剥夺她受教育的权力是违法行为,如果他执意要把孩子关在家里剥夺她受教育的权利,那么我会会同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去他家里好好谈谈该生的下一步学习。第二天,娜准时出现在了教室里,我为这个孩子心疼,也感觉今后的路会很难走,责任更觉重大。
第二回合:大冬天晚上让只穿内衣裤的孩子跪在打开的风扇底下,不许睡觉,实施严酷的家庭暴力。
平淡安定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随着天气变冷,一个学期进入了尾声。这天,娜很早就来到了学校,可是上课明显不在状态。课后我接到了她妈妈的电话,原来昨天晚上娜的父亲又喝得大醉,在一点小事没有如意的情况下,这位父亲作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在打累了她母亲的情况下,把熟睡的女儿从温暖的被窝中拉了出来,让只有穿内衣裤的孩子大冬天跪在风扇底下,打开电风扇呼呼地吹她。孩子在课堂上的反常表现有了一个解释,在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家庭暴力中,孩子受到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更是那颗纯洁的心灵。联系她以往的表现:在校期间会因为一句话而拿出自己的凳子砸向同学的暴力事件也有了一个解释,一个令我愤怒的解释,在长期的家庭暴力中,孩子在不知不觉中也有了暴力倾向。我又开始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总则的第五条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我把孩子的母亲叫到了学校,帮她分析孩子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告知她其中的利害关系,并且让她以法律的武器回家保护孩子。虽然有法律的保护,虽然在法律面前感觉这个孩子能被很好地保护起来,但在这样一个蛮不讲理,有酗酒不良嗜好并且与他无法沟通的父亲面前,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教育的无奈和法律的苍白。
终极PK:周旋于家长的离婚拉锯战中,以法律武器捍卫孩子上学的权力,还孩子一个纯净的天空。
到了五年级,孩子的暴力倾向依然存在,孩子的心理开始极度焦虑。孩子会经常拿自己的头撞向墙壁,成天嚷着不想活了。在多次与她母亲的交流中,孩子的母亲也觉得应该摆脱婚姻和家庭束缚,准备拿起法律武器和她父亲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的母亲在一次非人的家庭暴力折磨之后带着女儿离家出走了,当我接到她母亲的电话时,我第一个反应是不能让孩子因为家庭的原因再次辍学,我要把孩子接到学校,让她继续接受教育。在讲好了时间、地点之后,我去接孩子上学。我比平时早出门半个小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孩子上学,放学后再把孩子送到指定地点。到了学校也不敢把她放到自己的班级,与校领导和门卫保安联系好,不轻易放孩子的父亲进入校园,以防他作出过激行为而伤害孩子。很快孩子的父亲在几天见不到孩子后找到了学校,找到了我,也信誓旦旦地保证孩子是他的命,让我交出孩子。孩子的母亲很快咨询了律师,去法院申请了离婚,而且明确表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的工作人员耐心地了解家庭情况之后建议他们协商,在法院一再协调之下,孩子的父母最终和好了,两个人一起送孩子来到了学校,作为班主任,我已经不想回忆在他们离婚拉锯战的半个多月中所经历的艰辛和经受的压力了。看着孩子最终还是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我欣慰了,我让孩子的父亲写下了《情况说明书》,也以书面的形式对孩子今后能正常上学不无故旷课作出了保证。
如今娜的父亲在学校领导和家人的劝说下已经戒酒了,在失业了6年之后,重新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看着孩子脸上重现的笑容,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回顾这两年的点滴,虽然艰难,但有法律与我们同行,能以法律为武器,保护学生,让她远离家庭暴力,我仍觉欣慰,也感受到了自己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愿娜能幸福地成长,愿那清澈的笑容永绽脸庞。
在近三年的师生相处中,这个孩子让我一直很心疼,心疼她这么小的年纪就有一个无业待在家中以酗酒麻痹自己,一醉酒就会发疯的父亲;心疼她这么小的心灵就要承受家庭暴力的折磨。当我坐在电脑前写下这个案例时,无数的记忆碎片开始慢慢在脑海中拼凑,近三年来,我作为一个班主任在家校联动中所作出的努力也一点一滴地开始还原。
第一回合:父亲私自把孩子关在家中,剥夺她上学的权力。
接手班级伊始,我对每个学生和他们背后的家庭还不够了解。在一次很平常的单元检测之后,娜没有来上学,看着空荡荡的座位,我拨通了留在《班主任手册》中她的家庭电话。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娜的父亲在电话接通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家娜从今天开始不来上学了,这个孩子上学也念不出什么名堂来,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教育教育她。”听完这句话当时我就懵了,这是一个家长该说的话吗?到底是在指责自己的孩子还是在指责学校教育?到底是对自己的孩子严格教育还是对教育的错误认识?放下电话我沉思了一会儿,开始在班级学生中了解娜的情况,熟悉的学生向我透露:娜有一个酗酒的父亲,因为在职期间喝酒与同事闹事被开除。每天这位父亲都会喝很多高度白酒,而这些酒又都是小卖部卖的散装白酒,喝酒之后她爸爸就会开始数落自己的不如意,就会把自己的气撒向妻子和孩子,像这样无故把孩子关在家中不许她来上学的事情在过去的三年时常发生。了解完情况之后,我沉默了,我意识到碰到了一个难缠的家长,如果我处理不当则不仅帮不了孩子,反而会让这位父亲在下次碰到娜没有考好时变本加厉。略作思考之后,我有了初步的主意,我开始上网查阅《义务教育法》后再次拨通了她父亲的电话,在电话接通之后,我没有让他有开口的机会,而是明確地告知他,该法的第二章 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通话中我也明确地告知他,无故把孩子关在家中剥夺她受教育的权力是违法行为,如果他执意要把孩子关在家里剥夺她受教育的权利,那么我会会同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去他家里好好谈谈该生的下一步学习。第二天,娜准时出现在了教室里,我为这个孩子心疼,也感觉今后的路会很难走,责任更觉重大。
第二回合:大冬天晚上让只穿内衣裤的孩子跪在打开的风扇底下,不许睡觉,实施严酷的家庭暴力。
平淡安定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随着天气变冷,一个学期进入了尾声。这天,娜很早就来到了学校,可是上课明显不在状态。课后我接到了她妈妈的电话,原来昨天晚上娜的父亲又喝得大醉,在一点小事没有如意的情况下,这位父亲作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在打累了她母亲的情况下,把熟睡的女儿从温暖的被窝中拉了出来,让只有穿内衣裤的孩子大冬天跪在风扇底下,打开电风扇呼呼地吹她。孩子在课堂上的反常表现有了一个解释,在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家庭暴力中,孩子受到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更是那颗纯洁的心灵。联系她以往的表现:在校期间会因为一句话而拿出自己的凳子砸向同学的暴力事件也有了一个解释,一个令我愤怒的解释,在长期的家庭暴力中,孩子在不知不觉中也有了暴力倾向。我又开始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总则的第五条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我把孩子的母亲叫到了学校,帮她分析孩子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告知她其中的利害关系,并且让她以法律的武器回家保护孩子。虽然有法律的保护,虽然在法律面前感觉这个孩子能被很好地保护起来,但在这样一个蛮不讲理,有酗酒不良嗜好并且与他无法沟通的父亲面前,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教育的无奈和法律的苍白。
终极PK:周旋于家长的离婚拉锯战中,以法律武器捍卫孩子上学的权力,还孩子一个纯净的天空。
到了五年级,孩子的暴力倾向依然存在,孩子的心理开始极度焦虑。孩子会经常拿自己的头撞向墙壁,成天嚷着不想活了。在多次与她母亲的交流中,孩子的母亲也觉得应该摆脱婚姻和家庭束缚,准备拿起法律武器和她父亲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的母亲在一次非人的家庭暴力折磨之后带着女儿离家出走了,当我接到她母亲的电话时,我第一个反应是不能让孩子因为家庭的原因再次辍学,我要把孩子接到学校,让她继续接受教育。在讲好了时间、地点之后,我去接孩子上学。我比平时早出门半个小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孩子上学,放学后再把孩子送到指定地点。到了学校也不敢把她放到自己的班级,与校领导和门卫保安联系好,不轻易放孩子的父亲进入校园,以防他作出过激行为而伤害孩子。很快孩子的父亲在几天见不到孩子后找到了学校,找到了我,也信誓旦旦地保证孩子是他的命,让我交出孩子。孩子的母亲很快咨询了律师,去法院申请了离婚,而且明确表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的工作人员耐心地了解家庭情况之后建议他们协商,在法院一再协调之下,孩子的父母最终和好了,两个人一起送孩子来到了学校,作为班主任,我已经不想回忆在他们离婚拉锯战的半个多月中所经历的艰辛和经受的压力了。看着孩子最终还是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我欣慰了,我让孩子的父亲写下了《情况说明书》,也以书面的形式对孩子今后能正常上学不无故旷课作出了保证。
如今娜的父亲在学校领导和家人的劝说下已经戒酒了,在失业了6年之后,重新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看着孩子脸上重现的笑容,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回顾这两年的点滴,虽然艰难,但有法律与我们同行,能以法律为武器,保护学生,让她远离家庭暴力,我仍觉欣慰,也感受到了自己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愿娜能幸福地成长,愿那清澈的笑容永绽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