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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企业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确保完成2014年就业目标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困难企业年度内可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情况下,经认定的闲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14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