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让灾民在春节前全部迁入新居——这是福建省漳州市委市政府对当地灾民的一个重要承诺。
2006年,漳州市连续遭受“珍珠”、“碧利丝”、“格美”三次重大台风灾害,倒房30850户,其中有21592户需要恢复重建。漳州市先后在云霄、诏安、龙海、漳浦、长泰、南靖、平和等地设立了集中建房点107个5924户,另外分散建房15668户。目前,大多灾民已经喜迁新居。
灾后重建模式:多样化体现以民为本
在“碧丽斯”台风袭击漳州时,走马村是诏安县受灾最严重的村,一些五保户、特困户经济比较困难,没有能力参与家园重建。为安置灾民,镇村及时筹资76万元统一建设了一栋大院—“幸福园”。
“灾后家园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委书记刘可清为组长,各县(市、区)也成立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做好灾后家园重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持;免去重建建设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设计费、规划设计费等各种费用,全市因灾重建政策减免达9266万元;发动社会捐款捐物,互帮互助,筹集重建资金;对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核实的重建对象每户补助500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适当提高补助。
2006年9月,市民政部门还和市监察局组成3个核实组对诏安、漳浦、平和、云霄的4个重建点进行逐户核查。市监察局、效能办、市审计局、民政局、财政局等也开展阶段性检查,确保重建资金的到位和工作的落实。重建对象的确定和补助金发放一律实行张榜公布,均经过受灾户申请—村民评议—村委核实—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并建立台帐等程序,最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漳浦县先后出台了三次台风灾害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园重建的对象、范围和重建的形式、建筑面积、补助办法等。各重建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做到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征地。解决了灾民的许多难题和重建后新村的规范化问题。为了鼓励灾后重建的积极性,县里还制定奖励措施,对建设速度快的质量好的重建点给予奖励。
地征好了,房子规划好了,补助到位后,要怎么建?如何把握质量?全由灾民和理事会来决定。漳州市在每个集中重建点都成立家园重建理事会。理事会由灾民自主选举有威望的有能力的代表组成,负责收集灾民的意见,与政府的想法进行综合沟通。
漳浦县石榴镇书记张建兴对记者表示:“整个重建过程要充分体现群众自救的意识。政府给予补助,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持,组织社会开展援助,进行必要的服务。但必须让群众参与整个重建过程。”他介绍说,石榴镇的几个重建点均由理事会自己邀请工程队签订施工协议。建设质量由县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指导,理事会具体跟踪,灾民也可以派代表监督。同时镇里也发动灾民自己投工投劳重建家园。对于确实困难的灾民,村镇给予特殊安排。
吴宝仁是绥安镇京里村的一位低保户,因补助资金不够建新房而发愁。村支书主动帮助联系工程队,按最低造价8000元为他建了两间新房,2006年8月15日就让他搬入了新居。
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灾区重建,能不能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呢?这个看似没有可能的想法却在漳州得到了具体的实施。
在漳浦县梅北村的灾民安置点,公路旁的48栋两层楼房井然有序。每栋楼房相距6—8米,预留的村道上车辆交汇有余,同时留足了绿化空间和公共活动场所。安置房两户相连,一户92平方米。室内结构合理,光线充足。据介绍,漳浦县的上埔、马坑、崎溪等六个集中重建点均选择在交通便捷、基础设施相对配套、适合人居的地方,因地制宜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分类实施。
云霄县三星村在重建工作中更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投入23万元铺设了长600米宽4.5米的村水泥主干道,把新建村与外界联系一起,投入15万元建设安置点内的2条长95米宽8米的主干坡道,房屋之间的坡道均配套建成水泥路。由企业和政府联合出资16万元打钻了两口水井和一口机井,建设蓄水池,把自来水引到每家每户。另外还投入7.8万元建设排污设施,投入40万建设电力设施,投入10万元在房前屋后种植花梨树、香樟树和草皮,新村绿化面积达2553平方米,村民的生活环境全面改观。
在一些就地重建的村庄,各地也充分利用改建的时机,进行配套建设,美化优化环境,搞好卫生整洁,改善人居环境。
漳浦县委副书记游江北兴奋地告诉记者:“等到下次你们来的时候,现在的一些灾区安置点,将会变成漂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漳州市连续遭受“珍珠”、“碧利丝”、“格美”三次重大台风灾害,倒房30850户,其中有21592户需要恢复重建。漳州市先后在云霄、诏安、龙海、漳浦、长泰、南靖、平和等地设立了集中建房点107个5924户,另外分散建房15668户。目前,大多灾民已经喜迁新居。
灾后重建模式:多样化体现以民为本
在“碧丽斯”台风袭击漳州时,走马村是诏安县受灾最严重的村,一些五保户、特困户经济比较困难,没有能力参与家园重建。为安置灾民,镇村及时筹资76万元统一建设了一栋大院—“幸福园”。

“灾后家园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委书记刘可清为组长,各县(市、区)也成立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做好灾后家园重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持;免去重建建设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设计费、规划设计费等各种费用,全市因灾重建政策减免达9266万元;发动社会捐款捐物,互帮互助,筹集重建资金;对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核实的重建对象每户补助500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适当提高补助。
2006年9月,市民政部门还和市监察局组成3个核实组对诏安、漳浦、平和、云霄的4个重建点进行逐户核查。市监察局、效能办、市审计局、民政局、财政局等也开展阶段性检查,确保重建资金的到位和工作的落实。重建对象的确定和补助金发放一律实行张榜公布,均经过受灾户申请—村民评议—村委核实—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并建立台帐等程序,最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漳浦县先后出台了三次台风灾害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园重建的对象、范围和重建的形式、建筑面积、补助办法等。各重建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做到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征地。解决了灾民的许多难题和重建后新村的规范化问题。为了鼓励灾后重建的积极性,县里还制定奖励措施,对建设速度快的质量好的重建点给予奖励。
地征好了,房子规划好了,补助到位后,要怎么建?如何把握质量?全由灾民和理事会来决定。漳州市在每个集中重建点都成立家园重建理事会。理事会由灾民自主选举有威望的有能力的代表组成,负责收集灾民的意见,与政府的想法进行综合沟通。
漳浦县石榴镇书记张建兴对记者表示:“整个重建过程要充分体现群众自救的意识。政府给予补助,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持,组织社会开展援助,进行必要的服务。但必须让群众参与整个重建过程。”他介绍说,石榴镇的几个重建点均由理事会自己邀请工程队签订施工协议。建设质量由县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指导,理事会具体跟踪,灾民也可以派代表监督。同时镇里也发动灾民自己投工投劳重建家园。对于确实困难的灾民,村镇给予特殊安排。
吴宝仁是绥安镇京里村的一位低保户,因补助资金不够建新房而发愁。村支书主动帮助联系工程队,按最低造价8000元为他建了两间新房,2006年8月15日就让他搬入了新居。
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灾区重建,能不能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呢?这个看似没有可能的想法却在漳州得到了具体的实施。
在漳浦县梅北村的灾民安置点,公路旁的48栋两层楼房井然有序。每栋楼房相距6—8米,预留的村道上车辆交汇有余,同时留足了绿化空间和公共活动场所。安置房两户相连,一户92平方米。室内结构合理,光线充足。据介绍,漳浦县的上埔、马坑、崎溪等六个集中重建点均选择在交通便捷、基础设施相对配套、适合人居的地方,因地制宜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分类实施。
云霄县三星村在重建工作中更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投入23万元铺设了长600米宽4.5米的村水泥主干道,把新建村与外界联系一起,投入15万元建设安置点内的2条长95米宽8米的主干坡道,房屋之间的坡道均配套建成水泥路。由企业和政府联合出资16万元打钻了两口水井和一口机井,建设蓄水池,把自来水引到每家每户。另外还投入7.8万元建设排污设施,投入40万建设电力设施,投入10万元在房前屋后种植花梨树、香樟树和草皮,新村绿化面积达2553平方米,村民的生活环境全面改观。
在一些就地重建的村庄,各地也充分利用改建的时机,进行配套建设,美化优化环境,搞好卫生整洁,改善人居环境。
漳浦县委副书记游江北兴奋地告诉记者:“等到下次你们来的时候,现在的一些灾区安置点,将会变成漂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