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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学是“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音乐美感属于社会意识,美感必须是”赏心悦目””悦耳动听”的,由感官快乐进而使精神需要获得满足而产生的那种愉悦,音乐它以其独特的艺术美,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美化人的行为,从而使人产生愉快的感觉,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音乐的“审美能力”已成为音乐工作者探索和实践的任务。强调音乐的审美能体验,以苦为乐的审美价值为核心,已成为当今音乐课堂教学所应追求的首要目标。如何把音乐本质还给学生,提高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已成为广大音乐工作者的任务,为此在音乐课堂中作以下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