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有一个词汇学上的怪现象使我感到不解,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能够给我说清楚:为什么区别电影艺术与其他艺术的东西被人们称为“规律”,而电视的特点却只配叫作“特征”呢?莫非这是由于电视承认电影的优先地位,是电视的一种谦让之举?也许还有其他一些同样含糊不清的原因,使得人们对“特征”这个不甚严谨的字眼表现出如此之厚爱? 尽管最初电视与电影有着诱人的相近之处,它还是相当迅速地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在不涉及艺术品种和体裁的各个方面均取得了独立。无论是现场直播、实况报道还是吸收观众参加演出活动,都是在电影里未曾见过的形式。非艺术性电视(系指电视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