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9号)和《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赣食安办餐食[2017]7号)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餐饮质量安全示范群体的引导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的创建中同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