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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金融案件?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把发案率降到最低限度至零,是当前金融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笔者就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认为,形成案件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领导干部及有权负责人,由于思想的腐化堕落,导致行贿、受贿、贪污等因素造成案件;二是由于要害岗位人员渎职、失职、以权、以贷谋私、钻制度不健全和执行制度偏松的空子或合谋等造成案件;三是内外勾结、或外部强抢盗窃集团攻击造成的案件。针对上述分析,防范遏制金融案件必须经常性的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