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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社会的转型中,农村的转型有一个突出的矛盾,就是农民文化的裂变。一方面,农民问题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农民人口的众多,众多农民作为一个整体,历史地形成了中国的农民文化;另一方面,农民或农户正朝着原子化方向转变,这种变化大大削弱了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力量。这个矛盾,或者说农民文化的裂变,将从根本上制约农村改革开放的前途和发展模式。但是中国农民文化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除了对文化很难有确切的定义之外,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身份确定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有必要对这里所说的农民文化作些说明,而这种说明其实也正是以农民文化的裂变这一现实为根据的。
先说农民的身份确定。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有很多农民从农业转移出来,而且有的人还迁到城市去居住了,所以,从工作和生活两方面来看他们已不是农民了。然而另一个现实是,我们仍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在这方面从农业和农村转移出来的而又没有城市户口的人仍然是农民。这里我把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村人都算作农民。这种理解有三个理由。其一是方便,因为我们几乎无法从工作和生活角度知道有多少农民不再是农民了。其二,这些转移出来的人自身带有农民文化的特性,而且仍以各种方式和农村保持着联系。其三,下面将说明,我们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待农民文化的,而农民从农村和农业转移出来这个现象,正是我们要分析的农民文化裂变的一个方面。
再说农民文化,如果从观念形态来看,农民意识是农民文化的主要含义,然而同样被作为文化看待的风俗习惯却不仅仅是观念形态的东西,还包括许多行为制度以及物质文明的内容。所以,我把农民文化看成一种社会的功能特征。这种功能是在自然结构、社会结构、人的观念这三者的互动关系中历史地形成的,它包括资源、人口、环境、政治、经济、组织、习俗、族亲、心态、制度等多方面因素,或者说体现为这些因素的某种转为固定的功能特征。在这个意义上讲,农民文化的裂变,其实就是农民这个社会主体自身的一种变化。
2.农民自身正在发生变化。这是一个清楚的事实。这些变化包括许多方面,之所以从农民文化这个角度来讲这些变化,是为了突出变化本身的整体特征,而裂变,当然有分裂和否定的含义。也许我们可以说,农民正在走向自己的反面,或者变成另一种社会主体。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么这种变化的内容也是很庞杂的,比如我们可以说,农业是否正在或将要走工业化的道路、农村是否正在或将要走城市化的道路、农民的人数是否正在或将要大大减少,而且那些剩下很少的人是否在工作、生活以及心态上都和现在的农民大不一样,等等。事实上,这些问题多少都有些似是而非,因为它们只不过是在说农民(当然还有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可能和形式,而我们这里要讲的是一种矛盾,即是说,农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某种争取的方式却削弱了获得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力量或能力。农民文化的裂变,就是这种矛盾的突出特征,同时也是农村社会转型的形态特征。
农民问题之所以重要,首先在于农民人口的众多,尤其在中国,这个众多的绝对数量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常说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然而这种说法仅仅在农民人数太多这个意义上才有一定的道理。无论从农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是从农业总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重来讲,中国都不是一个农业国,农业也构不成国民经济的基础。相反,正是这两方面的否定才表明,农民是由于人多才有力量,才显得重要的。在此意义上说中国是一个农民国倒是更真实的,这么多农民,其生活状况如何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的至关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人多本身并不是一个问题。美国2亿人口、俄罗斯2亿人口、英国1亿人口,都很多,中国13亿人口,也很多,为什么农民人口多就成了问题呢?关键在于中国农民作为社会主体整体地属于同一个文化系统,人多本身成了这个系统中的一个结构性功能,农民作为一个整体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社会则由于这个整体的人口众多而不得不重视它。这当然是一种人多势众,但对于农民来讲,其整体性主要有两个含义。其一是相对城市而言的另一社会群体。前面说过,户籍制度我们现在仍是二元结构。但是重要的是其二,即农民的社会功能是自我封闭的。这并不是指农民不开放,而是说农村社会内部的自治性和自组织能力都很强,无论开放与否,这种自治和自组织都是作为一种文化整体地对待外界的。
我们常说的自给自足的农村自然经济是上述整体性的主要基础,这种自然经济当然可以改革,事实上也正在改变,但是由于农民人太多,历史上曾有过的那种以剥夺和消灭农民达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方式在中国是绝对行不通的。我们现在羡慕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因此希望中国农民尽快和更多地从农业和农村转移出来,好像农业和农村人口比例减小本身就是一件大好事。这种看法缺乏思考,既不合理也不现实。有经济学家希望过几年再有2亿农民转移出来,却说不清他们转移出来干什么。不要说中国农民这么多,仅以英、德的历史为例就可以看出转移本身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而且结果如何更是无法预见和控制的。英国农民转移出来(不管是否因为破产)可以去当工人,德国农民转移出来却只能去当兵,包括到别的国家去当兵,因为别无其他谋生机会。
农民文化的裂变,就是农民这种整体性的裂变。农民并不怕变化,但这么多人不可能整体地变成另一种性质和功能的社会主体。改革开放的一个主要变化,就是实行了各种责任制,使农民个人(或农户)成了一个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然而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整体与分化的矛盾。从整体上讲,制度的改革是针对全体农民的,以便使农民更多地获得自己的利益,但是这种做法本身却使农民这个整体分化了,各独立的经济实体失去了农民这个整体的数量优势和功能力量。
3.这个矛盾本身作为一种裂变着的文化,体现在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这里可以指出其中的一些主要方面。
首先,当我们说农村社会内部的自治性和自组织能力都很强时,主要指传统的中国农村。自然经济构成的社会基础本身就是高度自治的,而其组织因素也是自我提供的。除了经济利益之外,农村社会组织的构成因素或根据还有辈分、种族、亲缘、威望、信仰、道德等各种文化成分,而且后者往往更加重要,它们能够生成、制约、改变、调节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各种权力的分配和实施并不是(或不完全是)按照国家体制来进行的。改革开放前,农村有过分化和整合。分化是划定阶级成分,但所谓地主、富农不过是一种阶段性的政治另册,他们不仅人数少,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和其他社员并无什么区别。整合就是人民公社制度,这是国家安排的,但是制度不仅没有改变农民文化,却使这种文化的封闭性更强了,除了行政命令和政治动员的方向来自国家之外,农民几乎没有什么可以交往的“外界”。所有这些在改革开放中都变化了,传统农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都大大瓦解了,农民与外界的交往不仅扩大了,而且是以个人或户为单元直接同整个外界交往。这就是前面讲的原子化。
其次,人数的众多本身就是一种功能优势,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都是如此。但是,原子化过程使农民很难再作为一个整体从对国家的支持中得到相应的回报。交往也是一样,农民不再是一种社会主体,原子化的农民迅速失去整体的优势乃至农民的特性,他们只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各自为阵地行为。政策的改变对农民整体是一致的、机会均等的,但作为个体对这种变化的应对来讲,效果就大不一样了。这种分化使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农民本来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政策能够有针对性地区别对待不同情况,但是作为个体,农民不仅难以实现这种要求,而且由于竞争的紧迫反而利用这种不平衡来争取自己的发展优势。农民整体的利益于是不再能维持了。
第三,人数众多作为整体是一种资源优势,而作为原子化的个体就成了劣势,尤其是众多农民进入原子化过程时生产力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都很低。在这种情况下,资源稀缺造成的资源争夺更加严重了。分化的农民不是作为整体与外界市场相联系,他们更多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机地抓住和利用进入市场的机会。这种情况已经造成了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然而从整体来讲,农民仍然很难在信息、技术、资金、信贷、流通等各方面获得外界所具有的条件或优势。这就使辈分、种族、亲缘、威望、信仰、道德、习俗等文化因素或者变得不重要,或者成为某种经济或政治目的所加以利用的因素。既有的农民文化裂变了,农村社会的内部结构趋向瓦解,然而农民文化的个别方面却可能被用来填充新生结构的功能。比如宗法、派系、宗教等势力在形成权力结构中的作用。
第四,原子化在某种意义上讲和民主化是方向一致的,但和农民作为整体是否能获得更大利益并不是成正比的。从农村的开放来讲,国家行政性质的组织程度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比过去减少了许多阻碍和中间环节,但这不仅使农村的自治性和自组织能力对国家组织的影响力减弱了,而且农民作为一个整体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力和行为能力也减弱了。整体优势的削弱使农民个体不容易对复杂的社会目标有长期和稳定的支持,相反,只要有可能,拥有资源优势的农民还会设法在政治方面向上流动,从而脱离农民这个整体,并且加深了农民整体的分化。
第五,一般来说,农村改革开放的事实是,农民由于政策的允许而获得了新的经济机制。但是,农民在参与新的经济机制时,并没有作为一个整体有组织地参与新的政治机制,相反,农民只是从自己的利益考虑来决定他们政治参与的态度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新的社会机制迟迟建立不起来,而且整体与分化的矛盾还由于政策对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鼓励而巩固和加深了。实际上,经济机制的给予性、政治机制的不合理、社会机制的缺失,这三者和整体与分化的矛盾是互为因果的。这种情况不断生出许多不稳定因素,干群矛盾和农民负担不过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两个而已。在一定程度上,矛盾本身就是不稳定。人民公社体制和农民文化的封闭性并不矛盾,那时候的干群矛盾基本上是由于干部的贪污腐化,而改革开放中农民的矛盾、由此产生的干群矛盾主要是体制造成的。农民负担也是如此,人民公社时期根本没有负担,因为农民无法对自己负责,而农民的原子化却要求在自我负责的同时直接对国家和社会尽义务。
4.农民的分化主要是由产业和职业的分工造成的,但由于改革开放本是为了农民利益的增加,所以整体与分化的矛盾成了农民发展自己时的常态选择。一般说来,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农村城市化等要求既是农民分化的结果,也是再分化的原因。这些要求和做法是否合理和可能,还有待进一步的实践来回答,不过从前面的讨论已经不难看出,这种回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于农民整体与分化这一矛盾的转化。从这个矛盾的必然性来讲,农民文化的裂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论怎样讲农村城市化(我认为这种提法是有毛病的,也是不可能的),农村还是农村;也不管农业怎样产业化,农业还是农业。如果不是这样,农村现代化还有什么意义,农业又如何成为区别于其他产业的经济门类?问题在于,真正可能消亡的是农民文化,当然,从功能特征来讲,具有农民文化的农民也可能消亡。其实,现在20多岁的农民已经和比他们大的农民很不一样了。在我看来,农民文化的消亡未必是什么好事情,不过我们现在要做的事只能是清醒认识和有效应对农民文化的裂变,否则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的各种问题可能都会失去意义。
先说农民的身份确定。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有很多农民从农业转移出来,而且有的人还迁到城市去居住了,所以,从工作和生活两方面来看他们已不是农民了。然而另一个现实是,我们仍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在这方面从农业和农村转移出来的而又没有城市户口的人仍然是农民。这里我把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村人都算作农民。这种理解有三个理由。其一是方便,因为我们几乎无法从工作和生活角度知道有多少农民不再是农民了。其二,这些转移出来的人自身带有农民文化的特性,而且仍以各种方式和农村保持着联系。其三,下面将说明,我们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待农民文化的,而农民从农村和农业转移出来这个现象,正是我们要分析的农民文化裂变的一个方面。
再说农民文化,如果从观念形态来看,农民意识是农民文化的主要含义,然而同样被作为文化看待的风俗习惯却不仅仅是观念形态的东西,还包括许多行为制度以及物质文明的内容。所以,我把农民文化看成一种社会的功能特征。这种功能是在自然结构、社会结构、人的观念这三者的互动关系中历史地形成的,它包括资源、人口、环境、政治、经济、组织、习俗、族亲、心态、制度等多方面因素,或者说体现为这些因素的某种转为固定的功能特征。在这个意义上讲,农民文化的裂变,其实就是农民这个社会主体自身的一种变化。
2.农民自身正在发生变化。这是一个清楚的事实。这些变化包括许多方面,之所以从农民文化这个角度来讲这些变化,是为了突出变化本身的整体特征,而裂变,当然有分裂和否定的含义。也许我们可以说,农民正在走向自己的反面,或者变成另一种社会主体。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么这种变化的内容也是很庞杂的,比如我们可以说,农业是否正在或将要走工业化的道路、农村是否正在或将要走城市化的道路、农民的人数是否正在或将要大大减少,而且那些剩下很少的人是否在工作、生活以及心态上都和现在的农民大不一样,等等。事实上,这些问题多少都有些似是而非,因为它们只不过是在说农民(当然还有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可能和形式,而我们这里要讲的是一种矛盾,即是说,农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某种争取的方式却削弱了获得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力量或能力。农民文化的裂变,就是这种矛盾的突出特征,同时也是农村社会转型的形态特征。
农民问题之所以重要,首先在于农民人口的众多,尤其在中国,这个众多的绝对数量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常说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然而这种说法仅仅在农民人数太多这个意义上才有一定的道理。无论从农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是从农业总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重来讲,中国都不是一个农业国,农业也构不成国民经济的基础。相反,正是这两方面的否定才表明,农民是由于人多才有力量,才显得重要的。在此意义上说中国是一个农民国倒是更真实的,这么多农民,其生活状况如何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的至关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人多本身并不是一个问题。美国2亿人口、俄罗斯2亿人口、英国1亿人口,都很多,中国13亿人口,也很多,为什么农民人口多就成了问题呢?关键在于中国农民作为社会主体整体地属于同一个文化系统,人多本身成了这个系统中的一个结构性功能,农民作为一个整体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社会则由于这个整体的人口众多而不得不重视它。这当然是一种人多势众,但对于农民来讲,其整体性主要有两个含义。其一是相对城市而言的另一社会群体。前面说过,户籍制度我们现在仍是二元结构。但是重要的是其二,即农民的社会功能是自我封闭的。这并不是指农民不开放,而是说农村社会内部的自治性和自组织能力都很强,无论开放与否,这种自治和自组织都是作为一种文化整体地对待外界的。
我们常说的自给自足的农村自然经济是上述整体性的主要基础,这种自然经济当然可以改革,事实上也正在改变,但是由于农民人太多,历史上曾有过的那种以剥夺和消灭农民达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方式在中国是绝对行不通的。我们现在羡慕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因此希望中国农民尽快和更多地从农业和农村转移出来,好像农业和农村人口比例减小本身就是一件大好事。这种看法缺乏思考,既不合理也不现实。有经济学家希望过几年再有2亿农民转移出来,却说不清他们转移出来干什么。不要说中国农民这么多,仅以英、德的历史为例就可以看出转移本身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而且结果如何更是无法预见和控制的。英国农民转移出来(不管是否因为破产)可以去当工人,德国农民转移出来却只能去当兵,包括到别的国家去当兵,因为别无其他谋生机会。
农民文化的裂变,就是农民这种整体性的裂变。农民并不怕变化,但这么多人不可能整体地变成另一种性质和功能的社会主体。改革开放的一个主要变化,就是实行了各种责任制,使农民个人(或农户)成了一个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然而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整体与分化的矛盾。从整体上讲,制度的改革是针对全体农民的,以便使农民更多地获得自己的利益,但是这种做法本身却使农民这个整体分化了,各独立的经济实体失去了农民这个整体的数量优势和功能力量。
3.这个矛盾本身作为一种裂变着的文化,体现在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这里可以指出其中的一些主要方面。
首先,当我们说农村社会内部的自治性和自组织能力都很强时,主要指传统的中国农村。自然经济构成的社会基础本身就是高度自治的,而其组织因素也是自我提供的。除了经济利益之外,农村社会组织的构成因素或根据还有辈分、种族、亲缘、威望、信仰、道德等各种文化成分,而且后者往往更加重要,它们能够生成、制约、改变、调节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各种权力的分配和实施并不是(或不完全是)按照国家体制来进行的。改革开放前,农村有过分化和整合。分化是划定阶级成分,但所谓地主、富农不过是一种阶段性的政治另册,他们不仅人数少,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和其他社员并无什么区别。整合就是人民公社制度,这是国家安排的,但是制度不仅没有改变农民文化,却使这种文化的封闭性更强了,除了行政命令和政治动员的方向来自国家之外,农民几乎没有什么可以交往的“外界”。所有这些在改革开放中都变化了,传统农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都大大瓦解了,农民与外界的交往不仅扩大了,而且是以个人或户为单元直接同整个外界交往。这就是前面讲的原子化。
其次,人数的众多本身就是一种功能优势,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都是如此。但是,原子化过程使农民很难再作为一个整体从对国家的支持中得到相应的回报。交往也是一样,农民不再是一种社会主体,原子化的农民迅速失去整体的优势乃至农民的特性,他们只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各自为阵地行为。政策的改变对农民整体是一致的、机会均等的,但作为个体对这种变化的应对来讲,效果就大不一样了。这种分化使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农民本来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政策能够有针对性地区别对待不同情况,但是作为个体,农民不仅难以实现这种要求,而且由于竞争的紧迫反而利用这种不平衡来争取自己的发展优势。农民整体的利益于是不再能维持了。
第三,人数众多作为整体是一种资源优势,而作为原子化的个体就成了劣势,尤其是众多农民进入原子化过程时生产力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都很低。在这种情况下,资源稀缺造成的资源争夺更加严重了。分化的农民不是作为整体与外界市场相联系,他们更多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机地抓住和利用进入市场的机会。这种情况已经造成了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然而从整体来讲,农民仍然很难在信息、技术、资金、信贷、流通等各方面获得外界所具有的条件或优势。这就使辈分、种族、亲缘、威望、信仰、道德、习俗等文化因素或者变得不重要,或者成为某种经济或政治目的所加以利用的因素。既有的农民文化裂变了,农村社会的内部结构趋向瓦解,然而农民文化的个别方面却可能被用来填充新生结构的功能。比如宗法、派系、宗教等势力在形成权力结构中的作用。
第四,原子化在某种意义上讲和民主化是方向一致的,但和农民作为整体是否能获得更大利益并不是成正比的。从农村的开放来讲,国家行政性质的组织程度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比过去减少了许多阻碍和中间环节,但这不仅使农村的自治性和自组织能力对国家组织的影响力减弱了,而且农民作为一个整体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力和行为能力也减弱了。整体优势的削弱使农民个体不容易对复杂的社会目标有长期和稳定的支持,相反,只要有可能,拥有资源优势的农民还会设法在政治方面向上流动,从而脱离农民这个整体,并且加深了农民整体的分化。
第五,一般来说,农村改革开放的事实是,农民由于政策的允许而获得了新的经济机制。但是,农民在参与新的经济机制时,并没有作为一个整体有组织地参与新的政治机制,相反,农民只是从自己的利益考虑来决定他们政治参与的态度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新的社会机制迟迟建立不起来,而且整体与分化的矛盾还由于政策对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鼓励而巩固和加深了。实际上,经济机制的给予性、政治机制的不合理、社会机制的缺失,这三者和整体与分化的矛盾是互为因果的。这种情况不断生出许多不稳定因素,干群矛盾和农民负担不过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两个而已。在一定程度上,矛盾本身就是不稳定。人民公社体制和农民文化的封闭性并不矛盾,那时候的干群矛盾基本上是由于干部的贪污腐化,而改革开放中农民的矛盾、由此产生的干群矛盾主要是体制造成的。农民负担也是如此,人民公社时期根本没有负担,因为农民无法对自己负责,而农民的原子化却要求在自我负责的同时直接对国家和社会尽义务。
4.农民的分化主要是由产业和职业的分工造成的,但由于改革开放本是为了农民利益的增加,所以整体与分化的矛盾成了农民发展自己时的常态选择。一般说来,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农村城市化等要求既是农民分化的结果,也是再分化的原因。这些要求和做法是否合理和可能,还有待进一步的实践来回答,不过从前面的讨论已经不难看出,这种回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于农民整体与分化这一矛盾的转化。从这个矛盾的必然性来讲,农民文化的裂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论怎样讲农村城市化(我认为这种提法是有毛病的,也是不可能的),农村还是农村;也不管农业怎样产业化,农业还是农业。如果不是这样,农村现代化还有什么意义,农业又如何成为区别于其他产业的经济门类?问题在于,真正可能消亡的是农民文化,当然,从功能特征来讲,具有农民文化的农民也可能消亡。其实,现在20多岁的农民已经和比他们大的农民很不一样了。在我看来,农民文化的消亡未必是什么好事情,不过我们现在要做的事只能是清醒认识和有效应对农民文化的裂变,否则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的各种问题可能都会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