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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文化与现代性之关系的角度探讨了韦伯对现代性的理论解释的局限性。本文认为:韦伯之将现代性的一般文化特征归结为形式合理性的观点是一种简单化的观点,这种观点使他既看不到现代性与非西方文化传统共存的可能性,也看不到现代性在西方也有超越形式合理性的可能性。韦伯之所以会有这种观点,是因为其社会行动类型学对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区分过于僵化,这种区分使他无法解释传统文化(尤其是非西方的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持续影响,也无法理解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在现代性背景下的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