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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与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数学课堂教学的过程是一种师生合作的过程,作为课堂主导的教师应鼓励学生不同观点的碰撞与共存,充分利用课堂中的非预设性生成资源.促进课堂中的动态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