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民主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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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民主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佘孟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全面地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同时也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第一,民主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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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国外惩治环境犯罪立法的经验,论述了危害环境罪在法律中如何界定,分析了危害环境与其它相近罪名的联系与区别,探讨了危害后果应否作为环境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等一系列在惩治环境犯罪立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最后又根据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提出了我国惩治环境犯罪立法形式的最佳选择。
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综述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1995年年会以房地产法律问题为中心,还涉及到公司及企业产权制度,损害赔偿等领域,共收到论文36篇。现将会议讨论情况综述如下:一、房地产法律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房地产案件逐年上...
破产犯罪行为是破产案件中常见的现象,因而许多国家或于刑法中,或于破产法中规定了较完善的破产犯罪制度。我国现行破产法没有关于破产犯罪的规定,刑法中也无相应的制度,因而使惩治破产犯罪行为(如诈欺破产行为、过怠破产行为等)无法可依。从某种程度上说,现行破产法为非善意的债务人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困难。本文对一些国家关于破产犯罪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可供我国起草新破产法关于破产犯罪的规定提供参考。
<正> 1995年3月25至27日,中国法学会在京举行三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会长邹瑜同志作了题为《在新形势下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讲话。会议以此为主题进行了讨论。参加会议的有全体常务理事和各学科、专业和专门研究会负责人、各地方法学会负责人共80余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任建新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锡铭同志、司法部部长肖扬同志莅会指导,任建新、肖扬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正> (一)关于邓小平同志民主与法制思想的研究。 1.对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思想的研究。
论联合国会员国资格的继承余民才联合国会员国资格的继承发生于联合国一会员国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情形。与多边条约的国家继承不同,这种继承只有在继承国家具有先前国家充分法律同一性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为联合国会员国资格的目的,继续性国家就是继承国家。然...
学习六中全会决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国法学会举行在京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本报讯]10月22日,中国法学会召开在京常务理事扩大会,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并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和提出了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会议由邹瑜同志主持。朱剑明、佘孟孝、...
民主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刘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有着内在的紧密关系。这一关系在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关于民主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些同志的发言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