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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
从事财经媒体策划及撰稿工作多年,在各类财经媒体上发表过大量时评。
伴随着IT2.0时代的到来,许多的中国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开始了调整业务模式的进程。他们在业务延伸方面所下的力气,足以作为长尾效应的最佳佐证。
“开个网店,月入千元,甚至更多……”WEB2.0时代到来后,EC(电子商务)也随之进入2.0时代。近3年来,众多网络新贵造就的淘宝效应令全民皆商的时代提前来临,一时间,EC形式花样繁多:无论C2C(个人对个人),B2B(企业对企业),B2C(商业对消费者)百花齐放,齐头并进猛抢虚拟空间大蛋糕……
几台电脑、租赁或购买一个服务器,一个合适的物流渠道,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EC2.0时代的商务英雄!此类观点的背后大都有着不凡的例证,诸如“中国的网民已突破一亿”、“近40%的网民表示愿意通过网络购物”、“网上购物交易额已超过16亿元”等;此类数字固然有着非凡的诱惑力,然而表象背后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2006年,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被提上议程,阿里巴巴CEO马云被推上浪尖,不得不出面澄清:B2B基本不存在任何税收问题,线上走的是信息流和资金流……“‘马云事件’表明电子商务已逐渐规范化,占山为王的时代已成为历史。”2006年年底,全买网总裁刘彦婷在“第一届中国B2C发展大会”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表示了担忧。
尽管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如火如荼,但行业竞争的同质化也愈趋白热化。就如同追究改革开放初期企业家的“原罪”问题那样,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只是以网络般的速度尽早展露了出来。这使得众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与传统的实体企业相比,电子商务网站的竞争优势在哪里?
任何商务形式都有着特定的氛围,其模式的脚步必须跟得上市场的变化。当单一的商品模式无法适应大众的需求,当约定俗成的传统稍显滞后,一个优秀的经营者只有尽早考虑开拓新的模式和产品。“把经营的面无限放大后,在有限的空间里寻求最佳结合点,并且进行拓延,这是企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这一经济学中的“长尾效应”已深入到市场行为的方方面面。
假如面前的是一朵真花,你可以用双手感触她的鲜活程度,也可以用鼻子嗅嗅她的香气;但如果这只是一幅美丽的图片,任你无边遐想,恐怕心中还是会存在一丝担忧——安全和诚信问题成为消费者最大的困扰,同时也令电子商务经营者如鲠在喉。
“虚与实之间的直观感知差别常令消费者在电脑面前却步,电子商务尚不具备实体企业的绝对竞争优势!”尽管8年多来全买网在台湾电子商务的地位无人企及,时至今日,其总裁刘彦婷仍未敢掉以轻心。
纵观世界上著名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发现他们在虚与实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网上书店如亚马逊为何能在众多的图书文化网站中屹立不倒?关键在于其57%的商品来自实体没有销售的商品——这些商品只有在亚马逊上找得到。类似的例子如RHAPSODY,其商品的种类为沃尔玛的19倍。
目前,电子商务的共性是“要么走价格战”,要么走延伸之路。有调查显示,在B2C领域,超过7成的网站在经营方面,其主营商品仅占总数的30%,换而言之,另外70%的商品是不赚钱的。相当多的网站在价格战中偃旗息鼓,成为垫脚石。而有些网站如亚马逊、RHAPSODY则把其业务范围进行延伸拓展,不单以量取胜,更在商品的独有方面做足功夫,这就是他们立于不败的诀窍。
伴随着IT2.0时代的到来,许多的中国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开始了调整业务模式的进程。比如腾讯、联众,从简单的网络寻呼到平台对话、空间挖掘,二者在业务范畴内相互交叉,姑且不论他们在服务及价格方面的优势竞争,单就各自在业务延伸方面所下的力气,足以作为长尾效应的最佳佐证。
事实上,立法是电子商务进行业务延伸、追求长尾效应的强有力推手。广州市政协委员李志斌统计,“即便按照4%的税率计,我国网上交易的年漏税额也近6400万元!”在美国和香港,对BT上传电影及一些BT软件的制作开发、传播者也已开始追究刑事责任。
易趣和淘宝都公开表示,立法能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的多元化发展,行业的规范化已是大势所趋。在当前电子商务同质化竞争及行业立法的双重压力下,中国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该如何打造自己的竞争力?众多的网络商家又该如何存活下来?
也许,多角度拓延、多元化实体渗透,充分利用“长尾效应”,把“开放式的电子商务,一个营销的网络系统”带到消费者面前才是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