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立法学术报告会议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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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规划,侵权行为法将在我国民法典中独立成编,成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一法律制定工作已经启动,除有关学术研究机构提出了立法建议稿以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有关侵权行为法的立法草案也已经出台。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广大人民的利益保护的重要法律,从其应该采取的名称[1]到基本结构和内容,都存有很大的争议。为促进侵权行为法立法以及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课题组于2006年10月31日在北京召开了“侵权行为法立法学术报告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室领导,数位民法学界的前辈以及活跃在中国法学界的100多名青年学者参加了这次会议。现对会议中提出的重大学术问题作一整理,并结合我国侵权法制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述评。
其他文献
2008年12月6日至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了第五届国际法论坛——“改革开放与国际法”。来自全国20多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外交部和商务部的官员及内地与香港的仲裁机构等部门的人士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次论坛显示了两个特点,一是为改革开放以后的国际法的发展的话题带来了最新的信息,二是对前几届论坛中的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
2008年3月8—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举办的“犯罪定义与刑事法治”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该研讨会是我国外交部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合作项目框架下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外交部、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中心等机构的30余位学者和专家出席了会议。与会学者和专家重点围绕着犯罪定义与刑法体系、正当程序、权利保障和
2009年是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三十周年。为促进法律史学科的发展,春节前夕,《法学研究》编辑部邀请部分在京的法律史学知名学者召开了一个专题座谈会。我国法律史学界老一辈学者张晋藩、蒲坚、张希坡、刘新、韩延龙、高恒、刘海年、邱远猷,以及部分中青年学者参加了座谈会。大家围绕如何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法律史学研究这个主题进行了积极的发言。会后,本刊编辑部以同样的主题约请京外的一些学者发表了书面意见。以下就是根据这些会议发言和书面意见整理的笔谈稿。
三十年来,中国法史学有了很大发展,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根据我在科研实践中的体会,觉得走人类学的路,可以切实帮助我们拓宽法史学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促进法史学不断创新。
近年来,法律史研究领域得到了空前拓展,但在一些领域却往往是浅尝辄止,尚待深入开掘,古代地方法制与民间法律秩序的研究就是一例。
法史学是历史学与法学的结合。对中国法律史的深入研讨,离不开对现实问题的观察。在一定程度上说,正是对现实问题的焦虑,才激发了我研究宋代法律史乃至宋代司法传统的无比深情。有人说,现在的中国离宋代已千年之久,二者有何关联?也有学者以为,现代的法制主要是学习西方,与中国古代是凿柄不投,乃至势同水火。其实,这只是一种流俗之见。现实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三农”,与“三农”最为密切的是土地。
权利是对现代政治和法学具有深远影响的一个基本概念。在这个日益明显的“权利时代”,伴随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关于权利的很多法理问题仍亟待深入的探讨,以促使现代政治和法治沿着更为合理的道路向前延伸。例如,人权究竟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权利的主体是否只能是人?作为权利主体的人究竟是怎样的人?大自然、动物等是否可能成为权利的主体?中国基于其社会现实和文化理路应该如何开拓和发展人权理论?为此,本刊再次组织关于权利的笔谈,希望以此提出一些新的线索,开出一些新的方向,引发一些新的讨论。
无论是十月革命前,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立法者们都将颁布新的法令作为法制改革的主要方式,并不约而同地把以个人价值为核心的西欧式的法作为立法模式。尽管亚历山大一世曾强调“新的或移植他国法的做法弊大于利”,但按照学者的说法,十月革命前“在向俄罗斯土壤中移植外国法的模式时,有时就是简单的照搬”。20世纪末的法制改革,与其说立法技术采用了比较法的方法,不如说只是简单地对国外法进行翻译。俄罗斯吸收西方法律传统的突出例证之一是人权和自由价值的确立。
2006年11月23日至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了“第三届国际法论坛:国际法的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来自大陆和台湾、香港的2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学者以及外交部、商务部等政府部门的专家共计50多人参加了会议。专家学者们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国际法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深入探讨。现根据会议发言记录和提交的论文,分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四个方面对研讨会的内容综述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是在整合原华中理工大学政法系、原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和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法律教研室等法科资源的基础上,本着发展法律职业教育、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宗旨,于2001年5月正式成立。华中科技大学法科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末。1979年,原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设立二级学科博士点,率先在国内开展民事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和立法工作。80年代初期,原华中理工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最早在国内开展知识产权教学与科研工作。1986年,原华中理工大学设立知识产权研究室。1988年,在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