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生活的原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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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有人评论的,苏童的《拾婴记》是一个“击鼓传花”式的故事。花是放在柳条筐里的女婴,是被人丢弃的,每一个经手女婴的人,巴不得早点脱手,将女婴传给下一位。这个故事读起来很有趣,也就是引人入胜,但细一想,却并不好写。一站一站地传,弄得不好就会单调,就会直奔主题。苏童到底是叙事高手,他没有落入俗套,也没有故弄玄虚,一切风行水上,自然贴切,让读者陪同他一起,作一次愉快的精神旅行。
  为什么苏童能够避免刻板,使读者暂时忘却作者可能要表达的思考?我想了一下,最主要的,是作者在写生活,在表现生活的原味,而不是始终惦记着他的主题。小说的主题无疑是深邃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沉重”,但作者的笔墨是轻松的,偶尔还带点调侃。读者对作品的思索是在读完作品之后,而不是阅读之中。阅读如同旅行,山环水绕,柳暗花明,无不赏心悦目。一路逶迤,停下步来,回眸品味,原来这般富于意味。这是一种非常惬意的状态。
  小说写了与女婴发生过关系的各色人,卢杏仙,罗庆来,李六奶奶,幼儿园阿姨,张胜夫妇,老年……都是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人。作者写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皆不乏恻隐之心,皆表现出对女婴的同情和关爱;但真到了要承担责任时,又情不自禁地退却了。有人可以说这是人性的堕落,是人心的冷酷;但如果让我们反躬自问,我们面对这么一个弃婴,除了爱怜之外,能够做些什么?我们是否一定比小说中人表现得更高尚?我说作者写出了生活的真实,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作者写出了一种极其普遍的社会心态。我们很难说这种心态是丑陋的,也很难说这种心态与社会的某些痼疾有关,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我个人认为,作者的用意并不在对这种似乎“冷漠”的社会心态予以批判,而是对一个弱小生命的无助给予了怜惜。多么美好的一个小生命!然而却无人认领。作者要用抒情的笔触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温情,从情感到行动对生命有所担当。孟子说,人皆有恻隐之心,恻隐之心谓之仁。小说中人并不缺乏恻隐之心,问题是如何将这点恻隐之心化为实际行动?如果说作者有所思考的话,大概是思考情感和责任之间为何有如此大的反差吧?我不赞成批判说,苏童不是圣人,干吗动不动就批判?
  但这还不是我要说的关键。我要说的是作者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每个人都写得那么活,或繁或简,皆能呼之欲出。写老太太像个老太太,写少年像个小年,写机关干部像个机关干部,还不类型化。比如罗庆来,他是个半大小伙,初知人事,说话很冲,贪玩,还不失善良之心。柳条筐中的女婴与他并无关系,但他居然也有一份怜爱。他看着阳光照在女婴的小脸上,小脸上有一层细细的金色茸毛,乌黑的眼睛忽而睁开,迎接阳光,阳光来了,却又害怕地闭上,罗庆来心里一定很神秘,很温柔。有如此神秘和温柔的心,必然衬托出这位少年的可爱。他担心女婴会哭,因为女婴一哭,他将要做妇女们做的事。但女婴竟然不哭,他除了感谢,也一定有一丝痛惜吧?因为哭是这么小的婴儿的本分啊!他觉得女婴像一头小羊,像小羊一样乖巧吧?他竟然想到喂她吃草,还真的拔了一棵。但他并未真的喂她草吃,“他犹豫着,最终放弃了探索的念头,罗庆来把草往柳条筐内一扔,说,开玩笑的,你这么小,我怎么会欺负你?”说得人心一颤!这是个很可爱的少年,有点逆反,贪玩,但不失善良之心,没有半点概念化。作者就是通过这么多有生命,有个性的人物,将我们带到现实生活的场景中。有了鲜活的生活,小说的理性才获得了基础,小说才给人美的享受。
  《拾婴记》写人物,最高明的手段是人物语言。人物非常鲜活,靠的是个性化的语言,所有语言都符合人物的性格逻辑。罗庆来的“怎么造出来的?一男一女×出来的”,张胜“调查个鬼呀,路上捡了钱要交给你们,捡了孩子难道不交公吗”,甚至跳皮筋的两个小女孩“谁的孩子?谁把孩子扔了?有坏人扔孩子啦”,都令人忍俊不禁,都令人想见到他们的神情动态。幼儿园的阿姨,李六奶奶,张胜的媳妇,她们的语言无不如此。真要惊叹苏童对生活的熟悉。
  最后要说说小说的结尾。小说的结尾,柳条筐中的女婴变成了一只流泪的小羊,是魔幻的一笔。对于这么一个结尾,不同的读者大概有不同的看法。作者为了这个结尾可谓煞费苦心,从一开始的羊的视角,到中间女婴身上的羊膻味,都是为结尾的魔幻作铺垫。但这样的结尾显然是服从于某种观念,意在推进主题,似乎多少有点不自然。特别是,这种卡夫卡式的变形,是不是缺少点原创性?但问题是,不这样结尾又当如何结尾?大家不妨替作者想想。
  夏元明,男,评论家,现居湖北黄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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