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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的:报告叔侄4人同患Ⅱ期梅毒的罕见病例,探讨与梅毒患者密切接触通过污物感染的传播途径。方法:通过对与患者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结果:除患病4例外,其余亲人及密切接触人群均未感染,经正规足量青霉素类药物治疗和3年随访,4例血清学检测:2例儿童转阴,2例成人降至1:2(+/-)。结论:患者用品密切接触可感染梅毒,青霉素类药物驱梅治疗有效。
关键词 家族 同患 Ⅱ期梅毒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11.052
病历资料
例1:患者,女,14个月,由父母及祖父、祖母照看。以外阴部暗红色丘疹为主诉就诊。患儿一般状态佳,发育良好,全身浅表淋巴结无肿大,各内脏器官及骨骼检查未见异常,血常规、肝功能检查均未见异常。皮肤科情况:大小阴唇处可见多个黄豆粒大小、牛肉红色浸润性丘疹,呈椭圆形,不痛不痒。梅毒血清学检查:RPR阳性,滴度1:16,结合临床及血清学检查,诊断为Ⅱ期梅毒。治疗:口服强的松6mg/日,3天后肌肉注射卞星青霉素5万U/kg体重,每周1次,共3次。1周后临床症状消失,皮疹消退,3个月后RPR阳性,滴度降至1:2,1年后RPR转为阴性,随访3年均为阴性。
例2:患者,女,26岁,系例1母亲,因例1发病后追查父母而做血清学检查,接触史不详,妇科及全身器官检查均未见异常,就诊前曾用水剂青霉素、阿奇霉素治疗20天,RPR阳性(1:16)。治疗:肌注前常规口服强的松20mg/日,共3天,卞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每周1次,共3次。用药后1个月复查梅毒血清学RPR为阳性,滴度为1:4,3个月后滴度为1:2,1年后滴度1:2(+/-),3年后RPR为弱阳性。
例3:患者,男,28岁,系例1父亲,否认不洁性交史、输血史。半年前有外阴溃疡史,全身各内脏器官、骨骼检查均未见异常,来诊前未经任何治疗。梅毒血清学检查RPR阳性,滴度1:16,余无异常。治疗同例2。治疗1个月后RPR为阳性,滴度1:2,3个月后滴度1:2(+/-),1年后滴度1:2(+/-),3年后为弱阳性。
例4:患者,男,12岁,系例1叔伯哥哥,常年寄宿叔叔家,来诊前曾到其他医院以“皮炎”治疗,未见明显好转。否认性虐待史。体检:一般状态好,发育正常,系统检查无异常。皮肤科情况:双手掌心、脚掌心可见散在拇指甲大小暗红色斑片、脱屑;前胸后背及四肢多发圆形或半圆形玫瑰色斑疹,直径0.5~2.0cm,不融合。肛周可见数个湿润的扁豆及蚕豆大小扁平丘疹,基底宽而无蒂,部分相互融合呈分叶状损害,表面呈暗红色炎性浸润、糜烂,有黏性分泌物。实验室检查:RPR阳性,滴度1:16。治疗:肌肉注射前口服强的松10mg/日,共3天,卞星青霉素180万U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3次。经治疗10天后皮疹消退,1个月后RPR为阳性,滴度为1:2,半年后转阴,随访3年均为阴性。
例4的祖父及祖母、外祖父及外祖母及密切接触的玩伴经血清学检查均未见异常。
讨 论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傳染源,感染苍白螺旋体的人的皮损分泌物、血液中含大量苍白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2年后基本不通过性传播。苍白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并在感染后2年依然有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感染苍白螺旋体的早期传染性最强。如果是显性梅毒,可发生性行为接触的任何部位的硬下疳,如生殖器、肛周、直肠、乳头、舌、咽、手指等部位的硬下疳。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2年以上性接触就不再有传染性。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短,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感染后2年仍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
近年来,成人患梅毒呈增加趋势,儿童患病相对少见,一家4人,而且是叔侄关系,同患梅毒实属罕见。部分儿童性传播疾病的发病与性虐待有关。本组中2例儿童均无性虐待史,无接受血液制品、外科手术史、口腔疾病治疗史,皮肤科检查均具有典型的Ⅱ期梅毒皮疹、肛周扁平湿疣,RPR阳性滴度为1:16。胎传梅毒的常见发病时间为出生后3周,例1从临床症状、体征、发病时间及父母的病程分析,可排除胎传梅毒,考虑是否为乳汁传染。例4经常同例1玩,有时给例1擦尿等,考虑属接触患者污物传染。由此应引起临床医师重视,哺乳期女性患梅毒时,立即停止哺乳,同时对婴儿进行跟踪检查。患者在正规驱梅治疗结束前,应正确处理污物。控制梅毒流行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关键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针对各类人群,宣传梅毒的危害及防治措施,提倡安全性行为;同时,应扩大梅毒重点人群的监测范围,及时了解监人群梅毒发病动态并及时调整防治对策;此外,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性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对梅毒的临床诊治水平,加强病人及其性伴及密切接触人群,特别是儿童的临床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控制传染源,阻止梅毒的进一步蔓延。
参考文献
1 于娜沙,包图雅.儿童后天Ⅱ期梅毒2例.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5,19(9):549-550.
2 王秀丽,王宏伟,孔冬梅,乐嘉豫.以幼儿首诊家庭多人患梅毒2例.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5,19(3):161.
3 程颖.新生儿胎传梅毒77例临床分析.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8,22(5):293-294.
4 陈清.早期梅毒186例临床分析.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5,19(10):623.
关键词 家族 同患 Ⅱ期梅毒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11.052
病历资料
例1:患者,女,14个月,由父母及祖父、祖母照看。以外阴部暗红色丘疹为主诉就诊。患儿一般状态佳,发育良好,全身浅表淋巴结无肿大,各内脏器官及骨骼检查未见异常,血常规、肝功能检查均未见异常。皮肤科情况:大小阴唇处可见多个黄豆粒大小、牛肉红色浸润性丘疹,呈椭圆形,不痛不痒。梅毒血清学检查:RPR阳性,滴度1:16,结合临床及血清学检查,诊断为Ⅱ期梅毒。治疗:口服强的松6mg/日,3天后肌肉注射卞星青霉素5万U/kg体重,每周1次,共3次。1周后临床症状消失,皮疹消退,3个月后RPR阳性,滴度降至1:2,1年后RPR转为阴性,随访3年均为阴性。
例2:患者,女,26岁,系例1母亲,因例1发病后追查父母而做血清学检查,接触史不详,妇科及全身器官检查均未见异常,就诊前曾用水剂青霉素、阿奇霉素治疗20天,RPR阳性(1:16)。治疗:肌注前常规口服强的松20mg/日,共3天,卞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每周1次,共3次。用药后1个月复查梅毒血清学RPR为阳性,滴度为1:4,3个月后滴度为1:2,1年后滴度1:2(+/-),3年后RPR为弱阳性。
例3:患者,男,28岁,系例1父亲,否认不洁性交史、输血史。半年前有外阴溃疡史,全身各内脏器官、骨骼检查均未见异常,来诊前未经任何治疗。梅毒血清学检查RPR阳性,滴度1:16,余无异常。治疗同例2。治疗1个月后RPR为阳性,滴度1:2,3个月后滴度1:2(+/-),1年后滴度1:2(+/-),3年后为弱阳性。
例4:患者,男,12岁,系例1叔伯哥哥,常年寄宿叔叔家,来诊前曾到其他医院以“皮炎”治疗,未见明显好转。否认性虐待史。体检:一般状态好,发育正常,系统检查无异常。皮肤科情况:双手掌心、脚掌心可见散在拇指甲大小暗红色斑片、脱屑;前胸后背及四肢多发圆形或半圆形玫瑰色斑疹,直径0.5~2.0cm,不融合。肛周可见数个湿润的扁豆及蚕豆大小扁平丘疹,基底宽而无蒂,部分相互融合呈分叶状损害,表面呈暗红色炎性浸润、糜烂,有黏性分泌物。实验室检查:RPR阳性,滴度1:16。治疗:肌肉注射前口服强的松10mg/日,共3天,卞星青霉素180万U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3次。经治疗10天后皮疹消退,1个月后RPR为阳性,滴度为1:2,半年后转阴,随访3年均为阴性。
例4的祖父及祖母、外祖父及外祖母及密切接触的玩伴经血清学检查均未见异常。
讨 论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傳染源,感染苍白螺旋体的人的皮损分泌物、血液中含大量苍白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2年后基本不通过性传播。苍白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并在感染后2年依然有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感染苍白螺旋体的早期传染性最强。如果是显性梅毒,可发生性行为接触的任何部位的硬下疳,如生殖器、肛周、直肠、乳头、舌、咽、手指等部位的硬下疳。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2年以上性接触就不再有传染性。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短,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感染后2年仍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
近年来,成人患梅毒呈增加趋势,儿童患病相对少见,一家4人,而且是叔侄关系,同患梅毒实属罕见。部分儿童性传播疾病的发病与性虐待有关。本组中2例儿童均无性虐待史,无接受血液制品、外科手术史、口腔疾病治疗史,皮肤科检查均具有典型的Ⅱ期梅毒皮疹、肛周扁平湿疣,RPR阳性滴度为1:16。胎传梅毒的常见发病时间为出生后3周,例1从临床症状、体征、发病时间及父母的病程分析,可排除胎传梅毒,考虑是否为乳汁传染。例4经常同例1玩,有时给例1擦尿等,考虑属接触患者污物传染。由此应引起临床医师重视,哺乳期女性患梅毒时,立即停止哺乳,同时对婴儿进行跟踪检查。患者在正规驱梅治疗结束前,应正确处理污物。控制梅毒流行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关键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针对各类人群,宣传梅毒的危害及防治措施,提倡安全性行为;同时,应扩大梅毒重点人群的监测范围,及时了解监人群梅毒发病动态并及时调整防治对策;此外,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性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对梅毒的临床诊治水平,加强病人及其性伴及密切接触人群,特别是儿童的临床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控制传染源,阻止梅毒的进一步蔓延。
参考文献
1 于娜沙,包图雅.儿童后天Ⅱ期梅毒2例.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5,19(9):549-550.
2 王秀丽,王宏伟,孔冬梅,乐嘉豫.以幼儿首诊家庭多人患梅毒2例.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5,19(3):161.
3 程颖.新生儿胎传梅毒77例临床分析.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8,22(5):293-294.
4 陈清.早期梅毒186例临床分析.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5,19(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