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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安丘市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的实践,认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和资金投入“三到位”是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前提;以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为补充,健全完善中医药市、镇、村三级服务网,是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基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实行舆论、督导和示范三联动是发展中医事业的可靠保证。
【关键词】 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实践与体会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9.789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5433-02
安丘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市境总面积1760平方公里,下辖10个镇、2个街道,2个开发区,870个行政村,总人口95万。我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形成了以“市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个体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网络。
1 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44处,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9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皮肤病防治站、市立医院、新农合办、卫生监督大队、爱卫办),乡镇卫生院20处,村级卫生机构215处。共有医药技术人员1058人,其中,中医药人员216人;共有乡村医生1570人,全部通过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获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证书,均能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开展服务。
2 主要做法
2.1 加强领导,凝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强大合力
2.1.1 健全组织体系 市卫生局专门设置了中医科,全面负责全市的中医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了中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院长分管中医工作,成立了中医科,负责中医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对村卫生室中医工作的管理、乡村医生业务培训等工作;市中医院成立了中医基层指导科,协助市卫生局抓好全市农村中医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1.2 完善政策制度 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安丘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管理的意见》等政策。市发改、财政、人社、药监、民政、宣传等部门各负其责,多渠道支持中医药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把中医药工作作为基层医改的着力点优先发展,在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时,认真落实有关中医药政策,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不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把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补偿范围,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和中医药费用补偿比提高了10个百分点。
2.2 强化措施,健全完善中医药市、镇、村三级服务网
2.2.1 充分发挥市中医院的“龙头”作用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中医院发展的政策倾斜力度,多方筹资,建成了面积1.8万平方米的多功能病房大楼,更新了仪器设备,改善了医疗条件,提高了中医院的社会知名度。医院先后购置了螺旋CT、CR、彩超、磁共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达到了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加强医院中医文化建设,在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都体现了中医药文化的特点。2011年底,全院固定资产达到8311万元,临床科室14个,床位达到了500张,门诊160274人次,出院15223人次,业务收入达到10334.7万元。市中医院先后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山东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潍坊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潍坊市中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2.2 积极开展综合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近年来,通过认真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市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管理的意见》,市卫生局把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管理人员考核目标,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开展了创建综合医院示范单位活动。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文件规定,综合医院对中医药人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中医管理科,按照标准和要求设置了中医临床科室和中医病房,中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3 多措并举,提升农村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2.3.1 开展市镇村三级纵向联合 我市以推行市、镇、村三级卫生机构纵向联合为契机,加大对农村中医工作的扶持力度。市中医院与20个乡镇道卫生院和50%以上的社区卫生室建立了分工协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中医工作的开展。
2.3.2 开展特色项目建设 积极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工程,启动了中医重点专科、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等中医药特色项目建设工程。目前,全市已拥有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潍坊市重点中医专科达标单位2个,潍坊市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1个,潍坊市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达标单位2个,潍坊市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建设单位1个,潍坊市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单位1个,潍坊市中医特色村卫生室达标单位3个。
2.4 注重实效,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4.1 积极引进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 近年来,我市结合中医药工作发展情况,研究制定了中医药人才引进规划和优惠政策,通过事业单位考录、医院招聘等形式,多渠道引进中医药人才,先后引进硕士研究生18名,本科生42名,建立了科學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
2.4.2 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市卫生局成立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严格执行上级的培训要求,在培训中达不到规定时间、考试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培训,为培养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夯实了基础。
【关键词】 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实践与体会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9.789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5433-02
安丘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市境总面积1760平方公里,下辖10个镇、2个街道,2个开发区,870个行政村,总人口95万。我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形成了以“市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个体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网络。
1 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44处,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9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皮肤病防治站、市立医院、新农合办、卫生监督大队、爱卫办),乡镇卫生院20处,村级卫生机构215处。共有医药技术人员1058人,其中,中医药人员216人;共有乡村医生1570人,全部通过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获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证书,均能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开展服务。
2 主要做法
2.1 加强领导,凝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强大合力
2.1.1 健全组织体系 市卫生局专门设置了中医科,全面负责全市的中医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了中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院长分管中医工作,成立了中医科,负责中医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对村卫生室中医工作的管理、乡村医生业务培训等工作;市中医院成立了中医基层指导科,协助市卫生局抓好全市农村中医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1.2 完善政策制度 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安丘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管理的意见》等政策。市发改、财政、人社、药监、民政、宣传等部门各负其责,多渠道支持中医药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把中医药工作作为基层医改的着力点优先发展,在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时,认真落实有关中医药政策,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不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把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补偿范围,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和中医药费用补偿比提高了10个百分点。
2.2 强化措施,健全完善中医药市、镇、村三级服务网
2.2.1 充分发挥市中医院的“龙头”作用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中医院发展的政策倾斜力度,多方筹资,建成了面积1.8万平方米的多功能病房大楼,更新了仪器设备,改善了医疗条件,提高了中医院的社会知名度。医院先后购置了螺旋CT、CR、彩超、磁共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达到了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加强医院中医文化建设,在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都体现了中医药文化的特点。2011年底,全院固定资产达到8311万元,临床科室14个,床位达到了500张,门诊160274人次,出院15223人次,业务收入达到10334.7万元。市中医院先后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山东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潍坊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潍坊市中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2.2 积极开展综合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近年来,通过认真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市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管理的意见》,市卫生局把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管理人员考核目标,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开展了创建综合医院示范单位活动。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文件规定,综合医院对中医药人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中医管理科,按照标准和要求设置了中医临床科室和中医病房,中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3 多措并举,提升农村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2.3.1 开展市镇村三级纵向联合 我市以推行市、镇、村三级卫生机构纵向联合为契机,加大对农村中医工作的扶持力度。市中医院与20个乡镇道卫生院和50%以上的社区卫生室建立了分工协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中医工作的开展。
2.3.2 开展特色项目建设 积极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工程,启动了中医重点专科、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等中医药特色项目建设工程。目前,全市已拥有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潍坊市重点中医专科达标单位2个,潍坊市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1个,潍坊市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达标单位2个,潍坊市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建设单位1个,潍坊市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单位1个,潍坊市中医特色村卫生室达标单位3个。
2.4 注重实效,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4.1 积极引进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 近年来,我市结合中医药工作发展情况,研究制定了中医药人才引进规划和优惠政策,通过事业单位考录、医院招聘等形式,多渠道引进中医药人才,先后引进硕士研究生18名,本科生42名,建立了科學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
2.4.2 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市卫生局成立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严格执行上级的培训要求,在培训中达不到规定时间、考试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培训,为培养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