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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算2011年第34期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研究2011年第34期读写算【摘要】作为中国古文化重要经典著作的《周易》,在开展德育的方法上有许多值得挖掘的价值,如寓理于象、时位判断等,对这些方面进行分析利用,可以促进当前德育工作。
【关键词】周易;德育方法
《周易》是中国文化的灿烂瑰宝,是一部反映古代人们生产生活的经验总结以及对宇宙、社会、人生思考观点的优秀哲学著作。《周易》在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德文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中国“德文化”的源头之一。教育家孔子读《易》韦编三绝,言“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后世更列之为国家经典教材《四书》《五经》之一,足见它在我国传统教育及儒家教育体系中具有的重要地位。作为一部“说德育德”之书,《周易》中进行德育活动的方式方法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价值,深入进行分析挖掘,可以对当前我们的德育工作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现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辨析。
一、组织开展道德教育的方法
1、文学法:
《易》同《诗》一样,是我国上古时代产生的典籍,体现了我国古代人们利用文学化的手法来抒情、说理的独特表达方式。如运用比兴手法的“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否》);运用诗化语言的,二言“得敌,或鼓/或罢/或歌/或泣”(《中孚》),三言“天地变,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丰》);运用对偶对比的“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小人用壮,君子用罔”(《大壮》)等。这样的表达使道理阐述更加形象、丰富而具文采和启发性、活泼性,读起来更朗朗上口,富有音乐感,好读易记。
2、案例法:
从已有的事件,尤其是具有道德示范意义的“先王”“先贤”等经历的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作为案例进行说理,是《易》道德教育的常用方法。如,《泰》卦“帝乙归妹”、《随》卦“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明夷》卦“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箕子之明夷,利贞”等,这样,较好的将榜样法、案例法结合,使道德教育的方向性、标准性、操作性得到增强,也体现了道德积累和评价的历史性。
3、寓理于象:
《易》在说理思维上,具有极强的“模拟性”,即取象说理,寓理于象,如《渐》卦的说理,采用了“鸿渐于干” “鸿渐于磐” “鸿渐于陆” “鸿渐于木” “鸿渐于陵”的几个层次的物象来阐释。更进一步说,《易》中各卦的整体构成都是赋予了一定的象,如《小畜》象曰“风行天上”、《履》象曰“上天下泽”、《豫》象曰“雷出地奋”等,这样使说理更具体形象,说服力、启发性更强。同时,由于“象”包含的信息量虽然较为模糊,但完整、动态、丰富,给“理”的广延性、再生性、适用性提供了极大的空间,较好的处理了理论之“一”和生活之“多”的关系,避免陷入“死条板块”。
4、利益(吉凶)判断法:
《易》最初是从巫卜中产生的,是古代关于决策的指导书,吉凶的判断是其基本功用,即所谓“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系辞传》)。但到了《易传》的时候,就着重于挖掘其中的道义内涵,并将天道和人道结合起来,强调了人的“有德”与否同吉凶的关联,“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歵……系辞焉以断其吉凶……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系辞传》),具有明显的“吉凶在人不在天”的思想,并由此将利益的判断同道德的修养结合起来,用结果导向来进行道德修为的引导。
5、时位判断法:
道德的修炼,体现在行为上,实则就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怎么做的问题,即道德方式的选择。《易》在这方面提出了结合“时”“位”状态加以判断,进行选择的独特方法。“时”在《周易》中直接出现就有50多处,如《蒙?彖传》“应乎天而时行也”、《豫?彖传》“豫之时义大矣哉”、《丰
【关键词】周易;德育方法
《周易》是中国文化的灿烂瑰宝,是一部反映古代人们生产生活的经验总结以及对宇宙、社会、人生思考观点的优秀哲学著作。《周易》在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德文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中国“德文化”的源头之一。教育家孔子读《易》韦编三绝,言“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后世更列之为国家经典教材《四书》《五经》之一,足见它在我国传统教育及儒家教育体系中具有的重要地位。作为一部“说德育德”之书,《周易》中进行德育活动的方式方法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价值,深入进行分析挖掘,可以对当前我们的德育工作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现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辨析。
一、组织开展道德教育的方法
1、文学法:
《易》同《诗》一样,是我国上古时代产生的典籍,体现了我国古代人们利用文学化的手法来抒情、说理的独特表达方式。如运用比兴手法的“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否》);运用诗化语言的,二言“得敌,或鼓/或罢/或歌/或泣”(《中孚》),三言“天地变,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丰》);运用对偶对比的“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小人用壮,君子用罔”(《大壮》)等。这样的表达使道理阐述更加形象、丰富而具文采和启发性、活泼性,读起来更朗朗上口,富有音乐感,好读易记。
2、案例法:
从已有的事件,尤其是具有道德示范意义的“先王”“先贤”等经历的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作为案例进行说理,是《易》道德教育的常用方法。如,《泰》卦“帝乙归妹”、《随》卦“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明夷》卦“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箕子之明夷,利贞”等,这样,较好的将榜样法、案例法结合,使道德教育的方向性、标准性、操作性得到增强,也体现了道德积累和评价的历史性。
3、寓理于象:
《易》在说理思维上,具有极强的“模拟性”,即取象说理,寓理于象,如《渐》卦的说理,采用了“鸿渐于干” “鸿渐于磐” “鸿渐于陆” “鸿渐于木” “鸿渐于陵”的几个层次的物象来阐释。更进一步说,《易》中各卦的整体构成都是赋予了一定的象,如《小畜》象曰“风行天上”、《履》象曰“上天下泽”、《豫》象曰“雷出地奋”等,这样使说理更具体形象,说服力、启发性更强。同时,由于“象”包含的信息量虽然较为模糊,但完整、动态、丰富,给“理”的广延性、再生性、适用性提供了极大的空间,较好的处理了理论之“一”和生活之“多”的关系,避免陷入“死条板块”。
4、利益(吉凶)判断法:
《易》最初是从巫卜中产生的,是古代关于决策的指导书,吉凶的判断是其基本功用,即所谓“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系辞传》)。但到了《易传》的时候,就着重于挖掘其中的道义内涵,并将天道和人道结合起来,强调了人的“有德”与否同吉凶的关联,“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歵……系辞焉以断其吉凶……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系辞传》),具有明显的“吉凶在人不在天”的思想,并由此将利益的判断同道德的修养结合起来,用结果导向来进行道德修为的引导。
5、时位判断法:
道德的修炼,体现在行为上,实则就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怎么做的问题,即道德方式的选择。《易》在这方面提出了结合“时”“位”状态加以判断,进行选择的独特方法。“时”在《周易》中直接出现就有50多处,如《蒙?彖传》“应乎天而时行也”、《豫?彖传》“豫之时义大矣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