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许多民族地区仍保留着许多传统的社会组织。"寨老"、"侗款"是侗族地区主要的传统社会组织,在传统的侗乡村寨治理中居于主导地位。通过对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的调查发现,在国家介入的推动下,传统的"寨老"、"侗款"在经过结构功能的创造性转化后,变成了与现代乡村治理相契合的"老年人协会",这对于其他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