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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业务界定存在政府和市场界限模糊、未立法明确业务范围、业务范围未及时调整、业务界定技术难度大等问题,通过美、德、日等国家的实践将政策性银行业务界定的经验总结为:政府和市场界限清晰、通过立法明确限定业务范围、动态调整业务范围、采取分类管理的治理模式等,提出明确政策性银行发挥政府调控作用与市场化运营的界限、明确界定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实行分账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相关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