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务机关行使破产申请权的若干思考

来源 :税务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atural_jac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已有税务机关行使破产申请权的实例,虽然不乏质疑,但税务机关对欠税企业提起破产申请,符合破产程序作为概括清偿程序的价值追求,契合破产法公私法交融的发展趋势,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也有助于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的困境。税务机关行使破产申请权应秉持审慎理念,穷尽各类追偿手段后方可申请欠税企业破产,申请应符合形式条件,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遵循破产程序的相关要求。
其他文献
<正>鼻饲是维持患者营养治疗的常用方法,其并发症分为机械方面并发症、胃肠道并发症、代谢并发症[1]。在老年鼻饲患者中,误吸是最常见及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当患者由鼻饲管路送入胃部的食物、水等由于各种原因逆流入咽喉部,并流入气道,会产生误吸。而随着呼吸动作,包裹着各种上呼吸道病原菌的口鼻咽腔分泌物进入气道,会引起下呼吸道感染。误吸分为显性误吸与隐性误吸。老年群体发病率高、死亡率高,究其根源是由于老年患
期刊
在物理教学中要重视实验教学,从思想上重视实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兴趣;改革实验教学模式,把演示实验改为小组实验,增加学生实验的机会;变分组实验为探索性实验,培养学生的探究和创新能力。
组织多元化的高中物理实验教学不仅有利于激发学生对物理学科的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物理知识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促使学生深入探索物理知识。因此,教师应重视物理实验教学,通过设计趣味化的物理实验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实验中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以此从而提升学生的物理实验能力。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开展物理实验教学要点的基础上,研究了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高中物理实验教学模式,以期
当前,我国破产法适用中出现了一定的行政化现象,其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与规范根源。破产行政化是行政权力对破产程序的渗透,虽然适应了风险社会中破产案件处理的快速化需求,但也使得司法权力的行使空间受到挤压,易导致妨碍程序正义,激发行政权力扩张,破坏司法信任等消极影响。应当以审慎、平衡作为破产程序中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关系处理的基本理念,根据行政权力介入破产程序的性质将之类型化,以制度厘清行政权力在破产法适用
从科技创新的角度出发,建立“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共同富裕”的研究路径,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探究科技创新与共同富裕的内在联系以及产业结构升级在科技创新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的路径机制。得出以下结论:(1)浙江省共同富裕程度随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而提高;(2)浙江省产业结构升级不仅对共同富裕产生积极影响,而且在科技创新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中介效应,表现出“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共同富裕”的传导路径;
随着数字变革的深入展开,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全新经济形态逐渐成为税收立法的关注对象。税收客体的可税性是制定税收政策的逻辑起点。因此,有必要从学理认证角度出发,对数字货币的税法意义即其可税性进行深度探究。在理论研究层面,通过对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进行特征梳理,归纳总结数字货币的虚拟性、流动性、杠杆性3种特性,对传统可税性理论的适用局限进行研判,探寻可税性理论在数字货币领域的内涵拓新,提出经济性原则以适应不
初中阶段的物理教学活动分为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理论知识素养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初中物理实验教学质量对初中物理教学整体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育部门针对初中阶段的物理教学活动提出了新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要求教师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理性思维,为高中阶段的物理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文章从“物质导电性”的教学出发,探究优化初中
该文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对企业创新的影响。选取2007年《破产法》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以构建双重差分模型,采用多期动态回归、倾向得分匹配等办法,并引入三因子模型特质波动率等指标衡量企业风险承担。在《破产法》实施后,实验组比控制组专利申请的数量增加了18.77%,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增加了25.86%。《破产法》的实施加强了债权人保护并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使财务困境中企业的创新产出、创
基于地理加权回归模型研究苏州市2020年住宅小区的价格特征,探索苏州市住宅价格的空间分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因子对住宅价格的影响存在差异,从大到小分别为CBD距离、物业管理费、功能混合度、周边公交站点总和、楼龄、容积率、绿化率、最近地铁站距离;住宅价格影响因素存在显著的空间异质性,各影响因素在城市不同区域对住宅价格的影响尺度存在差异,其中中心城区受CBD距离、最近地铁站距离影响较大,而
元宇宙经济是一种深度创新的数字经济,其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在元宇宙中生产、交易数字产品能够给权利主体带来客观的经济利益。我国现行所得税法没有对元宇宙中虚拟化身或虚拟实体的税法地位和数字产品交易收入进行规制,这会导致国家税源的流失,不利于数字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数字公平的实现。为引领元宇宙健康发展,在构建及完善我国元宇宙收益所得税制时,由于源自元宇宙数字产品生产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