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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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存杨庆存,男,山东平邑人,古代文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文学院前院长、神话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先后就读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1993年考入复旦师从王水照先生,1996年获博士学位,就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建议策划并参与组织了首次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评奖以及多项重大学术活动.曾受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清华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其他文献
<正> 河南尉民水城乡齐静仙:我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88年参加北京人文函大法律系学习,两年多来学到了知识,丰富了头脑,充实了生擂。我从小就有着一种自尊、自信、自强的性格,立志要学法.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想以此为社会为乡亲办好事。但要实现这个愿望真难,除了家务事,还要种责任田,哪有时间坐下来安静学习呀!我常常是边做饭边看书,或是把孩子哄睡后学习,两年多来我从未看过电影、电视,夜里12点以前睡
近年来,刑法的司法解释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系列需要在理论上探讨解决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而我国刑法理论对此问题的研究还比较欠缺。鉴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八九级刑法专业研究生结合刑法理论和自己曾在司法机关工作的体会,在刑法课的学习中对我国刑法的司法解释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一组研讨短文,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对刑法司法解释的认识和意见。本刊特择优刊发,以期引起法学界对此课题的关注和研究,同时也希望有助于人文函大法律系学员对此问题的了解和研讨。
<正> 刑法的司法解释,是指有司法解释权的机关在刑法运用过程中对有关刑法条文的内涵和外延所作的一种育权性阐明。学理解释是指有关的、科研机构、教学单位,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公民个人对刑法有关内容的含义所作的解释。此外,在实践中,除了司法解释、学理解释以外,还有一种适用解释。适用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刑法有关内容所作的解释。
<正> (一)刑法司法解释的特征刑法司法解释,应该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的活动中,对刑法规范所作的说明。刑法司法解释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刑法司法解释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司法就是把法律规范适用到具体的案件,而作为法律规范总是表现为抽象的概念,揭示某类事物的本性特征,要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形形色色的具体案件,则需要一个中间环节,这就是司法人员对法律规范的解释,这一解释就是使
<正> 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是指有权进行解释的机关。解释主体的形式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也有其演变过程,即由不规范到规范。(一)联合主体联合主体就是多个机关或部门联合作出解释。过去对某些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需要解释的时候,
<正> 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法所作的解释。由于"解释"与"理解"在词义上存在着区别,加之司法解释又与人们一般意义上说的解释有所不同,故笔者认为,对司法解释的主体及其解释的对象应加一个严格的界定.然而,当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司法解释应包括所有以司法机关为主体的、对具体运用刑法所作的
<正> 广泛深入地研究刑法司法解释,对于加强刑事司法工作,促进刑事法制的发展与完善,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国部分法学理论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带着浓厚的兴趣对刑法司法解释进行了研究,并在某些问题上展开了争论。综合起来,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刑法司法解释的概念什么是刑法司法解释?这涉及到对刑法司法解
<正>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赵某,男,廿五岁,菜市建筑公司工人。1988年12月某日中午,赵乘民工李某外出吃饭之机,将李某的居室门锁撬开,后赵见本组工人张某前来,便对张说:"包工头那屋没锁"。二人便进李的屋内拿走刀锯两把,放到本组仓库内。赵又返回李的屋内拿走手锤两把,人造革兜子一个,兜内有现金2004元及电子计算器等物,张见赵拿来的
主持人语:以其思想的原创性、学说的丰富性、理论的辐射力而堪与现代欧陆文论、现代英美文论比肩而立的现代斯拉夫文论,其轴心学说或核心话语,至少有雅各布森的"文学性"与"诗性功能",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与"情节编构"理论,英加登的文学作品"层次说"与"具体化"、穆卡若夫斯基的"符号·结构·功能",洛特曼的"文本结构与文本外结构"与"派生模拟符号系统",巴赫金的"多声部对话""狂欢""外位性".现代斯拉夫文论这些名家名说,是否仅仅属于学术史梳理的对象而与我们当下
期刊
《民法典》人格权编对精神性人格权采权利规范与行为规范两种规制范式.姓名权及肖像权的规制范式系典型的权利规范,而名誉权、荣誉权的规制范式系典型的行为规范.从个人信息的角度观察,不同权利采不同规制范式的根源在于是否存在识别符:存在识别符的,则不特定人能明辨权利人的自由领域,有明确的行为预期,可采权利规范;反之只能采行为规范.因此,隐私权也应当采行为规范,不能将第1033条中的"同意"理解为一种积极权能,而是一种被害人允诺.两种规制范式区分的原理亦可贯彻到新型人格利益的保护中:私密信息的处理,特殊名称、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