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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的梳理,使我们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模式有了整体的把握。在此基础上深入的分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目前存在的有关问题,以在今后的发展中加以解决。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网络经济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进程加快。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有效途径,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消费金融作为一种为消费者提供资金融通的工具,对刺激消费需求,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市场现状
1.1 我国消费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中国人口基数和经济的巨大体量是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重大的支撑。近些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都有很大的提高,消费能力也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刺激政策不断的发挥作用,互联网和移动客户端逐渐普及,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逐渐转变,市场消费能力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消费已悄然成为中国经濟发展的关键力量。
1.2 消费经济增长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增长动力明显不足。投资和消费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不断降低,消费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15年中国消费总额破30万亿, 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6.4%,比上年提高了15.4个百分点,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消费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1.3 我国目前的消费信贷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的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9.0万亿,同比增长23.3%,依然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但是我国消费信贷的结构不均衡,住房贷款在消费信贷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是消费信贷的绝对主力。传统的消费金融以银行信贷为主,而银行信贷的特点和风险控制体系是只有用不动产抵押才可以发放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金融的发展。
1.4 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保持高速增长
2013-2014年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到了2015年,国家放开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范围,取消了市场进入限制,京东、阿里、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和一些电商平台纷纷加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规模在近几年得到爆发式增长。数据表明,2013年交易规模近卫45.6亿元,2015年交易规模就已经达到223.6亿元,增长速度很快。
2 我国目前存在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结合互联网技术和传统消费金融产生了许多创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以下为我国目前市场上几种主要的模式。
2.1 电商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电商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模式主要依托自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面向自营商品开放电商平台商户的商品,提供分期购物及小额消费贷款服务。例如,京东的“白条”为消费者提供最高1.5万的个人贷款支持,并且可以在3~24各月内分期还款;阿里的“花呗”可以根据用户的活跃程度、支付习惯等,授予用户1千~5万的消费额度。电商在网络零售、用户大数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综合竞争力也很强。
2.2 银行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银行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模式主要是指消费者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银行审核并发放,消费者得到资金后购买产品或服务。比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善融商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可以直接实现分期支付或者申请贷款支付,也可采用信用卡积分兑换券进行支付。目前各个银行也都积极的布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业链。银行拥有完善的征信和风控系统、资金来源稳定、用户群稳定,这些都是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核心竞争力。
2.3 分期购物平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分期购物平台主要是针对特定的群体,为提出分期付款或小额消费信贷的用户提供资金的消费金融服务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分期乐”,它是最早成立的致力于大学生分期购物的平台之一,专注于为年轻人分期购物提供分期购物和现金消费服务。
3 目前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前景广阔,众多的企业开始进入到市场争夺中去。但是我国目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整体环境还不太完善,缺乏良性的发展系统,这无疑是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重大阻碍。
3.1 我国的征信体系不完善
我国当前的征信体系主要是以中央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主导,市场化的征信机构为辅的征信的结构体系。而个人征信业务市场才刚刚开始,在发展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还不太成熟。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用环境还处于落后阶段,所以对于风险的控制还存在一定障碍。小微企业线下搜集信用信息成本高,而互联网上的信息碎片化程度高,没有形成针对个人征信和小微企业征信服务的市场,征信体系整体发展不健全。从而导致企业的导致企业的风险控制成本高、发展缓慢。
3.2 我国互联网的网络监管缺失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还处于市场的启动期,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界定还很模糊。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也还处于空白期,对于监管范围没有清晰的界定。监管的缺失使得市场上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主体参差不齐,许多未达标的企业也进入到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这对于互联网市场和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隐患,所以国家应该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体制,来保障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湘榕.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新趋势分析[J].征信,2015(06).
[2]刘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现状和趋势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5(24).
[3]王维东.电商生态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互联网消费金融将迎来产业爆发期[J].金卡工程,2014(09).
作者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河南省洛阳市 471023
本文通过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的梳理,使我们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模式有了整体的把握。在此基础上深入的分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目前存在的有关问题,以在今后的发展中加以解决。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网络经济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进程加快。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有效途径,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消费金融作为一种为消费者提供资金融通的工具,对刺激消费需求,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市场现状
1.1 我国消费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中国人口基数和经济的巨大体量是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重大的支撑。近些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都有很大的提高,消费能力也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刺激政策不断的发挥作用,互联网和移动客户端逐渐普及,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逐渐转变,市场消费能力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消费已悄然成为中国经濟发展的关键力量。
1.2 消费经济增长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增长动力明显不足。投资和消费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不断降低,消费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15年中国消费总额破30万亿, 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6.4%,比上年提高了15.4个百分点,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消费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1.3 我国目前的消费信贷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的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9.0万亿,同比增长23.3%,依然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但是我国消费信贷的结构不均衡,住房贷款在消费信贷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是消费信贷的绝对主力。传统的消费金融以银行信贷为主,而银行信贷的特点和风险控制体系是只有用不动产抵押才可以发放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金融的发展。
1.4 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保持高速增长
2013-2014年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到了2015年,国家放开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范围,取消了市场进入限制,京东、阿里、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和一些电商平台纷纷加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规模在近几年得到爆发式增长。数据表明,2013年交易规模近卫45.6亿元,2015年交易规模就已经达到223.6亿元,增长速度很快。
2 我国目前存在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结合互联网技术和传统消费金融产生了许多创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以下为我国目前市场上几种主要的模式。
2.1 电商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电商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模式主要依托自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面向自营商品开放电商平台商户的商品,提供分期购物及小额消费贷款服务。例如,京东的“白条”为消费者提供最高1.5万的个人贷款支持,并且可以在3~24各月内分期还款;阿里的“花呗”可以根据用户的活跃程度、支付习惯等,授予用户1千~5万的消费额度。电商在网络零售、用户大数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综合竞争力也很强。
2.2 银行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银行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模式主要是指消费者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银行审核并发放,消费者得到资金后购买产品或服务。比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善融商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可以直接实现分期支付或者申请贷款支付,也可采用信用卡积分兑换券进行支付。目前各个银行也都积极的布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业链。银行拥有完善的征信和风控系统、资金来源稳定、用户群稳定,这些都是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核心竞争力。
2.3 分期购物平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分期购物平台主要是针对特定的群体,为提出分期付款或小额消费信贷的用户提供资金的消费金融服务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分期乐”,它是最早成立的致力于大学生分期购物的平台之一,专注于为年轻人分期购物提供分期购物和现金消费服务。
3 目前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前景广阔,众多的企业开始进入到市场争夺中去。但是我国目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整体环境还不太完善,缺乏良性的发展系统,这无疑是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重大阻碍。
3.1 我国的征信体系不完善
我国当前的征信体系主要是以中央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主导,市场化的征信机构为辅的征信的结构体系。而个人征信业务市场才刚刚开始,在发展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还不太成熟。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用环境还处于落后阶段,所以对于风险的控制还存在一定障碍。小微企业线下搜集信用信息成本高,而互联网上的信息碎片化程度高,没有形成针对个人征信和小微企业征信服务的市场,征信体系整体发展不健全。从而导致企业的导致企业的风险控制成本高、发展缓慢。
3.2 我国互联网的网络监管缺失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还处于市场的启动期,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界定还很模糊。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也还处于空白期,对于监管范围没有清晰的界定。监管的缺失使得市场上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主体参差不齐,许多未达标的企业也进入到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这对于互联网市场和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隐患,所以国家应该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体制,来保障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湘榕.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新趋势分析[J].征信,2015(06).
[2]刘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现状和趋势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5(24).
[3]王维东.电商生态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互联网消费金融将迎来产业爆发期[J].金卡工程,2014(09).
作者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河南省洛阳市 4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