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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信用社经过七、八年的改革与发展,已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商业化、集约化等倾向,但目前这种商业化和集约化还是省联社的行政力量推动形成的。鉴于此,应顺应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适时、分层深化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恢复资本纽带在其经营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商业化;集约化;产权改革
Abstract:After 7 or 8 years’reform,the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realize commercialization and intensivism somehow,which is mainly promoted by administrative forces. In this situation,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should line with 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rural concentration,improve property right reform according to time and level,and restore the basic effect of capital bound in operation.
Key Words: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commercialization,intensivism,property right reform
中图分类号: F830.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7-0067-03
2003年,农村信用社启动了央行票据置换坏账资产的“花钱买机制”的改革。时至今日,其改革与发展的成效到底如何?哪些方面有进展,哪些方面还有缺陷?当前的主流趋势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国内形成了两类截然不同的观点。持肯定态度的观点认为,各地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地进行了产权改革,法人治理、经营状况、市场声誉、支农效率和盈利能力都得到普遍改善或提升。但这一观点并没有消除否定者的质疑:中央银行虽然花了钱,但并没有买到政策所预期的机制,只是帮助填补了窟窿;农村信用社仍然产权虚置,法人治理形似神非,行政干预,发展无序。笔者通过对山东省的调查发现,上述两种极端的认识均不契合实际,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主流是商业化、集约化、科层化和差异化。因此,深入研究和探明这些主流趋势,或许对厘清下一步改革的思路有所帮助。
一、商业化趋势
判断经济主体是否商业化,一般采用两项标准:一则看是否以盈利为经营目标;二则看经营模式和实现手段是否适应市场化规则。依据这两项标准,目前农村信用社已基本商业化了。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基本理由有三:
第一,经营模式商业化。在历经数次波折和改革之后,农村信用社逐步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盈利为目标”的总体经营格局。以山东为例,2010年,全省133家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下文一并简称为“县联社”)实现各项收入436.16亿元,利润66.67亿元,同比增加15.9亿元,增幅31.29%,明显高于商业银行。授权授信、责任追究、成本控制和劳动用工等也逐步向商业银行模式靠拢。目前山东各有7家和19家县联社更名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另有十多家尚在积极组建筹备之中,转换为银行类机构的数量居全国前列。
第二,产品供给市场化。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积极效仿商业银行,根据市场需求,细分推出10多种个人储蓄及存款产品、16个中间业务和23个信贷产品。其中,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产品与商业银行旗鼓相当,但贷款业务产品更加灵活、多元。比如,顺应农村企业、居民资产、财富和信用多元化增长的实际,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农户贷款证贷款、联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应运而生;其市场嗅觉也比商业银行更敏感,抢先启动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林权等各类不动产和动产抵押贷款创新。
第三,贷款定价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存贷款利率尚在管制之中,但允许农村信用社等贷款利率实施一定比例的上浮。因“三农”的特定金融风险和农村金融分散运作的高成本,加上农村卖方信贷市场的垄断因素,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偏高具有一定合理性。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3年来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运行情况看,始终在高于国有银行3.16—3.67个百分点的区间内运行,但低于民间借贷10.13—11.92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既不是“一浮到顶”,也不存在合作金融的利率优惠,而是依据国家利率政策和市场供求关系随行就市。
二、集约化趋势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的集约化在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上都有所体现。2003年以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基本确立了省联社——市办——县联社“三会一层”的管理体制。其中,初始阶段的集约化是通过组建法人县联社大面积地合并乡镇信用社的“小法人资格”实现的。2003年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为“省联社”)又通过对县联社人、财、物的集中管理,进一步强化了集约化的管理。管理体制的集约或集中,客观上也促成经营方式的集约化。这具体体现在:
(一)统一竞争和发展策略
省联社统一研究制定“信贷支农、资金增值、支付结算、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五大金融竞争方略,统一金融品牌、营销网络和服务创新,成功发行统一品牌的银行卡——“泰山卡”和“富民”理财产品; 2010年新增农信银系统、行内汇划、大小额支付系统通汇行各1538家、535家和119家,畅通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程;统筹安排网上银行、电话POS和外汇金宏等21个项目的创新与实施。
(二)筹资自营或跨区域调配资金
截至2010年底,全国24个省联社均从事自营业务,规模达到4000多亿元,其中河北、浙江、山东、江苏、广东五省联社规模均在250亿元以上。据银监会专项调查,这些自营业务资金9成以上来自于基层。在自营业务之外,2010年,山东省联社还制定下发“社团、银团贷款”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资金,向一些大中型企业组织银团贷款。
(三)信贷投放批量化
据统计,自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系统贷款余额由3406亿元增加至5109亿元,增长49.9%,而同时期单笔贷款平均规模则由80.1万元增加到139.3万元,增幅达71.6%,超出全部贷款正常增速21.7个百分点。该时期,非农企业类贷款余额则由1367亿元增加到2351亿元,增长71.98%,同样超出贷款正常增速21.08个百分点;而农户贷款却在2010年出现了负增长。这几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贷款有向大额、非农企业集中的趋势。
三、科层化趋势
省联社对县联社实施人、财、物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逐步得到强化,全省一盘棋。一是统一干部人事管理。由省联社直接提名任免县级联社理事长、主任,统一招聘、培训人员。2010年,山东省统一招聘大学生员工3105人,补员1606人,通过考试将4537名编制外员工列编管理。二是统一下达年度业务发展考核指标。每年,省联社要向县联社统一下达吸收股本金、利润指标、信贷投放等指令性经营指标,对其信贷管理、授权授信、内部控制、风险处置和专项治理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四、差异化趋势
按照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监管要求,将山东省133家县联社分为两组,可以发现,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由2006年的12家扩大至2010年的78家,8%以下的则由121家下降至55家。以2010年为基数,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县联社阵营的贷款余额分别为3446.6亿元和1656.6亿元,份额占比是67.7:32.3,前者是后者的2.08倍;而净利润份额则为78.8:21.2,前者是后者的3.73倍;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88和0.344,前者是后者的2.56倍;不良贷款份额为45.2:54.8,前者仅有后者的82.6%。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份额比例分别是64.8:35.2和62:38,双方差距不大。这一组数据说明,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均好于8%以下的县联社;但金融支农的情况并不存在很大差异。
经过进一步考证,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经济基础差异。78家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有51家分布在城市辖区、经济开发区和全国百强县(分别是26家、10家和15家),且东部沿海和农业产业化区域相对集中。相反,55家资本充足率8%以下的县联社,多集中分布于经济相对落后的中部山区和西部。(2)贷款结构差异。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县联社的非农户涉农贷款分别为1159.43亿元和537.4亿元,各占其涉农贷款总额45.67%和38.95%,前者比后者多6.72个百分点。这表明,资本充足率8%以上县联社的贷款结构发生了实质变化,农户贷款份额在减少,而城市郊区农民住房消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合作社等涉农贷款在增加。贷款结构上的差异,是由所在地的经济状况及金融需求特征所决定的。(3)股东差异。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阵营的投资股分别为202.31亿元和102.85亿元,前者4年增长10倍,后者几乎没有增长。这表明,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越来越具有投资价值,越来越多的县联社出现了溢价扩充资本金的情形。(4)地方支持的差异。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阵营的县联社各获得地方支持178.09亿元和121.77亿元,其中,现金支持金额分别为37.16亿元和19.36亿元,税收减免分别有51.4亿元和19.4亿元,土地资产置换各为89.53亿元和83.01亿元。由此可以匡算出,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获得现金、税收减免等货真价实的支持占到了地方支持总额的49.72%,而资本充足率8%以下的县联社只占31.98%,两者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
综上所述,商业化、集约化、科层化和差异化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主流趋势。商业化、集约化是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但它毕竟还是省联社的行政力量推动实现的,而且,商业化和集约化的进度在各地之间还存在很大差异。这些趋势性的现象表明,农村信用社不再是原本意义上和政策所预期的金融合作组织,而是越来越向商业化金融靠拢。因此,顺应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趋势,加快产权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适时、分层推进农村信用社商业化、集约化进程,恢复资本纽带在其经营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才会更加契合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实际。
参考文献:
[1]张乐柱.试论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重塑[J].金融发展研究,2006,(5).
[2]周波.建立省级区域农村商业银行是摆脱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困境的重要选择[J].金融发展研究,2006,(7).
[3]肖四如.专业合作+信用合作: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重要取向[J].中国农村金融,2011,(6).
[4]宋磊,王家传.农村信用社改革:现状、问题与对策探讨[J].金融发展研究,2008,(1).
[5]佘传奇,祝军.农村内生金融存在合理性的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8,(3).
[6]朱广其.以农户金融合作为基础构建农村金融体系[J].金融发展研究,2008,(10).
[7]王芳.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可行方略[J].经营管理者,2011,(4).
[8] 冯波,郭琪.农村信用社组织再造与治理优化的探讨——以山东省为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0,(12).
[9]高发.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8,(3).
[10]赵俊英.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路径研究[J].安徽农业科技,2011,(2).
(责任编辑 刘西顺)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商业化;集约化;产权改革
Abstract:After 7 or 8 years’reform,the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realize commercialization and intensivism somehow,which is mainly promoted by administrative forces. In this situation,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should line with 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rural concentration,improve property right reform according to time and level,and restore the basic effect of capital bound in operation.
Key Words: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commercialization,intensivism,property right reform
中图分类号: F830.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7-0067-03
2003年,农村信用社启动了央行票据置换坏账资产的“花钱买机制”的改革。时至今日,其改革与发展的成效到底如何?哪些方面有进展,哪些方面还有缺陷?当前的主流趋势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国内形成了两类截然不同的观点。持肯定态度的观点认为,各地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地进行了产权改革,法人治理、经营状况、市场声誉、支农效率和盈利能力都得到普遍改善或提升。但这一观点并没有消除否定者的质疑:中央银行虽然花了钱,但并没有买到政策所预期的机制,只是帮助填补了窟窿;农村信用社仍然产权虚置,法人治理形似神非,行政干预,发展无序。笔者通过对山东省的调查发现,上述两种极端的认识均不契合实际,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主流是商业化、集约化、科层化和差异化。因此,深入研究和探明这些主流趋势,或许对厘清下一步改革的思路有所帮助。
一、商业化趋势
判断经济主体是否商业化,一般采用两项标准:一则看是否以盈利为经营目标;二则看经营模式和实现手段是否适应市场化规则。依据这两项标准,目前农村信用社已基本商业化了。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基本理由有三:
第一,经营模式商业化。在历经数次波折和改革之后,农村信用社逐步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盈利为目标”的总体经营格局。以山东为例,2010年,全省133家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下文一并简称为“县联社”)实现各项收入436.16亿元,利润66.67亿元,同比增加15.9亿元,增幅31.29%,明显高于商业银行。授权授信、责任追究、成本控制和劳动用工等也逐步向商业银行模式靠拢。目前山东各有7家和19家县联社更名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另有十多家尚在积极组建筹备之中,转换为银行类机构的数量居全国前列。
第二,产品供给市场化。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积极效仿商业银行,根据市场需求,细分推出10多种个人储蓄及存款产品、16个中间业务和23个信贷产品。其中,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产品与商业银行旗鼓相当,但贷款业务产品更加灵活、多元。比如,顺应农村企业、居民资产、财富和信用多元化增长的实际,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农户贷款证贷款、联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应运而生;其市场嗅觉也比商业银行更敏感,抢先启动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林权等各类不动产和动产抵押贷款创新。
第三,贷款定价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存贷款利率尚在管制之中,但允许农村信用社等贷款利率实施一定比例的上浮。因“三农”的特定金融风险和农村金融分散运作的高成本,加上农村卖方信贷市场的垄断因素,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偏高具有一定合理性。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3年来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运行情况看,始终在高于国有银行3.16—3.67个百分点的区间内运行,但低于民间借贷10.13—11.92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既不是“一浮到顶”,也不存在合作金融的利率优惠,而是依据国家利率政策和市场供求关系随行就市。
二、集约化趋势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的集约化在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上都有所体现。2003年以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基本确立了省联社——市办——县联社“三会一层”的管理体制。其中,初始阶段的集约化是通过组建法人县联社大面积地合并乡镇信用社的“小法人资格”实现的。2003年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为“省联社”)又通过对县联社人、财、物的集中管理,进一步强化了集约化的管理。管理体制的集约或集中,客观上也促成经营方式的集约化。这具体体现在:
(一)统一竞争和发展策略
省联社统一研究制定“信贷支农、资金增值、支付结算、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五大金融竞争方略,统一金融品牌、营销网络和服务创新,成功发行统一品牌的银行卡——“泰山卡”和“富民”理财产品; 2010年新增农信银系统、行内汇划、大小额支付系统通汇行各1538家、535家和119家,畅通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程;统筹安排网上银行、电话POS和外汇金宏等21个项目的创新与实施。
(二)筹资自营或跨区域调配资金
截至2010年底,全国24个省联社均从事自营业务,规模达到4000多亿元,其中河北、浙江、山东、江苏、广东五省联社规模均在250亿元以上。据银监会专项调查,这些自营业务资金9成以上来自于基层。在自营业务之外,2010年,山东省联社还制定下发“社团、银团贷款”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资金,向一些大中型企业组织银团贷款。
(三)信贷投放批量化
据统计,自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系统贷款余额由3406亿元增加至5109亿元,增长49.9%,而同时期单笔贷款平均规模则由80.1万元增加到139.3万元,增幅达71.6%,超出全部贷款正常增速21.7个百分点。该时期,非农企业类贷款余额则由1367亿元增加到2351亿元,增长71.98%,同样超出贷款正常增速21.08个百分点;而农户贷款却在2010年出现了负增长。这几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贷款有向大额、非农企业集中的趋势。
三、科层化趋势
省联社对县联社实施人、财、物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逐步得到强化,全省一盘棋。一是统一干部人事管理。由省联社直接提名任免县级联社理事长、主任,统一招聘、培训人员。2010年,山东省统一招聘大学生员工3105人,补员1606人,通过考试将4537名编制外员工列编管理。二是统一下达年度业务发展考核指标。每年,省联社要向县联社统一下达吸收股本金、利润指标、信贷投放等指令性经营指标,对其信贷管理、授权授信、内部控制、风险处置和专项治理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四、差异化趋势
按照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监管要求,将山东省133家县联社分为两组,可以发现,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由2006年的12家扩大至2010年的78家,8%以下的则由121家下降至55家。以2010年为基数,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县联社阵营的贷款余额分别为3446.6亿元和1656.6亿元,份额占比是67.7:32.3,前者是后者的2.08倍;而净利润份额则为78.8:21.2,前者是后者的3.73倍;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88和0.344,前者是后者的2.56倍;不良贷款份额为45.2:54.8,前者仅有后者的82.6%。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份额比例分别是64.8:35.2和62:38,双方差距不大。这一组数据说明,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均好于8%以下的县联社;但金融支农的情况并不存在很大差异。
经过进一步考证,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经济基础差异。78家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有51家分布在城市辖区、经济开发区和全国百强县(分别是26家、10家和15家),且东部沿海和农业产业化区域相对集中。相反,55家资本充足率8%以下的县联社,多集中分布于经济相对落后的中部山区和西部。(2)贷款结构差异。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县联社的非农户涉农贷款分别为1159.43亿元和537.4亿元,各占其涉农贷款总额45.67%和38.95%,前者比后者多6.72个百分点。这表明,资本充足率8%以上县联社的贷款结构发生了实质变化,农户贷款份额在减少,而城市郊区农民住房消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合作社等涉农贷款在增加。贷款结构上的差异,是由所在地的经济状况及金融需求特征所决定的。(3)股东差异。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阵营的投资股分别为202.31亿元和102.85亿元,前者4年增长10倍,后者几乎没有增长。这表明,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越来越具有投资价值,越来越多的县联社出现了溢价扩充资本金的情形。(4)地方支持的差异。资本充足率8%以上和8%以下阵营的县联社各获得地方支持178.09亿元和121.77亿元,其中,现金支持金额分别为37.16亿元和19.36亿元,税收减免分别有51.4亿元和19.4亿元,土地资产置换各为89.53亿元和83.01亿元。由此可以匡算出,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县联社获得现金、税收减免等货真价实的支持占到了地方支持总额的49.72%,而资本充足率8%以下的县联社只占31.98%,两者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
综上所述,商业化、集约化、科层化和差异化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主流趋势。商业化、集约化是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但它毕竟还是省联社的行政力量推动实现的,而且,商业化和集约化的进度在各地之间还存在很大差异。这些趋势性的现象表明,农村信用社不再是原本意义上和政策所预期的金融合作组织,而是越来越向商业化金融靠拢。因此,顺应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趋势,加快产权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适时、分层推进农村信用社商业化、集约化进程,恢复资本纽带在其经营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才会更加契合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实际。
参考文献:
[1]张乐柱.试论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重塑[J].金融发展研究,2006,(5).
[2]周波.建立省级区域农村商业银行是摆脱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困境的重要选择[J].金融发展研究,2006,(7).
[3]肖四如.专业合作+信用合作: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重要取向[J].中国农村金融,2011,(6).
[4]宋磊,王家传.农村信用社改革:现状、问题与对策探讨[J].金融发展研究,2008,(1).
[5]佘传奇,祝军.农村内生金融存在合理性的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8,(3).
[6]朱广其.以农户金融合作为基础构建农村金融体系[J].金融发展研究,2008,(10).
[7]王芳.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可行方略[J].经营管理者,2011,(4).
[8] 冯波,郭琪.农村信用社组织再造与治理优化的探讨——以山东省为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0,(12).
[9]高发.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8,(3).
[10]赵俊英.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路径研究[J].安徽农业科技,2011,(2).
(责任编辑 刘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