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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阐释了科学的制度,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权力异化的关键所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是靠制度来维系的。一套好的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员工可以享受优越制度的利惠;监督和接受监督,不是想不想、愿不愿、敢不敢的问题,而是必须强化、有序进行、不留空档的问题。制度与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关键词: 制度;监督;权力
科学的制度,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权力异化的关键所在。
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曾说过这样的话:“每个有权力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至极限”。缺乏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如何才能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地行使权力,我认为有两个根本和核心问题必须解决好,即科学完善的制度是根本,公正有力的监督是核心。
一、制度必须具有完整性、可行性和功效性
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大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是靠制度来维系的。一套好的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员工可以享受优越制度的利惠。反之,可能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公、无序的灾难。可见,治国治党治企,必须首先治法。法就是制度。什么叫制度?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现在讲法治,讲政治文明,就应吸取人类历史共同创造的文明制度的成果,这是党和国家的大事,也是办好一个企业的大事。我只是想从企业的廉政建设这个侧面探讨一下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和功效性。
就许多企业而言,各方面都有较为具体的制度,但为什么总会有防不胜防的漏洞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的发生呢?这就是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和功效性不夠的问题。制度的本身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类制度是贯通的、一致的,虽互为制约,但决不可能互为抵消或打架,否则就缺乏可行性。现在只所以还有空子可钻,就是制度在整体性上还不够严密;只所以还有对策可想,就是制度在可行性上还不够科学;只所以“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就是制度在功效性上还存在缺失。近年来失去自由的高官在反思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谈到,除主观因素外,外在的制约方面,一是没有健全的制约机制,二是没有组织的及时监督提醒。在“一支笔”、“一人说了算”的环境中,使其权力错位,感受到了权力是把“双刃剑”。这些现象深刻反映了权力制约方面的制度缺失。比如 “一支笔”的制度,本来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给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失,但是往往由于对行使“一支笔”的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而恰恰却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可以肯定,制度一旦把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即使他的人性再完美,即使他的免疫力再强,也难免有被攻陷的可能。“一把手”一方面手握重权,一方面又缺乏必要的监督,他的权力没有看得见的界限,这样一来,一旦权力的真空形成,腐败问题就可能发生。因此,人们呼唤科学分权和强化监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努力健全完善企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使“家长制”、“一言堂”失去存在的依托,防止“一把手”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定。 “一把手”如不按规则程序办,也有办不成的事,只有这样的制度,才可能抑制乱用权力;“一把手”如不按规则程序办,即使把事办了,也必将受到问责,只有这样的监督,才可能制止权力的乱用。
要使权力真正脱离腐败,关键之处无非两个:一是从制度设计上,让“一把手”无法成为绝对权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扩大员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从制度的设计上,谁要用权力去谋取额外的利益,就会失去权力相应所享有的一切,大大减少其含金量,使其得不偿失,只有这样,才可遏制滥用权力。
制度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功效,在于管用,在于实际效果。“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制度也是一样,不在多少,管用才行。现在企业有一部分制度都是应景文章,上面有什么要求,下面就会有什么规章制度,能不能落实,怎样落实,落实后又有什么实际效果,却缺少深度的考究。所以就出现了制度“讲在嘴上,挂在墙上,很难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因此,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方面,一定要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实用有效上下功夫,不能只搞锦上添花的表面文章。
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治法”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可见,对企业制度的设计,既是企业家最高领导艺术和最高综合素质的体现,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再好的制度都是要靠人去执行的,如何保证制度能得到正确的执行,使制度具有刚性,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就必须加强监督,当然,有效监督和监督有效,本身就蕴含在完整的制度之中,如监督的职能、监督的方式方法等,都应是制度设计的重点内容。
二、监督必须具有规范性、公开性和权威性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但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督,使监督真正有效,才是需要深入探讨和实践的问题。
什么是监督?监督就是察看并督促。监督和接受监督,不是想不想、愿不愿、敢不敢的问题,而是必须强化、有序进行、不留空档的问题。当然,监督也必须有制度作保证,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回避监督成为不可能。
希望无拘无束,乃人之本性,制约和监督总会让人不愉快、不舒服、不习惯。一些腐败案例的严酷现实,说明靠领导干部的“自警、自省、自励、自律”的修养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靠严格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实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和严格的追究惩处,强制领导干部谨慎的运作公权,规规矩矩的依法从业,老老实实的执政为民,只有如此持之以恒,才可“养成领导干部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应该说这是以往反腐败斗争的薄弱所在和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在为什么存在着监督无力和监督缺失的现象呢?其原因:一是监督缺乏制度的保障,随意性多,规范性不够。监督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有其严密的职责和程序的,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是无法逾越的,因此,监督必须具有规范性。二是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员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落实。权力的运作应该是阳光透明,但现在权力的运作形式和过程,还远远达不到这一点。要使监督具有一定的威力和效能,必须实行公开监督,充分体现开门监督的制度力量。要旗帜鲜明的提出“阳光监督”的理念,使监督公开化的动作,将不必再单纯依靠勇气和魄力,也不必单凭领导的个人意志,而是有了制度化的保障和要求。因此,监督必须具备公开性。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成一个强大的监督网络和氛围,真正使领导走进阳光。三是监督软弱无力,无法摆脱长官意志的强势影响。监督什么、说到什么程度,仍以领导的旨意为转移,缺乏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如果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监督的行为和监督的意见,都能依相应的制度得到保障和兑现,这就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监督只有具备了规范性、公开性和权威性,才可能使法律和纪律成为高悬在领导干部头上的利剑,而不是鸡毛。有效的、无处不在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有所顾忌,懂得害怕,实为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的好事。其实,人知道害怕,有所畏惧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它表明了自我约束,知道世界上有一些不可逾越的限制,知道阳光下有正义的惩罚,由于害怕正义的惩罚而心存畏惧,而不敢轻越雷池,就可以自保气节,就可以避免犯罪后的悔恨。
综上所述,健全科学的制度和规范有力的监督,才能使领导干部走进阳光,使权力脱离腐败,才不致于使其手中的权力由公权变成私权,才有可能使领导干部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摘要: 本文阐释了科学的制度,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权力异化的关键所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是靠制度来维系的。一套好的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员工可以享受优越制度的利惠;监督和接受监督,不是想不想、愿不愿、敢不敢的问题,而是必须强化、有序进行、不留空档的问题。制度与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关键词: 制度;监督;权力
科学的制度,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权力异化的关键所在。
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曾说过这样的话:“每个有权力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至极限”。缺乏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如何才能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地行使权力,我认为有两个根本和核心问题必须解决好,即科学完善的制度是根本,公正有力的监督是核心。
一、制度必须具有完整性、可行性和功效性
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大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是靠制度来维系的。一套好的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员工可以享受优越制度的利惠。反之,可能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公、无序的灾难。可见,治国治党治企,必须首先治法。法就是制度。什么叫制度?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现在讲法治,讲政治文明,就应吸取人类历史共同创造的文明制度的成果,这是党和国家的大事,也是办好一个企业的大事。我只是想从企业的廉政建设这个侧面探讨一下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和功效性。
就许多企业而言,各方面都有较为具体的制度,但为什么总会有防不胜防的漏洞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的发生呢?这就是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和功效性不夠的问题。制度的本身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类制度是贯通的、一致的,虽互为制约,但决不可能互为抵消或打架,否则就缺乏可行性。现在只所以还有空子可钻,就是制度在整体性上还不够严密;只所以还有对策可想,就是制度在可行性上还不够科学;只所以“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就是制度在功效性上还存在缺失。近年来失去自由的高官在反思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谈到,除主观因素外,外在的制约方面,一是没有健全的制约机制,二是没有组织的及时监督提醒。在“一支笔”、“一人说了算”的环境中,使其权力错位,感受到了权力是把“双刃剑”。这些现象深刻反映了权力制约方面的制度缺失。比如 “一支笔”的制度,本来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给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失,但是往往由于对行使“一支笔”的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而恰恰却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可以肯定,制度一旦把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即使他的人性再完美,即使他的免疫力再强,也难免有被攻陷的可能。“一把手”一方面手握重权,一方面又缺乏必要的监督,他的权力没有看得见的界限,这样一来,一旦权力的真空形成,腐败问题就可能发生。因此,人们呼唤科学分权和强化监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努力健全完善企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使“家长制”、“一言堂”失去存在的依托,防止“一把手”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定。 “一把手”如不按规则程序办,也有办不成的事,只有这样的制度,才可能抑制乱用权力;“一把手”如不按规则程序办,即使把事办了,也必将受到问责,只有这样的监督,才可能制止权力的乱用。
要使权力真正脱离腐败,关键之处无非两个:一是从制度设计上,让“一把手”无法成为绝对权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扩大员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从制度的设计上,谁要用权力去谋取额外的利益,就会失去权力相应所享有的一切,大大减少其含金量,使其得不偿失,只有这样,才可遏制滥用权力。
制度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功效,在于管用,在于实际效果。“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制度也是一样,不在多少,管用才行。现在企业有一部分制度都是应景文章,上面有什么要求,下面就会有什么规章制度,能不能落实,怎样落实,落实后又有什么实际效果,却缺少深度的考究。所以就出现了制度“讲在嘴上,挂在墙上,很难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因此,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方面,一定要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实用有效上下功夫,不能只搞锦上添花的表面文章。
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治法”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可见,对企业制度的设计,既是企业家最高领导艺术和最高综合素质的体现,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再好的制度都是要靠人去执行的,如何保证制度能得到正确的执行,使制度具有刚性,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就必须加强监督,当然,有效监督和监督有效,本身就蕴含在完整的制度之中,如监督的职能、监督的方式方法等,都应是制度设计的重点内容。
二、监督必须具有规范性、公开性和权威性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但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督,使监督真正有效,才是需要深入探讨和实践的问题。
什么是监督?监督就是察看并督促。监督和接受监督,不是想不想、愿不愿、敢不敢的问题,而是必须强化、有序进行、不留空档的问题。当然,监督也必须有制度作保证,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回避监督成为不可能。
希望无拘无束,乃人之本性,制约和监督总会让人不愉快、不舒服、不习惯。一些腐败案例的严酷现实,说明靠领导干部的“自警、自省、自励、自律”的修养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靠严格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实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和严格的追究惩处,强制领导干部谨慎的运作公权,规规矩矩的依法从业,老老实实的执政为民,只有如此持之以恒,才可“养成领导干部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应该说这是以往反腐败斗争的薄弱所在和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在为什么存在着监督无力和监督缺失的现象呢?其原因:一是监督缺乏制度的保障,随意性多,规范性不够。监督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有其严密的职责和程序的,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是无法逾越的,因此,监督必须具有规范性。二是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员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落实。权力的运作应该是阳光透明,但现在权力的运作形式和过程,还远远达不到这一点。要使监督具有一定的威力和效能,必须实行公开监督,充分体现开门监督的制度力量。要旗帜鲜明的提出“阳光监督”的理念,使监督公开化的动作,将不必再单纯依靠勇气和魄力,也不必单凭领导的个人意志,而是有了制度化的保障和要求。因此,监督必须具备公开性。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成一个强大的监督网络和氛围,真正使领导走进阳光。三是监督软弱无力,无法摆脱长官意志的强势影响。监督什么、说到什么程度,仍以领导的旨意为转移,缺乏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如果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监督的行为和监督的意见,都能依相应的制度得到保障和兑现,这就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监督只有具备了规范性、公开性和权威性,才可能使法律和纪律成为高悬在领导干部头上的利剑,而不是鸡毛。有效的、无处不在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有所顾忌,懂得害怕,实为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的好事。其实,人知道害怕,有所畏惧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它表明了自我约束,知道世界上有一些不可逾越的限制,知道阳光下有正义的惩罚,由于害怕正义的惩罚而心存畏惧,而不敢轻越雷池,就可以自保气节,就可以避免犯罪后的悔恨。
综上所述,健全科学的制度和规范有力的监督,才能使领导干部走进阳光,使权力脱离腐败,才不致于使其手中的权力由公权变成私权,才有可能使领导干部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